帖撒羅尼迦前書讀經講義



貳 主再來與信徒的準備(5:1-11)

  上章講主再來的信息比較偏重安慰信徒。本章講主再來的信息則比較偏重勉勵信徒趕快做好準備,隨時迎見主。主來的日子既然像賊那樣,沒法預測,我們就該隨時儆醒“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5:8),好叫我們不論醒着睡着都與主同活,隨時坦然見主。

一.主來的日子(5:1-3)

  上文提到信徒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的事,對憂傷中的信徒不但是極大的安慰,也是令人響往的情景。不但當時的信徒,就是歷代以來的信徒,對於主甚麼時候來提接教會,都非常關注。甚至有些人由於熱切的盼望而枉加推測,以致誤入歧途。所以使徒針對當時信徒可能有的推想,特別提醒他們,主來的日子像賊一樣。信徒只能準備,不能憑人意預測。

1. 像夜間的賊來到(5:1-2)

“弟兄們,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5:1-2)

  “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可見保羅在帖撒羅尼迦時曾經對他們講過這方面的信息。但恐怕他們聽信別人的誤導,而對已知的真理發生搖動,所以再加提醒。有些真理雖然已經聽過或知道,但若還沒有堅固,仍會受誘惑。所以我們常常需要虛心地接受光照和自省。

  “主的日子”與舊約中“耶和華的日子”或其它同類語,多半是指主再來時的那一段時間。從主降臨到空中,信徒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到主從空中降到地上審判列國的一段時間,都可以算作主的日子。但本節的“主的日子”,不會是指主的審判列國方面,而是指主提接信徒方面,因為上文正討論復活與被提的題目,並且是為安慰勉勵信徒而講的。

  “好像夜間的賊一樣”,新約聖經提到主來像賊計有五次;太二十四章43節(參路12:39-40),帖前五章2節,彼後三章10節,啟三章3節,十六章15節。這五次提到主來像賊,給我們關於預備主來有五方面的提示:

  A. 不要因今世的“平安穩妥”而懈於準備(帖前5:2-3),因為“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

  B. 應趁主寬容人的時候悔改歸主(彼後3:9-10)。主雖然“不願有一人沉論,乃願人人都悔改”,但祂審判的日子也必像賊一樣來到。

  C. 要儆醒遵守所領受的道,作個有名有實的基督徒。“…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啟3:1-3)。所謂儆醒,就是不作有名無實的信徒,而作個真信徒。

  D. 要“看守衣服”聖潔的行為(啟19:8)。“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16:15)。有聖潔的生活行事,則不論主甚麼時候來,都必不至羞愧。

  E. 要有堅固的屬靈工程“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太24:43)。基督徒的生活和工作,就像建造屬靈的工程,要“堅固”經得起審判。

  另一方面,使徒說“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這話只單單用來形空主來的時日是無法預測的,卻不是形容主的品德方面像賊。這比喻只取意“夜間的賊”來的時候難以預測,並且是在人們最容易沉睡的時候;主來的日子也是在罪惡深重,黑夜深沉的時候,是世人在靈魂的事上最容易沉睡的時候。但那正表示主來的時候快到了。

2. 像產難忽然臨到(5:3)

“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5:3)

  舊約聖經常用婦人生產之苦難,象徵患難或災禍的來臨(詩48:6;賽13:8,21:3;耶13:21,30:6;何13:13;彌4:10等)。

  全節講論主的日子來到有兩點重心:(1)主來時的災難是忽然來到的。“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可見那日子的來到是出乎人的意料之外的。(2)災難的來到是無可避免的,就像婦人懷胎,到了時候,必定生產。“他們絕不能逃脫”可見下半節的重點在說明災禍的無可逃避。

  “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人”KJVNASBRV 都譯作 they(即他們),RSV 卻譯作 people。總之這“人”不是指少數的基督徒,而普遍的指一般世人。

  本句似乎暗示,在主再來地上大災難發生之前,似乎有足以使人以為是和平的景況出現,以致人們自欺地以為平安穩妥了,但災禍卻忽然臨到他們。

  啟示錄第六章揭開第一印時,有騎白馬的假基督,他手拿着弓卻沒有箭,就得着冠冕(象徵勝利與成功);這也同樣暗示大災難開始時,似乎有一段由假基督利用武力的姿態和政治的手腕,卻不必實際戰爭,而成就了類似太平的景象,或造成一種叫人自欺地以為和平已經到臨的心情。豈知人正在自我陶醉、自我安慰的時候,神的審判就來到了。

  注意第2節跟第3節之間的分別。第2節的“你們”是指信徒,主的再來對信徒來說該是美好的盼望;但那“日子”像賊一樣來到,信徒必須隨時準備自己,可以在復活被提的時候,沒有慚愧的見主。第3節的“人”指世人,是不屬信徒的“他們”,就是留在地上經過“災禍”的人們。主來的日子,對信徒是福分,因為那時他們要經歷救恩的末後部分,就是身體得贖。但對於不信主的人卻是災禍的開始,因為他們要面對空前絕後的大災難。既是這樣,信徒豈不是應該趁主還沒有來時,努力作工麼?

  “產難”是否會臨到婦人?這問題全在於她曾否懷胎;如果懷了胎,“產難”就必然會臨到她,這是無容置辯的。世人是否要受神的審判,也只要看他是否犯過罪;如果犯過罪,就必然要受審判,這也是沒有討論餘地的。

  懷胎的婦人如何到了產期必然生產,犯罪的罪人也必如何到了日期便要受神的審判。

  聰明的婦人,不會因自己懷了胎而用理由辯護、用方法掩飾來避免產難的來臨;她必趁早準備應付那必然來臨的“產難”。一個聰明的人也當這樣:不要再為自己所犯的罪辯護遮掩,不再用自欺的方法逃避神的審判,而要趁着神審判的日子沒到之前,趕快誠實悔改。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