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讀經講義



肆 教牧的自守與賞賜(6:11-16)

一.逃避物利追求信德(6:11)

“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6:11)

  為甚麼我們要逃避這些事而追求信德呢?因為我們是屬神的人,屬神的人是在敬虔上操練自己,而不是在錢財上圖謀,這是屬神的人與屬世的人最大的分別。世上的人是以世界的錢財作為追求的目標,因為錢財在這世上是最有用的東西,錢財就是世界的代表;但是我們屬神的人卻是追求屬靈的事,不貪財應當是我們與世人最大的分別。

  保羅要提摩太逃避這些事,不要想發財,要把這事當作災禍一樣地逃避。在消極方面,應避免跟試探接觸,避免跟那些貪財的事發生聯繫,免得我們在心中生發那種貪念。保羅這樣吩咐提摩太,表示提摩太還有可能受這種試探,雖然他在靈性上已有相當的根基,可以在教會中按立長老、領袖。可是保羅並不認為提摩太不會產生這種貪心的意念,所以仍要他在“貪財”這事上逃避。貪財的意念隨時都會來試探人,並不因人在主裏的年日已長久,靈性有程度,就放過他。在積極方面,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既然不求屬世的財物,那麼應該求甚麼呢?乃是求屬靈的品德。這些屬靈的品德就是我們的財產,這些財產並不是屬物質的,卻可以帶到永世裏面去,只有它才是真正用不完的財產。我們應該有這種屬靈的眼睛看見靈性上的長進、屬靈品德上的長進就是我們財產的增加,而且比屬世財產的增加更有價值,所以我們要追求靈性的富足。主耶穌對老底嘉教會說,她是貧窮、瞎眼、赤身的。雖然老底嘉是個富足的教會,可是在靈性上卻是貧窮的。我們在世上不一定時時都過富足的生活,也不一定每個人都是富足的;雖然我們在物質上貧窮,但卻可以在靈性方面作個富足的人。

  注意提後二章22節,保羅再次提醒提摩太類似的話,他告訴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可見保羅相當重視這個提醒,認為青年人非常需要注意這點。

二.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6:12)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6:12)

  保羅在此先提醒提摩太,他蒙召的使命,就是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真道”原文 pisteōs,是“信仰”的意思,在“真道”前面有“那”字。正如“美好的仗”前面有個“那”字,為指件詞一樣,不是指普通的信仰,乃是指神救贖我們的信仰。雅一章說,神按祂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我們應為它打美好的仗。

  猶大在他的書信中也提到,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許多基督徒只想作個沒有戰爭的基督徒,這不能算是基督的精兵,因為向基督忠心的必定會為真道打美好的仗。所謂“為真道打美好的仗”的意思,就是為真道竭力爭辯,維護真道不被人混亂,指出假冒真理之異端的錯誤;因而準備被人惡待,準備別人捏造各樣的壞話來毀謗,甚至被自己所親愛的人誤會、離棄,這就是“打那美好的仗”的意思。有許多基督徒是不打仗的,也有的只打一下子便轉背跑了,所打的不是“美好的仗”而是失敗的仗;因為不肯忍受犧牲,經不起人的誤會和辱罵,捨不得在情感上為主捨棄,不能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親人,也勝不過貪愛世界物質享受的誘惑,所以打了敗仗。保羅在此再次提醒提摩太,他蒙召的使命是甚麼。神召他作基督精兵的目的,就是為了打仗。“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國家養兵,供給他們生活的需要,目的亦只不過是為了在戰爭發生時可以保護國家。

  如果在戰爭發生時,軍人不打仗,就辜負了國家對他的一切好處。神救我們,選召我們,用真道栽培我們,在真理、生活、靈性各方面造就訓練我們,目的是要我們在教會受異端侵犯的時候,要為真理打仗,這就是我們被選召的目的。

  “持定永生”的意思也就是上文所說的“真道”(信仰)。保羅並不是要提摩太持定他所得的救恩,乃是堅持他的信仰。許多人不信永生的真道,不信得永生的方法,但這正是神救我們的方法。正如彼得對耶穌說:“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永生之道是惟獨基督才有的,主耶穌說:“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着父對我所說的”(約12:50)。神的命令就是永生,主耶穌向天父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許多人否認這樣就是永生,不肯相信神的命令就是永生,照着神的命令去信奉祂所差來的基督就能得着永生,我們卻應該為着堅持這個信仰而爭戰。

  另一方面,保羅提醒提摩太,過去他已經有美好的見證。從這句話看來,提摩太在以弗所已有一段時間,在為真道打美好的仗,對那些攪擾教會的異端顯出了美好的見證。可見對當時以弗所教會所受到的攪擾和逼迫,提摩太已經有所表現,被許多教會的長者所知道。

  這話亦可能指提前四章14節保羅所說的,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為提摩太所作的見證。保羅當時在公眾聚會中鄭重地為提摩太按手,見證他是神所選召的僕人,並按着神所給他的預言,把恩賜賜給提摩太,承認他是神所選立的僕人。提摩太既然是經過這樣一個按立的儀式而被眾長老所認識,應該在真道上為神打美好的仗,以顯明他確是為所得的職分忠心,才不辜負主的恩典。

  保羅在此勉勵提摩太不要灰心,要剛強壯膽,要他回想過去神在他身上的恩典,而更加盡忠,勇敢為真道作戰。

三.使徒嚴肅的命令(6:13-14)

“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6:13-14)

  保羅在此並沒有交給提摩太新的命令,實際上是指本章12節的命令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但是他在這兩節中卻用非常莊嚴慎重的語氣,來宣告他是正式的把這命令交託給提摩太。

  保羅說:“他是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把這命令交託提摩太。保羅稱神為“叫萬物生活的神”祂不但賜生命給萬物,也叫萬物能活在這世上。掌握人生命的,是這位叫萬物生活的神,並不是那些逼迫教會的敵人。給我們口才、膽量、恩賜、才幹、智慧、能力的,也是這位神。

  “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這裏提到基督耶穌的時候,特別說到祂向本丟彼拉多作過美好的見證。保羅似乎故意要讓提摩太思想,他所作的見證和主耶穌基督在彼拉多面前所作的見證有無差別。基督在彼拉多面前曾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祂向彼拉多見證祂有一個不屬這世界的國,彼拉多對祂說:“這樣你是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18:36-37)。耶穌基督在有權柄可以定祂罪的彼拉多面前,沒有一點懼怕或是乞憐的態度,也沒有驕傲自大,只是忠實的告訴他,祂來世界的使命。當那些人在彼拉多面前喊叫要除掉祂,要巴拉巴而不要祂的時候,祂並沒有一點懼怕。當彼拉多要兵丁用鞭子鞭打耶穌,在祂被兵丁戲弄的時候,也沒有因此而膽怯灰心,或為自己流淚。祂在本丟彼拉多面前實在作了美好的見證。保羅在此提醒提摩太,雖然他還沒有到因為基督作見證而被人審問、鞭打、或到生命被威脅的地步,但他既然是基督忠心的僕人,是為傳揚那永生之道而蒙召的,就應該想到這位在本丟彼拉多面前作過美好見證的耶穌,所留下的榜樣和腳蹤,且應該跟隨祂的腳步去行。保羅在這樣一位叫人活和為我們死的基督跟前,囑咐提摩太要守住這個命令,仿彿表示他將這命令交給提摩太,是有神和主耶穌作見證的。保羅並非未曾勸勉或提醒提摩太,他蒙召的任務就是要為真理打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他已盡了勸勉的本分了。如果提摩太沒有忠心為真道打仗,神和基督都可以見證,這責任並不在保羅身上。

  “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這“命令”是指上文“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之命令。要怎樣守這命令呢?要“毫無玷污,無可指責”,這話有兩方面的意思:(1)提摩太要完全忠心來守這命令。他的忠心及為真理的爭戰,要沒有一點退縮,沒有一點故意逃避責任,毫無玷污,無可指責;(2)提摩太要使別人對永生真道有清楚的認識,不受任何異端錯誤的玷污或混亂,使人認識這真道是毫無玷污無可指責的,是基督完全美好的救法。

  “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怎樣守這命令毫無玷污,無可指責呢?要持守到主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也就是說,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一直打到主耶穌再來為止。這裏的“基督顯現”明顯地是指基督再來。所有的忠心都含着時間的考驗,不是單有一段時間,而是一直堅持到底,才算是忠心。一場戰爭的勝敗並不在於開始的時候,乃在於最後是否勝利。如果開始時打得很好,而在末後卻完全失敗,這場戰爭還是失敗的。忠心的神僕並不是只為神打一兩場仗,乃是為真理打仗,直到基督再來,最後的勝利才來臨。保羅並不是提醒提摩太說,直到他見主的面。如果這樣說,只是表明他能一生忠心到底,直到自己見主的面。保羅卻是說,“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這意思乃是說,這戰爭要繼續下去,一直到耶穌基督再來時,最後的勝利才來臨。提摩太是這爭戰中一個忠心的精兵,就像保羅一樣;但是再過不久,保羅就要見主的面了;提摩太要接下去。現在我們看見,提摩太也已經到主那裏去了,可是這為真道打仗的戰爭卻仍然繼續着,我們所有被主所買贖的人,就應該繼續加入戰場,為基督的福音作精兵,為真道打美好的仗,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

  保羅說:“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這句話可能另有原因,因為保羅心中切切盼望主耶穌基督的顯現,所以沒有預算到耶穌基督在我們今天看這書信的時候還沒有再來,而以為提摩太那個時候耶穌基督就要顯現,所以他沒有以提摩太見主的時候作為忠心終結之時,而是以主耶穌基督的顯現作為真道打仗的終結。

四.榮耀的賞賜(6:15-16)

“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祂。阿們。”(6:15-16)

  這兩節的主要意思,就是說明那些忠心守住這命令的,到耶穌再來時就要被顯明出來。此處保羅給這位要顯現的主耶穌基督加上很長的名稱,這在保羅一般的書信中不多見。

  “到了日期”,也就是到了主來的時候。聖經裏常常提到“主的日子”,不僅在保羅的書信中,就是在彼得、雅各、約翰所寫的書信中,也提到“主的日子”(帖前5:1;雅5:8;彼前5:4;彼後3:10;約壹3:2;猶14)。

  啟示錄中提到主再來的事就更多了。我們從新約所有的書信裏面看到,這是指將來有一個主耶穌再臨的日子,而不是指過去主耶穌已經降臨的日子。注意保羅說“到了日期”,表示主耶穌再來這事在神那裏已有了定期,雖然今天這日子還沒有到,沒有人知道那日子、那時辰,可是神卻已經計劃好了。

  “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可稱頌的”原文是 makarios,意思是“有福的”,“快樂的”。雅一章12節,多二章13節中,英文聖經都譯作“福”。神乃賜福給人的神,祂是把一切幸福快樂賜給人的。“獨有權能”,在舊約有許多這一類的話(代上29:12;代下20:6,25:8;耶10:12,27:5),新約主禱文結尾,主告訴門徒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所有的權柄都是從這位主而來,是祂所獨有的。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憑自己作主,就侵犯了神的權柄;因為祂是獨有權能的。這位獨有權能的主喜歡賜福給我們,祂是一位可稱頌的主。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王,世上所有的王都是從祂而來的,所有的主也都是因祂的賜予才稱為主,因為世上一切的權位都是由祂所賜。從主耶穌對彼拉多所說的話(約19:11),及啟十九章16節,都可見耶穌基督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注意,本書一章17節曾稱神為“獨一的神”,在這裏也稱耶穌為“獨一不死的主”。“獨一不死”表示只有神是永生的,是永生的根源。“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指神的聖潔和榮耀,不是我們這些血肉不潔的人所能看見的。約翰書信告訴我們,“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在舊約中神明明告訴摩西,人不能見神的面,如果見祂的面就會死,結果摩西只見到神的背(出33:18-20)。在舊約時代,“看見神就會死”這一個觀念是很普遍的,如士十三章所載,參孫的母親看見神的使者的時候,就以為自己會死。因為這位聖潔榮耀的神,不是屬血氣的人所能靠近的。我們感謝主,因為今天我們接受了那位到世上來的真光,成為光明的子女(弗5:8)。我們如果行在光中,就與神相交(約壹1:7),如同古時詩人所說:“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36:9)。我們不但可以看見光,且在光中與神相交,整個人都生活在祂的榮光之中(啟21:22-24)。

  在舊約聖經中有好些人看見神,其實只是看見神的使者,而不是神榮耀的本體。那時神向人顯現,是按着人所能承當得起的榮耀給人看見。所以在聖經中一方面我們看見好像有人看見神,但是另一方面聖經卻告訴我們沒有人見過神。新約中主耶穌來到世上的時候,約翰福音明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3:2)。注意,此“見祂的真體”暗示沒有人見過主的真體,因為我們還在肉身當中,主真體的榮耀不是人所能承當得起的。主復活之後向人顯現,雖然有許多人看見,但是在啟示錄中約翰看見那榮耀的基督時,就覺得承當不起。可見主耶穌或神向人顯現,都只不過是按照人所能當得起的程度,未必就是祂的真體。所以保羅說這位神是人所未曾看見,也是人不能看見的。

  “要將他顯明出來”,“他”是指着那些忠心的人呢?還是指主耶穌基督?按上文15、16節,應該是指那些忠心為主打美好仗的人。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候,主耶穌將要把他們顯現出來。

  “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祂。阿們”。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