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讀經講義



二.猶太外邦歸為一體之經過(2:11-22)

讀經提示

  1. 外邦人未信主時之景況如何?試述外邦信徒蒙恩後之七種情形。
  2. “所應許的諸約”指何約?
  3. 二章15節之“新人”是否指重生的個別信徒?
  4. 拆毀了“隔斷的牆”,這牆是甚麼?
  5. “是神家裏的人”表示信徒對教會應盡何本分?
  6. 教會是神的殿,其根基、建造、功用如何?
  7. 教會“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是甚麼意思?

第二章

11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12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13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着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14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15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16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17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18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21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22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

1. 從前可憐的景況(2:11-12)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2:11-12)

  在這兩節中,使徒特別先提醒信徒,紀念從前未蒙恩時的可憐情形。這種回憶,足以激發信徒的熱心,並增進他們感恩的心。在此提及他們從前的景況有:

  A. 按肉體說是外邦人:換言之,沒有作為神選民的優越條件。猶太人按肉體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屬神的子民(出19:5-6),他們與神有較親近的關係;但以弗所信徒並沒有這種優越條件,他們不是神的選民,他們自己不認識真神,他們的祖宗也不認識。

  B. 是稱為沒有受割禮的:這是猶太人對外邦人的一種稱呼。割禮乃是神因亞伯拉罕的信心而與他立約的記號(創17章)。並且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世世代代應遵守的禮儀,以紀念他們的祖宗與神所立的約,也是他們與世人分別的記號。所以“割禮”成為猶太人在肉體上與其他民族不同,表明他們是神選民的一項憑據。以弗所信徒在肉身方面來說,是未受割禮的,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上是無分的。

  “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使徒加上這句解釋,表明使徒並不贊同猶太人那種憑肉身受過割禮為驕傲的錯誤態度,因為“真割禮…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2:28-29),不過以弗所信徒在未信主之前,不獨沒有靈的割禮,也沒有肉體上的割禮,所以使徒就借用猶太人慣用的講法來形容他們從前的景況。

  C.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雖然基督是為普世人而死,作普世人的救主,但並非普世人都與基督發生了關係;因為世人必須藉着信心接受基督的救贖,才與基督發生關係。而以弗所人從前乃是與基督無關的。

  不過使徒在此是以猶太與外邦對照着來講的。這些外邦的以弗所信徒,被稱為與基督無關,反面暗示猶太人與基督原是有關的;因為基督按肉身說,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並且正是神所賜亞伯拉罕應許中那個使萬族得福的後裔(創22:18)。但可惜那些猶太人,只在肉身方面與基督有關,卻不都是在靈性上與基督發生了關係。

  D. 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在此所指之“所應許的諸約”是甚麼,使徒未加註明,但顯然是指舊約中神所賜有關彌賽亞的應許,和幾次神與人立約的事,如:

   a. 創三章14至19節,神應許始祖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

   b. 創九章8至17節,神應許挪亞不再用洪水滅世,並與他立約。

   c. 創十二章1至3節,二十二章16至19節,神應許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d. 出十九章5至6節,二十四章6至8節,神藉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並應許他們要作屬神的子民,為祭司的國度。

   e. 申二十九章1至21節,神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再藉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要他們專心事奉神,並應許賜福給他們。

   f. 撒下七章5至19節,神藉先知拿單應許大衛“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這些應許和立約,都是與“彌賽亞”有關的,預表那以後要來之基督。以弗所信徒(代表外邦教會),對於這些寶貴的應許是一無所知的“局外人”。

  E. 活在世上沒有指望:為甚麼使徒會知道以弗所信徒活在世上沒有指望?因為這是一切不信者的共同情形。未歸信基督的人都是:

   a. 必然滅亡的(約3:17、36),雖然活着,卻是等候死亡的人。

   b. 縱然自以為有指望,但所指望的對象,卻是虛假和不可靠賴的假神,或屬今世至暫至輕必朽壞之物,實際上也就是沒有指望。

  F. 沒有神:猶太人信靠獨一真神,外邦人不但不信耶穌,也不信真神,不尋求神也不認識神。既“沒有神”,當然也就沒有神的眷顧和同在,嘗不到神的愛護,沒有永久的家鄉,更沒有做人的高尚目標,沒有人生的意義…所以這“沒有神”,可說是以上種種可憐景況之基本原因和一切痛苦的根源。

2. 現今蒙恩之情形(2:13-22)

  本章是用一種對照的寫法,將信徒的過去與現在作一個比較,使信徒清楚看見他們的現在與以往,有多麼大的分別。這種分別就是神照着祂運行在基督身上復活的大能,也運行在信徒身上的一部分果效。

  本章前部分1至10節,是以信徒個人從前的“死”與現在的“活”作一比較。從前是死在罪中,現今則活在恩中;從前隨從今世風俗生活,現在卻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生活。後段11至23節卻以信徒與猶太人對基督之關係作為比較,信徒從前不但與基督無關,且在神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現今則成為神家的人了。

  A. 靠基督的血得親近神(2:13)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着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2:13)

  “遠離神的人”原文沒有“神”字,應作“遠離的人”或“遠處的人”,亦即“外邦人”。但中文聖經加上“神”字也沒有甚麼不合,因為事實上這些外邦人,不但按肉身上與猶太人是“遠離”的,按靈性說也確是與神遠離的。以弗所信徒既是外邦人,原先對神毫無認識,當然也是和神遠離,並且與神的百姓也是遠離,各不相干。

  “如今卻在…”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機。這轉機就是“在基督耶穌裏靠着祂的血”,便使那些原本遠離的人得以親近。在此“已經得親近了”這句話,可包括兩方面的的意思:

  a. 指已經與神親近:從前不但遠離神,行自己所喜悅的,也無法親近神;因為有罪惡的污穢,使人的心靈與神隔絕,不想親近神,也不能親近神。但如今卻因主耶穌所流的血已經洗除心靈的污穢,開通了可以進到神面前的路(來10:19-20),使人不必再懼怕會因罪的緣故招致神的咒詛和刑罰,而能坦然到神面前,並且與神成為十分“親近”,而不是普通的關係。

  b. 指已經與一切在基督裏的人親近:從前猶太人和外邦人是各不相干的,現今卻因為耶穌的血,而在基督裏“得親近”了。這“親近”的意思按下文解釋,就是不再作外人,而是神家裏的人。

  B. 拆毀了隔斷的牆(2:14)

“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2:14)

  “因祂使我們和睦”小字原文作“因祂是我們的和睦”。這“是”estin 比較“使”的意思更強許多,也深刻許多。“使”我們和睦,這意思是祂站在一個第三者的地位上,在兩者之間調解,使我們歸於和睦。所以,(1)這“和睦”是我們雙方共同構成的。(2)祂未必是唯一使我們和睦的原因。因為祂既是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使我們和睦,這第三者便可能不只是一個,因為當兩個人不和睦時,是可以有一些第三者先後嘗試調解,而非絕對只可以是祂。所以“祂使我們和睦”這句話的語氣,就不夠絕對地指明祂是那唯一使我們和睦的。

  但“祂是我們的和睦”就不同。我們本來沒有和睦,也不能達到和睦,但祂“是”我們的和睦。有了祂我們才有和睦,我們的和睦全在乎祂,倚仗祂。沒有了祂,我們之間就沒有和睦,祂是唯一使我們之間有和睦的因果的因素。

  “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這牆就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阻隔。這些阻隔,是由於舊約律法的各種規條,例如有關各種食物不潔之禁戒,婚俗之禁戒,宗教禮拜之禁戒等而有的。這些律例規條,造成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間隔。並使猶太人因自認是遵守神律法的百姓,對外邦人有很強烈的優越感。例如:使徒彼得曾因怕猶太人而與外邦信徒隔開,不在一起吃飯(加2:11-15),保羅在耶路撒冷時,猶太人因疑惑他帶希尼人進聖殿而全城轟動。這些都是猶太與外邦曾有“隔斷的牆”的例子。但這牆因主耶穌基督所流的血已經拆毀了。因為凡信耶穌基督的,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本乎恩因着信得救,不再以那些規條為誇耀。

  C. 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2: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2:15)

  在此所說的“冤仇”在下句解明:“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何以使徒稱那些律法的規條為“冤仇”?這大概有兩重意義:

  a. 按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關係來說,律法的規條使他們彼此有間隔,甚至為了遵守那些規條,或防止侵犯那些規條,而彼此憎恨成為冤仇,站在完全對立的地位。

  b. 按世人對神的律法之無能來說。世人既無法遵守神的律法,則這些律法的規條,便使人永遠站在罪人的地位上與神為仇(羅5:10),又憑自己的喜好行事,敵擋神的律法。

  但主耶穌以自己的身體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詛,就廢掉了冤仇。因祂既為我們受了律法的咒詛,又成全了律法,使我們不再憑遵守律法得救,乃憑祂的血得贖,就不再與神為敵了。另一方面,那些在祂裏面的猶太人與外邦人,也同樣不再因這些規條而成為冤仇了。

  “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這裏“新人”不是指個別的得救的信徒,乃是指一切已經在基督裏的猶太與外邦信徒,也就是教會。教會就是基督藉着祂自己所造成的一個“新人”。神曾藉亞當造出夏娃,基督也藉祂自己造成教會。

  “如此便成就了和睦”,這“和睦”廣義的包括神與人的和睦,及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和睦。

  D. 藉十字架與神和好(2:16)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2:16)

  本節補充說明上節的意義,首句“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解釋上節首句“…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的意思,就是指祂親自為我們成為血肉的身體而釘在十字架上,以除去因人的罪與律法的要求相背而有的“冤仇”。

  本節第二句,“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解釋了上節“為要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的比方,就是藉着祂自己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使這“兩下”猶太與外邦都在祂裏面歸為一體。

  本節第三句“與神和好了”解釋上節末句“便成就了和睦”的主要意思,是與神和好,但與神和好的結果便也與人和好了。

  E. 傳和平的福音給遠近的人(2: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2:17)

  “並且”使本節與上文連接,表示這來傳和平福音的就是上文的主耶穌。但“來傳和平的福音”這句話,卻不限於主耶穌在肉身中時的傳道工作,因主耶穌在世時,這和平的福音尚未傳給遠處的外邦人。但主耶穌既藉着使徒們把福音傳到地極(徒1:8)的萬國,也就和祂自己傳的一樣了。

  “和平的福音”就是上兩節所說的,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睦”。這“和睦”不但除去神與人之間的阻隔,也除去人與人之間的阻隔。使人不敢再憑自己誇口,而在這“大和睦”之中,彼此和好了。

  F. 被一個靈所感(2:18)

“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2:18)

  本節繼續講論在基督裏猶太與外邦不分軒輊的另一項事實,就是:同被“一個聖靈”所感,而同樣地“得以進到父面前”。從前猶太人與外邦人所以彼此隔膜,因猶太人有神所賜的律法,外邦人沒有;猶太人有祭司和祭禮的規例,可以藉着祭司獻祭給神,外邦人沒有;但現今不論猶太人與外邦人,都不再需要這些律例和祭司作為進到神面前的憑藉,而是“藉着祂”同被一個聖靈所感倚靠同一位中保,領受同一個“聖靈”而進到父面前。

  G. 與聖徒同國同家(2:19)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2:19)

  “外人”指外族人,“客旅”指無公民權之僑民,信徒在基督裏就不再是外人或客旅,乃是與聖徒同國。這同國原文 sumpolitai 是“同有國民身分者”的意思,換言之,所有信徒不分猶太或外邦,都同樣享有作神國國民的一切權利。

  “是神家裏的人”,這家就是指神的教會(提前3:15),信徒不但共同享有神國子民的權利,並且彼此間有一種親密的關係,就是“家人”的關係。這證明信徒彼此間的一切難處或嫌隙,都應當按照對待家人的方法予以解決。我們對於自己家人的任何錯失,和對外人的錯失態度大不相同。對別人常缺乏愛心,對家人卻常存着愛心和希望,很有耐心地加以勸戒,而不會把他當仇敵一樣地對付。

  注意本段自11節開始,逐步敘述信徒怎樣成為神家裏的人的經過,也就是教會建造的經過,漸次地說明信徒彼此之親密關係。

  “是神家裏的人”,這表明信徒對於教會:(1)不要作客人,坐享別人的侍候,應盡家人本分。(2)應保持彼此間的的愛心,設法使這家保持輕鬆、安息。(3)應按生命的長幼彼此順服,無階級卻有長幼。(4)應同心興旺這家。

  H. 同被建造為主的殿(2:20-22)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2:20-22)

  這幾節進一步論及信徒在基督裏蒙恩的情形,不但成為神的家,且成為主的殿,注意:

  a. 這殿的根基:“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2:20)。

  在此“使徒和先知”是指使徒和先知所見證的真理和教訓,而不是使徒和先知本人。先知是預言基督,使徒是見證基督。神藉着他們所啟示的聖經,是教會信仰的根基。而基督耶穌自己是這殿的房角石,房角石乃是全房基石中最吃力的石頭。所以本節的意思就是,主耶穌自己,以及“使徒和先知”為祂所作的見證,是教會的根基。

  “使徒和先知”也可以指神所賜給教會的這兩種恩賜(見4:11-13)。使徒的恩賜特別明顯的是建立新教會開荒佈道,“先知”的恩賜是講解聖經栽培信徒(參林前14:1)。教會之建立,這兩種恩賜的工作是最基層的工作。

  總之,教會的根基是基督和祂的真理,教會應當完全倚靠基督,仰賴基督,由祂支持托住,不倚靠任何世上的人。

  b. 這殿的建造:“被建造…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2:21上)。

  教會若要顯出是主的殿的功用,信徒必須被建造起來,並且靠祂聯絡得合式。

  “被建造”表示不能自由獨立,憑自己揀選,應照主的安排與別的弟兄姊妹聯合起來事奉主。任何建築材料,若沒有“被建造”起來,絕不是房屋。房屋乃是建築材料加上人建造的結果。教會要成為主的殿,信徒也必須“被建造”起來。在真理上謙卑學習,在生命上追求長進,甘心卑微,順服主的安排,才能與別的肢體“聯絡得合式”。使徒彼得在他的書信中,也有類似的教訓,“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彼前2:5)。這些活石必須順服工匠的安置,甘心在自己的崗位上,與別的活石聯絡得合式,成為靈宮。

  c. 這殿的功用:“主的聖殿”,“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

  “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賽56:7;太21:13),教會既是神的殿,應當是禱告的團體,敬拜神的團體,使人看見神的榮耀和聖潔的所在。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