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後書讀經講義



貳 關於大罪人的顯露(2:4-12)

  按但九章27節,“一七之內,牠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牠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憤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有一位被稱為“那行毀壞可憎的”,就是敵基督者,要在“一七之半”,也就是七年災難的後三年半,顯露出來。“使祭祀與供獻止息”,就是禁止敬拜神的事,而這“行毀壞可憎的”,也就是但七章8節的小角。牠的情形跟啟十三章的獸有幾點很明顯的相似:

  A. 小角說誇大的話(但7:8):獸有說誇大話的口(啟13:5)。

  B. 小角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但7:25):獸開口說褻瀆神的話(啟13:6)。

  C. 小角要與聖民爭戰(但7:21):獸與聖徒爭戰(啟13:7)。

  D. 小角要折磨聖民一載、二載、半載(但7:25):獸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13:5)。

  E. 小角要改變節期和律法(但7:25):獸要使全地的人都拜牠(啟13:3-8)。

  F. 小角最後被殺扔在火中焚燒(但7:11):獸最終被擒拿扔入火湖(啟19:20)。

  不論但以理書中的“小角”或啟示錄中的“獸”都跟本段所說的“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有三項基本上的相同,就是:

  A. 都是高抬自己,敵擋神,甚至自稱為神,受人敬拜的(帖後2:4);這也包括向神說誇大的話褻瀆神。

  B. 都是發生在災難的後半部,緊接着基督降臨,要除滅仇敵之前的一段時間內。本段所提“不法的人”,也是在基督降臨之前顯露的(帖後2:8)。

  C. 都因基督的降臨,才把牠除滅(帖後2:8;但7:9、11;啟19:20)。

  此外,所有這些末期災難描寫的記載,也都跟基督自己的預言相合。例如:

  A. 基督預言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時,就是後三年半大災難的開始(太24:15、21;但9:27)。

  B. 有假基督,假先知要行大神蹟迷惑選民(太24:24-25;啟13:13-15)。

  C. 在這些災難的日子一過,基督就要降臨,並施行審判(太24:29-30;帖後2:8)。

  所以本段所描寫的是後三年半大災難的情形。這時真教會已被提到空中,地上的災難嚴重到極點,所有反叛神的勢力和意圖,都發展到瘋狂的地步;魔鬼那種驕傲的罪性也在人的心中達到顛峰的程度。歷代以來,人的各種反叛神的詭計、惡行、才能,更都集中在“那敵基督的”、“大罪人”、“沉淪之子”和“不法的人”身上表露無遺。在此提到有關大罪人的情形有五:

一.牠的狂妄(2:4-5)

“牠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2:4)

  “抵擋主”原文 antikeimai 在新約共用過八次。在路十三章17節,二十一章15節,腓一章28節,提前五章14節譯作“敵人”;林前十六章9節譯作“反對的人”;提前一章10節譯作“敵…的”;加五章17節譯作“相敵”。

  所以這裏雖然沒有用“那敵基督者”這特別的名稱,卻已含有敵基督者的意思。自古以來,敵基督者早已藉各種不同的歷史人物或學說表現出來,但到了大災難的末期就要發展到頂點。在摩西的時候,有雅尼,佯庇敵擋神(提後3:8);在列王時代,有假先知敵擋神的僕人(結13:9-10;彌3:5-7);在使徒時代,有不信的猶太人(徒13:45-47)、各種邪術(徒13:8-12,19:19)、人間的哲學(西2:8)、否認基督道成肉身(約壹4:1-3)和否認主復活的異端(提後2:17-18),還有各種“鬼魔的道理”(提前4:1)。這些是撒但各樣敵擋神的計謀,在以往不同的時代,都已藉着不同人物表露出來,最後更要在敵基督者身上發揮盡致。

  “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這句話不但指出“大罪人”的驕傲,還指出它驕傲到甚麼地步:不但高抬自己,還高抬到超過一切稱為神的。“一切稱為神的”,原本就不是神,但牠們都是撒但一向用來迷惑人的。這些假神的主要用處,都不過是預備人的心,直到敵基督者出現,好去敬拜牠,使人以為牠是“一切稱為神”者中最大的“神”。

  喜歡高抬自己,已成為末世人普遍的特性,人們不再讚賞謙卑的人,反倒讚美很會自吹自擂、高抬自己的人。這一切都是逐漸趨向於那敵基督者快要顯露的預兆。

  “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為神”,本句跟上句不同。上句是指那大罪人要高抬自己,以超過一切假神,或人間所塑造出來的崇拜對象。但本句是指撒但的野心,也就是那大罪人要佔奪獨一真神的地位,坐在神的殿中自稱為神,褻瀆至高神,榮耀自己。先知以賽亞曾稱巴比倫王為“明亮之星”,暗喻撒但要“升到天上…與至上者同等”(賽14:12-15);先知以西結也用推羅王作象徵,暗指撒但因心裏高傲自稱為神而墮落(結28:1-2、11-19)。

  在歷史上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例如:主前168年,安提歐庫第四 Antiocus IV Epiphanes,曾經把希臘國的主要神像 Zeus 搬入聖殿而污穢了聖殿,引起了瑪喀比 Maccabees 的革命;使徒時代羅馬的帝王也曾想使自己受到像神那樣的敬拜;主後47年,羅馬王卡里高 Caligula,也曾想將自己的像擺在聖殿中。但這些雖然在歷史上有過類似的出現,他們卻都不是這裏所指的那“不法的人”。因這“大罪人”是要被主降臨的榮光廢掉,而且牠本身能行各樣神蹟異能,是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的。

“我還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麼?”(2:5)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的時間很短。按徒十七章2節,只有三個安息日。經過三個安息日的時間,最長久也不超過二十七日。就在這不到一個月的時日裏,保羅不但跟他們講論得救的道理,也講主再來的道理,而且似乎講得不少;可見主再來的信息,對初信的人也應該講述。

  雖然有人推想,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可能不只二十七日。但按徒十七章1至9節所記載的,保羅所到的地方通常先進會堂講道。而他在三個安息日在會堂講道之後就引起了騷亂,接待他們的耶孫等人也受累被捕。得着保釋之後,保羅不可能再久留在帖撒羅尼迦。那些懷疑保羅不可能只有三個安息日留在帖撒羅尼迦的人,主要的原因是由於帖撒羅尼迦教會的表現十分良好,似乎不可能只受過這麼短的栽培,但這只是用我們現在教會成長的情形推測當時的教會罷了。現在我們每次聚會時間限一小時,講道只有三、四十分。但當時教會聚會可能通宵達旦(徒20:7)。而且他們在信仰生活上有關的事,可能成為他們日常生活的主題(徒2:46-47)。使徒們除了在殿裏也在家中每日教訓人(徒5:42),所以當時使徒工作的方式不一定像我們現在教會那樣每週限定幾次聚會,那一天探訪…他們可能天天進到不同的家庭作栽培的工作。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