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讀經講義



第五段 代禱生活的重要(2:1-7)

讀經提示

  1. 基督徒的首要任務是甚麼?“懇求”、“禱告”“代求”、“祝謝”有甚麼分別?
  2. 為甚麼要為國家元首或執政者代禱?
  3. 保羅要信徒學習代禱的事奉時,為甚麼提到神願意萬人得救?
  4. 保羅奉派的使命是甚麼?他為甚麼要特別聲明他說的不是謊言?

第二章

1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2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3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4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5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6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7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

壹 代禱是教會首要任務(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2:1)

  “我勸你”原文前面有“所以”兩字,其中的“你”字原文沒有,中文新舊庫譯本作“所以我勸大家”。“所以”表示連接上文。本書第一章保羅在消極方面指斥異教的荒渺無憑,積極方面則見證神的恩典浩大,勸勉提摩太要為真理爭戰。本章則特別提出教會主要的任務是要在這真理的爭戰中,為萬人代禱。真理的戰士,也就是禱告的戰士。雖然原文在此沒有“你”字,但如連接上下文來說,這話的第一個對象是提摩太,另一方面也是對其他所有的信徒說的。禱告固然是傳道人第一重要的任務;但傳道人不但要自身會禱告,同時也要鼓勵他所牧養的信徒,使他們看見代禱的重要。這樣的傳道人,才是個成功的牧者。

  A. “懇求”:原文是 deēseis,是多數式。原文的意思是有所需要而祈求,感到自己有所缺乏而祈求的意思。在中文文理聖經譯作“呼籲”。

  B. “禱告”:原文是 proseuchas,這字最常用於形容人向神稟告祈求。

  C. “代求”:是替別人禱告。每個信徒應將替別人禱告當作是自己的要事。一個為主工作的人自然有祭司的職分,而祭司的主要工作就是代求。“代求”原文 enteuxeis,英文譯作 intercessions。此字在希英漢字典解作臣僕見君王向他有所祈求,也含有“侃侃直言”的意思,沒有絲毫畏縮的心。

  D. “祝謝”:原文是 eucharistias,是感謝的意思,英文聖經譯作 thanksgiving。我們不但要為人代求,還要為人感謝,而為人感謝和為人代求常有很密切的關係。因着保羅常為人代求,所以他也常為人感謝。

  上述四點,是保羅在此偶然提起。他並非有意把禱告分成幾類,他所以一口氣列出幾類的禱告,乃是表示我們在禱告上應該多方面的向神祈求。因此我們的禱告應該是不只為自己求,也要為別人求;不只是祈求,也應有感謝。

  在此,我們應注意“第一”這兩個字,保羅把這幾件事看為第一。原文的意思是在所有的事上是第一。第二要注意的字是“萬人”。應該為萬人來懇求、禱告、代求、祝謝,如果我們真能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我們的屬靈生活自然會變得很豐富,而有許多禱告和感謝的事。許多時候常因我們禱告的範圍太狹窄,以致我們覺得禱告的題目太少、或太舊,沒有甚麼新鮮的話可向神祈求。

貳 代禱的好處(2:2-3)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2:2)

  這裏的“君王”按當時來說是指羅馬皇帝,是猶太人的敵人。但是保羅勸他們,即使對這樣的君王也要為他們禱告,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就曾經為仇敵代禱(路23:34),而祂自己在世時亦曾勸勉門徒要愛他們的仇敵(太5:44)。保羅在世時不但自己常為別人代禱,也常請別人為他代禱。信徒為國家執政掌權者代禱,就是等於我們承認那真正掌握國家權柄的是我們的神,而不是這地上的政府。我們為他們禱告,也就是求神運用祂的權柄來影響國家的官員,使他們所決定的不越出神的旨意之外。雖然按當時來說,羅馬政權似乎在那裏影響着宗教的自由發展,因為教會受到政府的注意,甚至受到羅馬皇帝的逼迫,可是保羅卻在此提醒我們,要藉禱告來影響世界國家的政權。如果這些在地上的君王、在位的官長,都曉得按神的旨意治理國家,就能使我們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話亦表示我們所在的國家,如果政治安定,對於傳福音的工作是有幫助的。事實上,平安無事、敬虔端正的生活是神所喜悅的,因為神並不喜歡我們天天遇見苦難。所以我們必須求神在我們所生活的環境中管理一切,使我們有平安的日子來為祂作見證,這原是神的旨意。

  “敬虔”這字在教牧書信裏特別多。提摩太前後書共有十次,此外在彼得書信和猶大書信也提過。這幾本書都論到教會中一些背道的事,以及人心的邪惡;可見在這末後的世代,信徒應特別注意過敬虔的生活。保羅在此對年輕的提摩太特別多次講到敬虔,更有深一層的意思;顯示在這末後的世代,青年人的生活是愈來愈放蕩,愈發不敬虔了。

  “端正”有“莊重”的意思。中文的文理聖經譯作“莊重”,表示我們對神對人應該有的莊重的態度。

  “平安無事的度日”,在此不單是指環境上的平安,也是指內心的安定。當時的猶太人由於很盼望脫離羅馬政權,時常作亂,情形很不安定。過了幾年,耶路撒冷被毀滅,猶太全國也就被滅亡了。保羅在此好像有一種預見,已看到這種危險,所以他請求信徒為這事禱告。既然聖經要我們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可見禱告足以影響世上的政權,否則聖經就不需要這樣要求我們禱告了。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2:3)

  這樣為萬人禱告是合乎神的旨意、是神所喜歡的。這告訴我們,作個討神喜歡的人,就該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感謝。聖經雖已這樣清楚簡單地告訴我們,但是要不要真正作個討神喜歡的人,就在於我們肯不肯在神面前作個忠心的代求者,盡我們應盡的本分了!

叁 代禱與萬人得救的關係(2:4-6)

“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2:4-6)

  A. 我們要為萬人禱告,因神是願意萬人得救的。

  在此保羅說出為萬人禱告的重要:為萬人禱告正是神要拯救萬人的旨意,與神的旨意相配合,使祂的旨意藉着我們的禱告得以成全。但有人卻故意誤解“祂願意萬人得救”的意思,認為神既是願意萬人得救,祂的願意就是事實,人人必定可以得救,並不會有滅亡的人。事實上,這並非保羅在此所說的意思。下文說“明白真道”,神願意萬人怎樣得救呢?乃是明白真道,接受真道而得救。所以雖然神願意萬人得救,但這並不是說,萬人不必信耶穌就可以得救,乃是願意他們因着明白福音的救恩而接受,因此得救。“明白真道”在文理聖經譯作“洞悉真理”。

  使人明白真道和代禱有甚麼關係呢?我們常想到,要叫一個人明白真理,在知識方面應如何開導他的心,怎樣講解得清楚,如何用更好的比喻,如何把救恩道理講得明白。這些當然都是重要的,可是真正叫人明白真道的,卻是聖靈在人心中工作,開人心竅,他才會明白。所以,為萬人禱告,和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是有着密切關係的。可見神願意藉着我們的禱告,使祂的靈在人心中作工,開他們的心竅以致他們能領悟這福音救恩的奧秘。這句話不只是指那些沒有信主的人明白真道,也是包括那些已經信主的人,更深切地認識主的真理,不但接受真道而且深深明白,以致可以體會神願意萬人得救的心,用自己所已經明白的真道去教訓別人,去引領別人來歸向主。

  B. 我們要為萬人代禱,因為耶穌基督是獨一的中保。

  既然只有一位神,除了這一位神以外,沒有任何別的神,所以我們應當為萬人禱告,使他們認識這一位神,向祂求告。既然只有一位中保,除了靠這位中保以外,沒有第二個中保可靠着進到神面前,因此,我們更必須為萬人代禱,使他們認識這一位中保,接受這位中保,叫他們能歸到主的名下。在這裏要注意第1節和第5節的關係。第1節告訴我們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感謝;可是第5節告訴我們“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可見我們雖然可以為萬人代求,可是我們中間卻沒有一個人是神和人中間的中保,只有耶穌基督才是這位中保。我們的代求不過是向主耶穌基督這位獨一的中保來祈求,求主開萬人的眼睛,認識這獨一的中保。無論任何人,或者是比較屬靈的人,或是古時的聖徒,都不能成為我們禱告的中保。唯有降世為人的耶穌,祂一方面在天上,另一方面又降世為人,才有資格作神和人中間的中保。而這句話也含有一個意思,要作神和人中間的中保,一方面必須是神,另一方面也必須在地上做人。因為只有耶穌基督有這樣的經歷,所以,只有祂才是我們的中保。祂是長遠活着,在天上作我們的大祭司(來7:25)。

  “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保羅在此提及耶穌作中保的另一重要資格,就是祂曾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贖價”這字原文是 antilutronanti 有反對的意思,但有時作“還”,還價的還,平常聖經提到贖價用 lutron,但在此用 antilutron,是特別加強語氣,有加強贖價的意思。太二十章28節,可十章45節也說到耶穌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贖價”是用 lutron,但全部聖經只有此處的贖價用 antilutron。“贖”表示我們曾被贖,“價”表明耶穌為我們付上了代價。這贖價實在是昂貴的贖價。除了耶穌基督以外,沒有人能替萬人付上這贖價,為何只有耶穌基督是神和人中間的中保呢?因為只有耶穌一人,可以為萬人付出贖價,而且是已經付了。

  “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這“到了時候”是指甚麼時候呢?可有兩種解釋:

  a. 神證明祂的福音,是按着不同的時期,一步步把真理顯明出來。在保羅那個時代雖然已開始被證明出來,可是還沒有普遍地向全世界傳揚出去,所以保羅的意思是說,耶穌基督為萬人捨命,作萬人的贖價,至終必要向全世界的人完全顯明,這件事實也終必被眾人所承認。按福音的擴展經過來說,起初是使徒們在猶太地方傳福音,後來保羅周遊四方,到羅馬帝國管轄的境內廣傳福音,以後又有歐美宣教士奉差遣到亞洲、非洲等地方傳福音一直到今天,而使福音得以普及全世界絕大多數的地方。

  b. 另一種解釋“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是指着主耶穌再來時說的。主耶穌為萬人捨己這事實雖然萬人不一定都肯信服,可是到主再來的時候,這件事卻必被顯明在萬人之前,證明祂的死確是作為萬人的贖價,拒絕祂代贖的人,將永遠擔當自己的罪。

  今天人們雖然可以否認,或存不信的心來辯論,拒絕耶穌基督為他流血捨命這救贖的恩典;可是有一天,這事必被證明出來,他們的拒絕是無知的,是自取滅亡的。

肆 保羅奉派的使命(2:7)

“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2:7)

  在此保羅說明他奉差遣的使命,就是要證明耶穌基督的捨命是作萬人的贖價,雖然這一件事在主再來的時候必定會完全被顯明,可是保羅,已開始照着神這個旨意來努力,證明這歷史事實是神為人所安排設立的奇妙救贖;不但保羅這樣,今天所有信主的人也應如此。都是為着一個目標而活,就是在這拒絕基督救恩的世界裏,竭力地證明基督的捨命是為萬人作贖價。人們不但要盡力勾銷基督捨命為萬人作贖價這一事實,同時還用許多漂亮的講法來代替這一點。有人只願承認基督的死是一種偉大的犧牲、偉大的捨棄、是革命的殉道者,他們希望用這些美好的名詞一筆勾銷“基督捨命作萬人贖價”這個事實。但是所有神的兒女,神的忠心僕人都應該像保羅那樣證明基督的死是作萬人的贖價,祂是神和人中間獨一的中保,是照着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的旨意而降世為人的。在此保羅提到他奉派的職分,是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作傳道的”通常是普通的稱呼,因為所有作神僕人的都可以這樣稱呼。保羅進一步說明,他不只是普通的傳道人,更是使徒,是神所特選,有特殊屬靈權柄的使徒。他不但親眼見過主耶穌,為基督受特別多的苦,又有權柄行神蹟異能,所以他的話語和教訓可以作為信仰的根據。“外邦人的師傅”則解釋他在使徒職分中的一種更特殊的使命他不只是使徒,且是外邦人的使徒(加2:8)及師傅,是教導外邦人相信這位救主、學習聖經真理的。

  “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在本節中這句是最叫人難以明白的,為何保羅向提摩太這樣說呢?他說:“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難道提摩太還會懷疑保羅所說的不是真話而是謊言嗎?在原文,這句話是跟在他作使徒的後面,是解釋他作使徒這件事的。英文聖經將這話放在括號裏,放在使徒後面,這表示這句話是特別強調他作使徒這個身分,不是為提摩太說的,乃是針對當時的假師傅說的。雖然本書是給提摩太,但信的內容卻特別關係到教會各樣行政的事,以保持信仰的使命。所以保羅在講到自己作使徒的身分時,特加上這表白的話語,讓提摩太接到此信時,可以根據信上所寫的來對付那些假師傅對保羅的毀謗。如有人因這緣故而懷疑這書信不是保羅所寫,這也是沒有甚麼理由的,因為保羅在別的書信裏面也說過這樣的話,如在羅九章1節;林後十一章31節;加一章20節等處,都表示他所說的實在,因為保羅書信既為眾教會所念誦,那麼他所寫給提摩太的信就不是單為提摩太個人,也是為使提摩太有所根據,來向那些毀謗的人辯解,因此,加上這句話,也就不覺得有甚麼奇怪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