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讀經講義



伍 顯揚基督的香氣(2:12-17)

讀經提示

  1. 這幾節所說保羅到特羅亞,應該是行傳中那一次的行程?他提到這段行程主要的目的是甚麼?
  2. 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是甚麼意思?對當時的保羅來說是指甚麼事?應用在今日信徒身上是指怎麼回事?
  3. 為甚麼“香氣”會有兩種相反的作用?
  4. 17節“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是指誰?保羅為甚麼要這樣自辯?

第二章

12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13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裏不安,便辭別那裏的人往馬其頓去了。14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着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15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16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17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着基督講道。

一.保羅到特羅亞與馬其頓的行程(2:12-13)

“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裏不安,便辭別那裏的人往馬其頓去了。”(2:12-13)

  這裏保羅說他“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是指甚麼時候?徒十六章8節曾經提到保羅到特羅亞,那是他頭一次到歐洲,在還沒有到腓立比之前,曾在特羅亞看見馬其頓的異象。這裏所說的到特羅亞不會是那麼早的事,因為12節是和13節連起來的。13節說:“那時(就是12節保羅到了特羅亞的時候)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裏不安,便辭別那裏的人往馬其頓去了。”可見這時保羅已打發提多到哥林多去,因他既改變了行程計劃,不先到哥林多,而先到馬其頓才到哥林多,這樣他自己是從以弗所北上,同時打發提多去看望哥林多教會。當他北上到了特羅亞時,在那裏等候提多的消息。

  所以,這裏不會是使徒行傳第十六章所記載的事,因為那時候保羅還沒有到過哥林多,還沒有建立哥林多教會。那麼這裏所說的“到了特羅亞”,應該是使徒行傳第二十章所說的(徒20:1-2),就是保羅在以弗所受底米丟騷亂之後,離開以弗所到馬其頓去。從以弗所北上到馬其頓,必然經過特羅亞,本節所指的應該就是這一次到特羅亞。按徒二十章1至2節曾提到保羅走遍馬其頓一帶的地方,然後到了希臘(徒20:2下),(可能在這時候到哥林多,但聖經沒有明說),然後再回馬其頓,又從馬其頓的腓立比坐船到特羅亞(徒20:3-6),再南下米利都,回耶路撒冷去。

  注意:原文沒有“從前”這個字,只有下句的“到了”,表示曾到過而已。NASBKJVRSV 都譯作 when I came to Troas(當我到了特羅亞時)。

  保羅在這裏特別提到徒二十章1至2節未詳細記載的行程,還是繼續為他的行蹤辯解:(1)他雖未先到哥林多而先到了特羅亞(往馬其頓必經之地),絕不是貪圖安樂或逃避苦難,因他在特羅亞還是為福音受苦。(2)他雖然延遲到哥林多,他的心卻一直掛念他們,甚至急着想遇見提多,好得知哥林多教會的消息。可見他的行蹤不是求自己的益處,他延遲到哥林多絕不是不愛他們,而是遵從神的引導,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

  按下文七章5至7節,後來他到了馬其頓才遇見提多而得着安慰。

二.各處顯揚基督的香氣(2:14)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借着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2:14)

  這節經文的本意原是保羅替自己解釋的。他在此表明無論他到那裏都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叫主的名得榮耀,更重要的是他那樣改變行程,也是順從神的帥領。他怎麼能夠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呢?因他到處順從神的帥領。如果他是為自己的面子,怕受人議論,一定會照自己的計劃,來決定行程,那就不一定能在各處顯揚基督的香氣了。

  他這樣順從基督的帥領,就在他的行程中更加認識基督,無論甚麼地方,都留下得勝的經歷和美好的見證。

  本節也有當時特別的背景。當時的羅馬軍隊,如果一個將軍打勝仗回來,他就走在他的士兵和俘虜的前面,凱旋進城,並且在遊行時,群眾要燒香歡迎。保羅可能借用當時的習慣,來描寫基督的戰士,順從基督的帥領而得到勝利的情形。所以這裏說“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實在就是在各處留下得勝的見證。

三.香氣的兩種作用(2:15-17)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2:15-16)

  “我們”包括保羅和他的同工,也可以泛指一切信徒。無論是向得救的基督徒或向不信的滅亡者,我們都應該隨時隨地顯出基督徒應有的美好見證,並宣傳十字架的福音,這樣就是顯揚基督的香氣。這種香氣有兩方面的作用:對於信的人,就成了活的香氣叫他活;對於不信而拒絕的人,就成了死的香氣叫他死。這意思是:十字架的福音,對於接受的人就成了他們得救的盼望和喜樂,對於拒絕的人就成了他們被定罪的根據。基督徒為基督所顯出的美好見證也是這樣,沒有成見的人會因而受感蒙恩,存心敵擋神的人,反而因信徒的好行為而生出嫉妒和毀謗。

  “這事誰能當得起呢”,這是一句感歎語,意思可能是:(1)對於拒絕不信的人,他的結局是多麼可怕呢?(2)對於這同樣的香氣,竟然會產生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神這樣奧妙的作為,誰能作得那麼適當呢?(3)對於基督十架勝利之救法,接受的便得救,拒絕的便滅亡,誰能改變或阻擋神規定的這種原則呢?

“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着基督講道。”(2:17)

  本節可作為第一段保羅行蹤(1—2章)的總結。保羅說了這麼多話,就是要叫信徒明白,他的腳蹤不像那些假師傅,為利混亂神的道,或為利改變他們的行蹤,而是由於要誠實地憑着神的引導決定他的腳步。他是在神面前,靠着基督傳講神所交付給他的信息。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