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讀經講義



叁 對自己(5:16-22)

一.要常常喜樂(5:16)

“要常常喜樂,”(5:16)

  這並非說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是可喜的。在我們人生的路途中,有些事的本身是令人喜樂的,但有好些事卻是令人憂愁和悲傷的。不過,雖然所臨到我們的事不一定都是喜樂的,甚至是憂愁的;但我們這個人卻要“常常喜樂”。如果我們必須要看臨到我們的事是否可喜才喜樂,那我們必定不能常常喜樂,倒會常常憂愁了。但我們要因為在凡事上信靠那位拯救、看顧我們的主而喜樂“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這樣,我們的喜樂才不至因環境的改變而失去。

  “要常常喜樂”這等於說要常常把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彼前5:7)。腓立比四章6至7節告訴我們:“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要常常喜樂”,也等於說,要“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太6:34)。主給我們一天的恩典,總是夠擔當一天的難處的。但許多時候,我們把無數天的難處,都放在一天之中來擔當,當然會覺得擔當不起,滿心憂愁而沒有喜樂了。

  “要常常喜樂”,也就是說要常以神為樂。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1:46-47),今世的一切事物,既變幻無常,我們若以今世的事物為樂,我們的喜樂也必變幻無常;但我們若以神和神的事為樂,就必能常常喜樂了。

二.不住的禱告(5:17)

“不住的禱告,”(5:17)

  這是我們能常常喜樂的重要原因。不住的禱告,就是不住地把我們的難處交託給神,又不住地從禱告中經歷神的作為;這樣,怎能不常常喜樂呢?

  身體的呼吸是不停的,屬靈的呼吸禱告也應當是不停的。魔鬼不住地在試探我們,我們也必須不住地禱告。

  不住禱告,實際上就是指我們在心意上不斷的仰賴神,不停地跟神聯繫。

  “不住的禱告”,告訴我們基督徒的禱告是可以在任何場合中進行的。雖然我們不能在任何場合中都跪下或閉目禱告,但不用形式的,在心靈中的禱告,卻是可以不住進行的。這正是基督徒在各種物質生活的活動中,不住把我們的心思帶回神那裏,與神保持不斷交通的方法。

  本書一章2至3節保羅曾不住的記念帖撒羅尼迦信徒,又常常為他們感謝神,在此要叫他們效法保羅的榜樣。

三.凡事謝恩(5:18)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5:18)

  “要…凡事謝恩”,就等於是要凡事知足,凡事以神的安排為美。不論貧窮富足,順境逆境,都承認是出於神的恩典。約伯就是以這種態度來生活的,當一連串的災禍一時之間臨到他身上時,他就“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0-21)。他承認自己一無所有,他受禍或受福都是應當的,神“賞賜”或“收取”也都是合理的。他稱讚神在他身上所作的都是美好的,這可說是感恩的最好例解。我們若真正承認自己本來就是一無所有,就必能為現今所僅有的任何一樣而感恩了。

  許多時候,我們以為如果我們一直處在平安亨通的境遇,必定比較容易“凡事謝恩”。其實不然,因為我們對神恩典的感覺,是從各種不同境遇的比較中才產生出來的。若我們一直在平安亨通的境遇中,可能更不會感恩。所以,神並沒有允許我們一直在順境之中,而允許我們各人都遭遇各種不同的苦境或順境,因為這已經是最容易激發我們感恩的環境了。如果我們不能在不安定的環境中凡事謝恩,那麼在安定的環境中,必更不能凡事謝恩。

  “凡事謝恩”既是神對我們所定的旨意,可見信徒該存着凡事謝恩的態度來生活,認定神叫萬事互相效力,都是要使愛祂的人得益處(羅8:28)。能抱定這種人生觀做人,是合乎神旨意的。

四.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5:19)

“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5:19)

  “銷滅”原文 sbennumi ,按 A&G 新約希英字彙的解釋是指火的熄滅說的。這字全新約共用過八次,除了本節譯作“銷滅”之外,其餘七次都用在描寫火的熄滅。如:太十二章20節作“吹滅”(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太二十五章8節作“滅”(我們的燈要滅了);可九章44節作“滅”(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可九章46節作“滅”(英文 KJV 有“在那裏火是不滅的”一句。和合本與英文 RV 本沒有這句話);可九章48節作“滅”(火是不滅的);弗六章16節作“滅”(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來十一章34節作“滅了”(滅了烈火的猛勢);所以本節譯作熄滅似更為適當,因為按 sbennumi 的原意和全新約的用法,是應當用在形容火的熄滅說的。使徒在這裏是把聖靈比作“火”(參徒2:3,五旬節時聖靈像火焰降下),在人心中感動燃燒,我們不要熄滅聖靈的火,倒要讓它燒旺。

  我們怎會熄滅聖靈的火呢?犯罪,體貼肉體的私慾,不順從聖靈的感動,就會熄滅聖靈的火。反之,拒絕罪惡和肉體的私慾,體貼聖靈,隨從聖靈的感動行事,就是叫聖靈的“火”更加發旺了。

  本句也可以應用在恩賜的運用上。按照聖靈的感動善用我們的恩賜,就挑旺裏面的火(提後1:6)。要是埋沒聖靈的恩賜,就是熄滅聖靈的火。

五.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5:20)

“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5:20)

  甚麼是先知的講論?參林前十四章3節、24至31節。

  聖靈的感動和先知的講論是有很密切關係的。聖靈常藉先知的講論在我們心中引起感動,或加強已有的感動。所以銷滅聖靈感動的人,也必連帶着藐視先知的講論;反之,如果尊重先知的講論,就必能從他們的講論之中得着能力,以順從聖靈的感動。聖靈的感動是內心的工作,先知的講論是外面的勸導。基督徒是否常常銷滅聖靈的感動?可從他們對於神僕之講論的態度如何看出來。

  藐視先知講論的原因之一是過於重視屬世學問。世界上“博學”的人並不多,神並不是只選召“博學”的人作傳道的工夫;但傳道人所要應付的聽眾,卻是包括各種各式的人。我們是否可以因為傳道人沒有我們所擁有的學識而輕看他們的講論?不但不可以,而且不公平;因為我們自己也不是對每一種學識都精通,我們也不過只在某些方面的學識比較豐富而已。有些信徒對傳道人的講論,不是先留意他所講的是否是神的道,而只注意他們有甚麼銜頭,這實在是錯誤的。我們對於傳道人的講論,首先要留意分辨的是,他們的道是否是神的真道?是否有生命的內容?因為這才是最重要的。

  藐視先知講論的另一原因是過於重看自己的屬靈經歷,因而不把別人所傳的信息放在眼內。我們應該常存柔和謙虛又沒有偏見的心,領受神藉祂僕人所傳的信息,不要只接受自己所佩服的人的教訓,因為神也可能藉着我們看不起的人對我們說話。

六.擇善而固執(5:21-22)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5:21-22)

  “凡事察驗”,直接補充上句的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而對於假先知的講論,卻要慎思明辨(林前14:29)。不要囫圇吞棗,要辨別那些靈感是否出於神(約壹4:1)。

  當然這句話也可以應用在“凡事”上。“察驗”是運用心思智慧去觀察考驗的意思。信徒對於甚麼是合神旨意的事,不要忽略運用神所已經賜給我們的智慧能力和真理知識去分辨觀察(弗5:10),不過,我們要存完全奉獻而更新的心思去察驗(參羅12:1-2註解)。

  “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察驗是了解明白的問題。知道分辨“善美”與“惡事”之後,就是運用心志的問題了。有些人陷在罪中,是因不會分辨“善美”與“惡事”,另有些人卻是沒有立定心志要持守“善美”的事,只隨從私慾行惡。得勝的基督徒要:(1)運用奉獻了的心思察驗神的旨意。(2)運用奉獻了的心志揀選神的旨意。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