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讀經講義



伍 教會在基督裏同為後嗣的奧秘(3章)

  本章是全書最重要的一章,可分為兩段:(1)福音的見證(3:1-13),(2)保羅的禱告(3:14-21)。本章所以重要,是因為使徒保羅在這裏講述他如何深知福音的奧秘,如何作了這奧秘的“執事”,又把它傳揚出來。這些都和外邦教會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我們查考這章聖經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這裏所說的“奧秘”是甚麼意思。

一.保羅的見證─見證他如何作了福音的奧秘之執事(3:1-13)

讀經提示

  1. 為甚麼保羅不以“為主被囚”為恥,反以為榮?
  2. 保羅對神所託付之職分採取甚麼態度?
  3. 甚麼是福音的奧秘?或基督的奧秘?
  4. 保羅說自己深知基督的奧秘,是否驕傲?為甚麼他要這樣表明自己?
  5. 福音的奧秘主要內容是甚麼?(6節)舊約先知們怎會不知道?
  6. 保羅作福音執事的根據是甚麼?“執事”在這裏的用法跟提前三章8節有甚麼不同?略述保羅作福音執事之主要任務。
  7. 保羅為甚麼要求以弗所信徒不要以他的患難為恥?三章13節有甚麼教訓?

第三章

1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替你們祈禱,2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3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4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5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6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7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8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祂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9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10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11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12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裏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13所以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

1. 如何盡職受苦(3:1-2)

“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替你們祈禱,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3:1-2)

  “因此”,連接上文。既然神的旨意,要使外邦人與猶太人都在基督裏“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也就是說不論猶太信徒或外邦信徒,都同被建造在使徒先知的根基上。這樣,保羅為着遵從神的旨意,執行神所命令他去實行的旨意,作了外邦的信徒,把福音傳到外邦;並且為福音的緣故而受苦,為外邦人的靈魂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

  由此可見,保羅是如何忠心盡職。當他知道了神的旨意以後,就不顧一切地完成神的旨意,這也是神樂意將祂的奧秘啟示保羅的原因。若是一個人深知神的奧秘,卻不敢或不願遵行,又有甚麼用處?神勢必要另外委託別人。但保羅得知神的奧秘以後,並沒有辜負神的恩典,就為神託付他的責任盡忠到底。

  “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從這句話的語氣中可以看出,保羅完全沒有為他的“被囚”怨嘆甚麼,反倒以它為一種榮耀。其所以視為榮耀的原因有三:

  A. 他的受苦是在神的旨意中:保羅既是外邦的使徒(加2:8),現在為外邦人而被囚,可見他的受苦,是在神的旨意中。是由於他的盡職,不是由於他的失職。他所受的苦,不是多餘的,不是自己討來的,乃是神所許可的。若信徒在受苦時,能確知是在神旨意中,實在是一種極大的快樂。許多人雖然為神作工而受苦,卻不是照神的旨意受苦,而是原本不必受,卻因自己的軟弱而多餘地受了。但保羅不但為傳道工作受苦,且在神的旨意中受苦。

  B. 是為耶穌基督而受的:“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原文是“作基督耶穌的囚犯”,雖然保羅是在羅馬作囚犯,但他卻以為自己是“基督耶穌的囚犯”,因為他是自願為基督而失去自由,是在遵奉基督的旨意下作囚犯的。按徒二十四章的記載可知,保羅所以被送到羅馬坐監,無非因為他不肯賄賂腓力斯,不逃避苦難,不肯犯罪,因而受苦,是為主的榮耀不致受損害而受苦,所以他這樣受苦倒覺得榮耀(彼前4:14)。因為他不是這世界的囚犯,乃是基督耶穌的囚犯。

  C. 他的受苦有很大的價值:因為神的旨意既是要使猶太、外邦一切蒙恩的人都在基督裏合一,而保羅就是為着肩負這種使命而受苦。雖然他自己受苦,卻使基督福音的工作大有收穫,神的旨意得以成就,這樣,他的受苦是大有價值的。所以他不但不當作是羞辱,反倒看作是極大的榮耀。

  “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聖經先提到使徒保羅的盡忠,然後才提到他如何從神那裏,接受外邦使徒的職分。使我們看出保羅的盡忠受到神的重視,他的行事與他蒙召的恩相稱。

  保羅推想以弗所信徒必然已經聽見,神如何賜恩給他,使他作外邦使徒的事。因為他原本是教會的仇敵,後來卻作了福音的執事。他的見證是當時各教會所知道的(加1:22-24)。由此可見,如果一個人真正在靈性上蒙恩,必定會被人知道,近處的人可以看出,遠處的人也會聽見,這是十分自然的結果,不是自我宣傳得來的。施洗約翰雖然在曠野傳道,卻仍然有許多人去聽他,也就是這個道理。反之,一個人如果靈性退後,也必能被旁邊的人看出來。(有一個著名的鋼琴家說,我如果一天不彈琴我自己知道,兩天不彈琴我的妻子知道,三天不彈我所有的朋友會知道…)

  “將關切你們的職分托付我”,這句話說出神所賜給保羅的恩典是甚麼恩典。就是將一種屬靈的責任託付給保羅。許多人只把從神那裏接受的好處,看作是神所賜的恩典,而把神所給的責任,看作重擔。但保羅卻把神所交給他的艱難責任一種需要流淚、流汗、流血的責任,看為神所賜給他的一種大恩典。

  所謂“關切你們的職分”,也就是作外邦使徒的職分(加2:8)。但聖經特意稱這職分為“關切你們的職分”。因為這種職分,並非只要有才幹學問口才就可以成功;還必須有一種“關切”人的愛心,就像父母關切兒女的那種心,才能成功。如果保羅沒有關切外邦人靈魂的心,怎能作外邦的使徒?照樣如果我們沒有關切人靈魂的心,也不能作一個得人的漁夫。

  這句話也使我們看出神所選召的工人,必定從神那裏有託付。這種託付,就是他心靈上的一種負擔,使他對某方面的事工格外有“關切”的心。同時神又按着他對某方面有特殊關切之心的緣故,使他在那方面的恩賜上,格外追求長進,而成為適於完成該項託付的工人。

2. 如何得知奧秘(3:3-6)

  A. 在保羅方面如何得知(3:3-4)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3:3-4)

  從“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可見保羅知道福音的奧秘是神自己啟示他的。

  注意:“啟示”和“奧秘”相反。奧秘就是神隱藏的旨意,啟示就是神把祂隱藏的旨意向人類顯明出來。按使徒在這裏所蒙啟示的經歷,可能就是指他到亞拉伯三年的時候,直接“從耶穌基督”所領受的啟示(加1:11-12、16-17)。按林後十二章1至5節保羅曾見證他自己被提到三層天的經歷,可見他得的啟示甚大,但這並不是說保羅所得的啟示,都是在超自然的狀態中得着的,像保羅自己說:“…神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加1:15-16),“求…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弗1:17)。可見神的啟示,許多時候並非藉着甚麼異象,乃是藉着聖靈在人心思和悟性中工作,把祂的旨意顯明給人。

  在此所謂“奧秘”,就是指神救贖的計劃,也就是神要救贖世人的奇妙旨意。但這旨意在舊約的時候是隱藏的,還未顯明出來,所以稱為“奧秘”。現今神把這“奧秘”神救贖世人的計劃,啟示給使徒保羅(也啟示給別的使徒),保羅就照神所啟示的,把它宣明出來。這對於蒙救贖的人方面就是“福音”。所以或說“福音”,或說“奧秘”,或說“福音的奧秘”都是一樣的。不過這“奧秘”既然已經藉保羅而宣揚開了啟示出來了,這樣,對今日的信徒來說,就不再是“奧秘”了。

  “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這句話似乎暗示保羅在未寫這封以弗所書之前,曾經寫過另一封信給以弗所教會。但這“以前”也可以指本書的前面兩章;因為上章文所講的,無非是外邦人在基督裏能以和猶太人歸為一體,同在教會內,同被建為靈宮。這種真理,在從前是隱藏的奧秘,是猶太人從未明白的,現在都由保羅在上文中講明了。

  所以福音的奧秘也就是教會的奧秘,因為福音奧秘的內容所講的,就是關乎神如何使外邦教會得以在基督裏,同蒙救恩,同為基督奧秘之身體的一部分。

  “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保羅這樣講,並不是出於驕傲,因為他所傳的正是他所深知的真理。保羅的靈性已經完全超脫“為自己”的程度。他不為自己而誇耀自己,也不為自己而隱藏,只為着顧念神的榮耀而作所當作的,說所當說的。當一個信徒的靈性還幼稚的時候,常常喜歡誇耀自己,等到他的靈性比較進步時,就會隱藏自己,但在隱藏自己的時候,往往仍然攙雜着為自己的成分為着自己更屬靈而隱藏以致這種隱藏常變成一種“退縮”。但當他的靈性更進深的時候,就會擺脫自己為中心的生活,而進到完全以神的榮耀為中心的生活。使徒保羅在此所以要這樣說自己深知基督的奧秘,正是為着福音的利益,和信徒靈性利益的緣故。因為如果信徒對他是否深知基督的奧秘發生懷疑,則對他所傳的“奧秘”是否可靠也必發生懷疑。反之,如果信徒確信他深知神的“奧秘”,則對他所傳的“奧秘”,也必更易於接受而信服了。如果信徒懷疑保羅,這只不過是保羅個人受一點損失而已;但如果信徒懷疑保羅所傳的福音,則受到更大損失的不是保羅,乃是神。所以保羅在這裏加上這句話,使信徒的心更加堅定。

  “基督的奧秘”,也就是上下文所說的奧秘。聖經既然在上下文交替着使用“福音的奧秘”、“基督的奧秘”、“這奧秘”,顯見這些“奧秘”都是相同的意思。但在這裏所以被稱為基督的奧秘,是因為這奧秘是由基督的啟示而來(加1:12),並且是以基督救贖的福音為主要的內容。

  B. 在其他使徒方面如何得知(3:5)

“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3:5)

  a. 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在這裏“以前的世代”就是舊約的時代。舊約的先知們,對於外邦人也要與猶太人(即猶太信徒)同蒙應許的奧秘還不大明瞭;因神只在新約的時候,才清楚啟示給祂的僕人。

  可見新約的啟示和舊約的啟示有不同。舊約時,神只把福音的預表啟示給人知道。雖然先知也曾預言到神的救恩,但究竟不能窺其全貌;因為神是按照祂自己的計劃逐步來實現祂的救贖。先在舊約的時候,使人看見祂救贖的模型;然後在新約時代,按祂所預定日期滿足的時候,差遺祂的兒子降世,並且把祂救贖的全部計劃,啟示給祂的使徒們。舊約先知們雖曾預言救主的降生、受死、復活、再來等等,卻沒預言到“教會”;因為神還沒有清楚啟示他們。“教會”這個名稱,是在新約太十六章18節才第一次提到的。而“教會”乃是神救贖計劃的主要對象,是基督屬靈的身體,是包括一切外邦或猶太的基督徒在內的。

  這奧秘的旨意,既在新約才被清楚地啟示出來。所以如果只有舊約沒有新約,神的啟示就還未完全。反之,既有了新約聖經,則神的啟示已經完全了。因此,現今聖靈不是再來啟示人一些聖經所未有的新啟示,乃是使人在神完全的啟示聖經中得到新的亮光和“啟示”。

  b. 這奧秘是神如今啟示給祂的眾使徒的。“使徒和先知”,原文都是多數式,可見這奧秘並非只啟示給保羅,其他的使徒就毫無所知。不過他們不像使徒保羅那樣,專作外邦的使徒。保羅的首要任務,就是把神的救恩傳到外邦,使那些外邦人“不再作外邦人”(弗2:19),而變成與猶太信主的人一樣,“是神家裏的人”。

  C. 這奧秘的內容是甚麼(3:6)

“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3:6)

  這節聖經本身已說出這奧秘是甚麼,就是外邦人可以在基督裏藉着福音,與猶太人一同蒙救贖,一同成為基督身上的肢體,一同承受神在基督裏所應許給教會的各種屬靈福氣。

  注意:“同為一體”原文是“同為一身之肢體”,所以在基督裏,再沒有猶太外邦的分別,都是一樣的的地位。雖然外邦本來的地位,似乎比猶太更黑暗、更沒有盼望,但在基督救贖的恩典下,在福音大能的拯救下,並沒有甚麼特殊的罪人或種族,是神所不能拯救的。所以不可輕看任何原先比我們不如的人,因為一切在基督裏的,都是福音大能所改變的,都成為同樣蒙福的人,同樣是需要依賴基督恩典而活着的人。

3. 如何作福音的執事(3:7-13)

  這幾節使徒保羅繼續見證他怎樣接受福音的職任,又怎樣為神所交託的使命勇敢盡忠。

  A. 保羅作福音執事的根據(3:7)

“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3:7)

  “執事”原文 diakonos,雖然與提前三章8、12節的“執事”同一字,但在此是完全不同的用法。這字在和合本除了譯作執事外,也譯作“用人”(太20:26,23:11;可9:35,10:43;約2:5、9;羅13:4;林後6:4),“使喚的人”(太22:13),“僕人”(林後11:23;西1:7),“差役”(林後11:15),和“事奉主的”(弗6:21)等。所以這“執事”不是從教會裏從弟兄中挑選出來的執事,乃是從神那裏所接受的一種職責。神把福音的奧秘啟示給保羅,保羅就為此向神負責,在神面前作了福音的執事,負責傳揚這福音的奧秘。

  “是照神的恩賜”,“照”原文也有“根據”的意思。本句解釋他怎樣得着“福音的執事”之職任。他得着這職任並非自取,也不是人的選派,乃是神的恩賜(參加1:15)。這意思是:神既使保羅明白福音奧秘,並給他傳揚福音的恩賜,保羅就按照神所給的恩賜,作了“福音的執事”。神所給他的恩賜是他能以作福音執事的原因、也是他作福音執事的根據。

  由此可見神如果要給我們甚麼責任,必給我們所需要的恩賜。反之,神給我們甚麼樣的恩賜,那是表示神要交託甚麼的責任給我們。

  “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本書有好幾次提到運行的大能(1:20,3:7、20),都是指聖靈在信徒心中的工作。創世記一章2節說“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運行也是作工的意思。腓二章13節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使徒在此告訴我們,神給人恩賜的方法,乃是藉着祂的靈在人心中運行作工,使人的心思和才智,照着神所要求的,在某方面有特殊的進展,而得着神所給他的恩賜,從而可以成就神所要交託他的某種責任。

  B. 保羅作福音執事的主要任務(3:8-11)

  a. 把基督的豐富傳給外邦人(3:8)

“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祂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3:8)

  從上文可知保羅所得的啟示基督福音的奧秘,在神的救贖計劃中佔何等重要的地位。雖然這樣,保羅仍然覺得他是“比眾徒中最小的還小…”,由此可見他的謙卑。按保羅在林前十五章9節曾說:“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在這裏卻說:“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後來保羅在提前一章15節更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從這些地方看來,使徒的靈性越長進,經歷越多的時候,反而越加謙卑,越加看見自己的不堪。唯有這樣謙卑的人,聖靈才能教導他明白基督恩典之豐富,乃是“測不透”的。

  對於謙卑的人神常有更多的恩典臨到他,在此神所賜給保羅的恩典叫他把基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也就是他作福音執事的主要任務;但這責任和他本身所蒙的恩典是分不開的。保羅顯然在神的恩典上,比其他猶太信徒認識得更多且深。他深知福音的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這種認識比起許多猶太信徒,以為神的恩典只為着他們本國人的觀念(參徒11:18)深廣許多。所以他的任務,和他自己對神的恩典的認識有密切關係。如果他對神的恩典沒有這種認識,根本就不能肩負這種任務。而他對神的恩典特別深切的認識,又和他不斷謙卑追尋的態度有密切關係。

  b. 使眾人都明白神奧秘的旨意(3:9-11)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3:9)

  所謂“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也就是上文所提的,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福音得以同為後嗣的奧秘。但這裏所以稱為“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乃是就神的方面來說。這奧秘既是神按祂自己的旨意所定的計劃,而這計劃歷代以來都未顯明,而是隱藏在神裏面,所以就稱為“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

  使徒保羅的責任,就是要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隱藏的奧秘,就是神要使外邦人和猶太人,藉着福音一同成為基督身上肢體的旨意,是怎樣逐步施行的。

  但保羅提到神這方面的旨意時,特別稱神為“創造萬物之神”,使人聯想到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既都是神所創造愛惜的(參拿4:10-11),則神使人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恩典(林後5:17),豈會只臨到猶太人,而不臨到一切受造的人?

“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3:10)

  上節是說到神如何藉保羅使眾人明白神的奧秘,本節是說到神如何藉着教會,使眾天使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神的救贖妙旨,不獨應當使眾人明白,連天上的使者也很想知道。本節所說的“天上執政的、掌權的”,按全節語氣看來,應該是指天上各級的善天使,而不是指惡天使。這裏所說的“天上”原文是“屬天的”意思,與二章2節的“空中”和六章12節的“天空”都不相同。並且惡天使根本不會想去知道神的計劃。所以本節所說的“執政的、掌權的”和六章12節所說的不一樣。

  按路十五章7、10節說:“…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彼前一章12節:“…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可見天使也很留意看見神救贖計劃的成功。天使雖然比人多知道神的事,但並非全知。神救贖的計劃既不是直接關係天使(來2:16),神也沒有把救贖計劃完全啟示給天使知道。這當然不是天使憑自己所能知道的,況且整個舊約所發生的事蹟,不免使人懷疑,神救贖的計劃究竟會不會成功?神救贖的目的何以如此狹窄?但等到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之後,蒙救贖的教會包括猶太和外邦信徒的教會出現,天使就能在教會中看見“神百般的智慧”之美妙了。

“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3:11)

  可見神救贖的計劃,並未變更過,雖然救恩出於猶太(約4:22),又因猶太人的拒絕,救恩便臨到外邦(徒13:46,28:28;羅11:11),但這不過就人的方面,和福音發展的程序方面來說,救恩是先臨到猶太。實際上神救贖的計劃,一向是按着祂在萬世以前所定的旨意進行着。不過祂並不是在一時之間,就把祂全部的旨意顯明給人看見,也不是在一時之間,突然全部實現祂的旨意;乃是按照一定的時間和次序來向人顯明祂的旨意,又同時逐步實現祂的計劃罷了!

  C. 保羅作福音執事之忠信(3:12-13)

“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裏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3:12)

  “來到神面前”就是來與神親近,向神祈求的意思。既然“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乃是神萬世之前所定的旨意。這樣,我們信靠耶穌的人,就盡可放膽無懼地來到神面前(來4:15-16),不必再有甚麼疑惑,以為神測不透的恩典對於在基督裏的人,仍分等級,待某等人較有恩慈,待另一等人較為嚴厲。既然神的旨意是要保羅把基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並藉着蒙救贖的教會,彰顯神百般的智慧,所以使徒保羅為着遵照神的旨意,作了外邦的使徒,在各處建立教會,傳揚基督豐富的恩典;雖然因此受苦被囚,仍可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況且,他深知道自己所作的工,正是神所要他作的。

  本節聖經也告訴我們,來到神面前的人應當怎樣:(1)當信耶穌(來11:6);(2)常在祂裏面(約15:7);(3)常存無虧良心遵行神旨意“放膽無懼”;(4)篤信不疑(雅1:5、8)。

“所以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3:13)

  從本節可以推測當時的以弗所信徒中,有人因保羅的被囚喪膽,另有人則感覺到羞恥。其所以喪膽或感覺羞恥的原因大概有二:

  a. 因為他們看見保羅被囚而信心動搖,懷疑保羅所傳的福音和他所信靠的神是否真確。否則保羅何致被囚坐監?因此深怕自己信錯了而感覺喪膽。

  b. 他們知道保羅被囚之後,並未完全以保羅的被囚,是為神旨意的緣故。可能他們也聽到了一些反對福音的人的毀謗話,而懷疑保羅被囚,是因他私人的過失。而這保羅又是他們屬靈的父親,曾有三年之久牧養過他們,他們就因保羅的下監感到羞恥。

  所以保羅在此誠懇地勸告他們說:“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這意思就是:我雖然受苦,卻是為傳福音而受苦,若我所傳的福音不是真確的,我怎肯為它受苦?並且我既是外邦的使徒,為你們外邦信徒照着神的旨意而被囚,這不是你們的羞恥,乃是你們的榮耀(彼前4:14-16)。

  信徒在神的僕人為主受苦的時候,並不把他當作是為主受苦,竟聽信外人毀謗的話,引為羞恥,這真是使神僕感到最痛苦的事。所以信徒在神僕為主名而受苦時,應當儘量在精神上表同情,在禱告上支持(徒12:5),才是敬愛神的人。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