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讀經講義



叁 貪財的危險(6:9-10)

一.貪財會陷在迷惑裏(6:9)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6:9)

  注意,這裏聖經並不是說“那些富有的”,乃是說“那些想要發財的”,就是那些不以自己現在所有的為滿足的。無論這種人現在是貧窮或富有,都還是有貪財的心。

  “想要”表示他們對錢財有一種不斷的圖謀。窮人固然想要發財,有錢的人更會認為他們所有的錢還不夠,而“想要”愈多,結果就會陷在迷惑裏,落在罪惡的網羅與各樣的痛苦當中。在大都市裏,我們常常從報上看到有人受欺騙。一些騙術好像都是非常膚淺,千篇一律的,可是照樣有人會被騙。這沒有別的,只因貪心的緣故,因為貪財,就想用各種不合法的手段得錢財,所以就陷在迷惑和罪惡的網羅裏。因貪財而施的手段既不能得逞又干犯了律法,因此就落在痛苦裏面。假如用不法的手段,果能逃過了地上的法律,賺到許多錢財,其結果亦必將落在許多有害無益的私慾裏,在罪惡的各種享樂之中,走向滅亡的道路。這等人可算是完全不以神的事為念,完全沒有敬畏神的心。

二.貪財是萬惡之根(6:10)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6:10)

  貪財的罪會生出各樣的罪惡。有人為了貪愛錢財而行各樣的詭計、謊言和陰險的計謀,甚至強暴兇殺。“貪財”的結果亦會叫人更加自私,更加放縱情慾,更加自高自大。也有可能會毀壞自己的健康,因為放縱情慾,和從事各種沒有益處的娛樂,都將使身體落在疾病中。有時更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刑罰。所以保羅說:“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可見錢財雖給人暫時的快樂,但結果反增加許多的愁苦。貪財常攔阻我們接受真道,叫我們離開真道。有許多人雖然聽見真道,知道救恩的好處,卻為着貪財的緣故,就放棄他所知道的真道。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有個少年的官求問耶穌怎樣可得永生,耶穌要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再來跟從祂,因為祂知道攔阻這青年人來跟從祂的,就是他的錢財,但結果這個青年卻是憂憂愁愁的離開了。所以耶穌告訴我們,不能又事奉主,又事奉瑪門,太六章24節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