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讀經講義



七.在基督裹得成基業(1:11-12)

“我們也在祂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預定的,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稱讚。”(1:11-12)

  “得了基業”原文只一個字,新舊庫本作“得為嗣業”,eklērōthēmen 就是“遺產”,“收為私業”的意思。這字全新約只有本處用過一次(參楊氏經文彙編),與本書中他處所用的“基業”,原文不同字,中文聖經的小字譯作“成”了基業。這兩種譯法對我們都很有意義:

  “我們在基督裏得了基業”,所謂在基督裏得了基業,也就是在基督裏得了各種天上屬靈福氣和權利的意思。這些天上的屬靈福分,原本不是我們所配得的,卻因基督的救贖,使一切因信而進入祂裏面的人,憑着祂受死復活的功勞,便在祂裏面承受了這一切天上屬靈的福分,好像承受一種合法的遺產。

  “我們在基督裏成了基業”,這意思就是: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原已賣給魔鬼和罪,現今卻在基督裏蒙了拯救,成為主的“產業”,被主收為私有,受主的保護、管理、享用,是祂救贖的果子了。所以,我們不但在基督裏得了屬天的福分,也在基督裏被祂得着、成為基督的分。

  “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預定的”,這兩句話與第5節上半“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意思相同,表明我們今日所得着的一切好處,都是在至高全能的神所預定的計劃中得着的。按本段已經三次提到神的預定:(1)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1:5),(2)預定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1:9),(3)預定我們在基督裏得基業(1:11)。

  “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稱讚”(1:12),類似的話在6節及下文14節都曾提及。這些話特別要我們注意神如何重視祂的榮耀。祂如此賜福給我們的目的,是要使祂自己的榮耀得着稱讚。可見基督徒應當以尋求神的榮耀為生活行事的中心,凡事顧念神的榮耀。這樣的信徒,乃是神所最喜悅的兒女。

  “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在此的“首先在基督裏”是與以後要在基督裏的人(以後得救的人)比較來說的。所以這首先在基督裏的人,就是指首先信了主的基督徒,包括當時的猶太或外邦信徒。在這裏注意三件事:

  1. 所有在基督裏的人,都是有盼望的人。我們不像那些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的人(2:12),他們在神所應許的福氣上是局外人;但我們既有天上各種屬靈的福氣,又在基督裏承受那不能朽壞的基業,也就有了美好的盼望。

  2. 那些“首先”在基督裏的人,在神面前要負更大的責任。他們既然在屬靈的福氣上比別人搶先了一步,先嘗到屬靈的福氣,先有了財寶在天上,也當在靈性和榮耀神的事上,比別人先跑一步,比別人更盼望天上的事,更尋求神的榮耀,更使神的名從他們身上得着稱讚,這才合乎神要使他們成為“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之目的。

  3. 為甚麼神的榮耀必須從我們這些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身上得着稱讚?一方面因為神要通過我們這首先蒙恩的人,把祂的榮耀彰顯出來,使那在後的人看見神的榮耀之後,也會發出真誠的頌讚來。另一方面也因為我們本身若沒有經歷過神榮耀的恩典,決不會發出真正的頌讚來。若我們不是實在覺得神恩典美好,我們的稱讚必是虛假的。但如今神既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和恩典,使我們親自認識祂的榮耀,就可以在我們這些蒙恩的人身上,得着真誠的頌讚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