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讀經提示

  1. 聖經有哪幾種不同意義的“安息”?
  2. 四章1節之“安息”應作何解?
  3. 四章2節之“他們”指誰?所傳給我們的福音與他們如何一樣?
  4. 試述創造之安息,進迦南之安息,及“另有一安息日”之安息的分別及其靈訓。
  5. 四章12節與上文有何關係?對我們有何教訓?

第四章

1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2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3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4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5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6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7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着心。”8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9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10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11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到了。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13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二.當進入安息的勸勉(4:1-13)

  這一段總共有十次提到“安息”,可見這裏主要的信息就是“安息”。上文既引述古時以色列人因不信而不得進入安息為鑑戒,在此聖經就勸勉希伯來信徒,應當竭力進入神為我們所存留的安息。因以色列人所要進入的安息,不過是迦南屬地的安息,是暫時的、不完全的;但神在基督裏為我們所存留的安息,乃是永遠完全而更美的安息。這樣我們就當更加鄭重神的應許,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到了。

  按聖經對安息有幾種主要不同的意思:(1)指罪人脫離罪惡重擔,得着救恩平安的意思(太11:28)。(2)指信徒得救以後,在生活工作上,因信託神所享受的屬靈安息(太11:29;約16:33;彼前1:8)。(3)指信徒將來要享受屬天永遠福樂之安息(包括千禧年國的安息,啟21:1-5)。此外有時也指身體的休息,如以色列人所守的安息日;或指身體的死亡,即停止今生的勞苦(啟14:13)等意。在這一段中,我們應當留意其所用的“安息”是指那一方面的意思,或是否包括不只一方面的意思,才不至於混淆不清。

1. 進入安息的應許(4:1-3上)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4:1)

  A. “安息”何意?

  在這節中,“入祂安息”所指的安息何意是很重要的關鍵。若這“安息”是指信徒得救方面的經歷,則下句“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所稱的“有人”就是指那些在信徒中間,還沒有真實信心的人。而第2節的“他們”,就是指這些人,他們是在信心上趕不上所聽見的道,而未能得救的。絕不是得救之後,不追求長進便不能得救的意思。

  但按上下文的論題,這裏的“安息”若指信徒在得救以後進一步的靈性經驗而說,更加適當;因為這些話是繼續前一章的論題,前章已經論及迦南所預表的安息,是代表信徒進一步的靈性經驗的“安息”,就是得勝環境和各種生活試探、肉體、老我的安息。前章已經兩次談過,那就是“神的安息”。所以這裏所說“祂的安息”,當然應和三章18節所說“祂的安息”相同,而指信徒更深一步的經歷了。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這句話並不是要表示這裏所說的“我們”(信徒們),是否就是已進入祂安息的人,乃是着重於說明我們所享有安息的屬靈權利與福分。神在基督裏為我們留下屬靈的福分和恩惠,比我們現在所已經得着的福分更多,是信祂的人可以得着的,卻未必人人都得着了。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這句話既是連接前章而說的,則這句話中的“既”字,表示上章所論以色列人有進入神安息的應許,就是我們進入安息之應許的象徵。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安息,無非預表我們在基督裏所得着的安息。在摩西律法下的以色列人,既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這樣我們就可知道,我們在基督的恩典下,也有比以色列人更美的安息的應許和更優越的屬靈權利,既是這樣,我們就當畏懼。

  B. 應存甚麼態度?

  “就當畏懼”原文是在這一節的第一句,是着重句。希伯來人確是有很多人對所傳給他們的福音太不鄭重(2:1),而當時的希伯來信徒對神所為他們存留之應許,也似乎太不經心了!所以聖經特別用這樣重的語氣警告他們。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們按着肉身說,是那些倒斃曠野的以色列人的子孫,他們的祖先既曾因不信不能進入安息,則現今他們再有進入神安息的應許,就當格外存敬畏、戰兢的態度,不可再像他們祖先那樣,失去神為他們所預備的上好福分了。

  “…似乎是趕不上了”。“趕不上”意即在可以獲得的屬靈恩典上落伍了,沒有得着神所應許的福分。這句話顯示我們在奔走屬靈的路程上,應當有追趕的態度,否則就會漸漸的落後;起初或只是“似乎是趕不上”,後來卻變成實在趕不上了。

  神不只喜歡看見少數信徒經驗祂上好的福分,也不願信徒之中有甚麼人失去祂所賜給人那最好的屬靈福氣。

  C. 此應許對甚麼人無益?

“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4:2)

  這一節告許我們神在舊約藉先知所傳給以色列人的道,與我們所聽見的福音,有“一樣”之處,就是都須要用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舊約時神所吩咐以色列人應獻的各樣祭,和應守的各種日子節期,都無非預表我們所聽見的福音內容,就是基督流血的救贖,和祂所成功之救恩的完全功效,並祂如何使我們進入祂完備豐富而更美的恩典中。所以神今日賜給我們“進入祂安息的應許”,也正如神賜給當日以色列人進迦南的應許一樣,都同樣須要用信心來進入的。在此告訴我們:

  a. 我們應當看所有神的話如同我們所靠着得救的福音一樣寶貴,因為凡神所傳給我們的話,都是使我們得福的指引。

  b. “福音”不單傳給古人,也傳給現在的人,當然也要傳給將來的人。不但傳給希伯來人,也傳給外邦人;傳給“我們”,也傳給“他們”。但無論甚麼時候,神所傳給人的福音,原則是一樣的都是要以基督的救贖為根基,並且都要用信心的方法來接受。

  c. 福音的內容不只是得救,也包括得以進入祂安息的權利;福音不只是基督為我們受死,也是基督為我們復活;不但是免了罪的刑罰,也是勝過罪的權勢。我們應當經驗那完全的救恩,不可只停在救恩的起點上。

  d. 信心不但是接受福音的條件,也是進入福音所包括的各種屬靈豐富的條件。藉着信心與聽見的道調和,就像食物經過胃酸的消化而成為身體的益處一樣,使神的話(神的應許)成為我們靈性的益處和經驗。

  D. 甚麼人得安息?

“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4:3上)

  這句話一方面安慰那些已經相信神應許的人,一方面警告那還不相信神應許的人。我們得以進入“那安息”不是憑自己的努力,不要看自己的失敗而灰心,也不可因自己肉體的軟弱而疑惑神的應許是否能成就,像那些以色列人不信的樣子,乃是憑完全“相信”神的應許。使徒保羅在加五章24節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又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2:20),這完全的救恩,已經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基督在十字架上不是只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也解決了我們的“肉體”和“老我”。我們應當“相信”這勝過肉體的工作,是基督所作成的,不是我們自己所能作成的;正如相信贖罪的工作,是基督所作成的一樣。唯有完全的相信,才能產生完全的倚賴和退讓的心,這樣就得以進入那安息了。但對於那些不信的人,就如神所說的:“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那安息”與第1節所說“祂的安息”,並下文11節的“那安息”,都是指着同一件事。

  這一段中1、3、5、10、11節的“安息”,原文是形容一個安息的地方,不是形容一種靜止的動作或態度。我們是進入“那安息”裏而安息,不是設法安息了,然後進入那安息。

2. 闡明幾種安息的意義(4:3下-10)

  這幾節是要解明“那安息”的意義,與神創造的安息,和約書亞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安息的關係,並神為我們所留之安息的由來,以證明這應許的確實。

  希伯來人既有守安息日的習慣,他們的祖宗又有進迦南之安息的歷史背景,這樣,受聖靈感動而寫信給希伯來信徒的人,既與他們討論神的安息的應許,自然不能不使他們明瞭,神所要信徒進入的安息,和古以色列人曾經遵守的安息日,在意義上究竟有怎樣的差別和關係;免得他們只知照着自己對“安息”的傳統觀念來領會,以致忽略了這裏所講的安息的意義。

  A. 創造的安息(4:3下-4)

“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4:3下-4)

  原文3節末句之後與4節起頭之間,有“因為”二字。這樣連起來就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因為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所以第4節所引創二章2節的話,只為着證明第3節末句所說的話而已。

  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完成,所以神在六日的創造後,就在第七日安息了,這第七日的安息,當然不是因為神會疲乏須要休息,乃是表明神對祂所創造之萬物的完備、聖潔和美好感到滿意而“安息舒暢”(參出31:17)。所以這七日的安息乃是表明神完全的創造的安息。但從創世記第三章罪惡進入世界後,就可知雖然神在創造萬物之工上已經安息,但神在救贖之工上並未安息,主耶穌說:“我父作事(或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17)。罪人也不能安息,直到他們因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全了神救贖的大工,而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以後才有安息(弗2:10;林後5:17;太11:28)。

  B. 進迦南的安息(4:5-8)

“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4:5)

  這裏是引證詩九十五篇11節的話,在本書三章11節,四章3節都已引用過,是指着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因不信而不得進入迦南的安息而說。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安息,和創造的安息所表明的意義是不相同的。神創造的安息,是預表罪人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結果;所得着的安息,是信徒靈性第一步經歷的安息(太11:28)。但出了埃及的以色列人,是已經有過逾越節和紅海的經歷的人,他們進迦南的安息,乃是表明信徒靈性第二步經驗之安息(太11:29)。進迦南的安息,在屬靈的意義上,代表信徒兩方面的經驗:在消極方面結束曠野飄流無定,充滿怨言和失敗的生活而安息;在積極方面戰勝各種環境、罪惡、肉體的試探而安息。當時的以色列人並非應當一生飄流曠野,因為神原不是預備使他們這樣一生失敗,沒有安息。他們不得進入安息,乃是由於他們對神的應許不信,而屢次觸犯神怒氣的結果。現今那些在基督裏新造的信徒,神也絕不會願意其中任何一個人,一生過失敗、怨嘆、疑惑、飄流、沒有安息的生活。反之,神正在不斷呼召我們進入祂的安息,結束我們“不信”的失敗生活。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4:6)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原文作“既存留有必進安息的人”。雖然那些不信的以色列人,不得進入安息,但仍“存留”有少數相信的人迦勒和約書亞得以進入。在絕大多數的失敗者之中,神並不會忽略少數得勝者的分;在整個不信的團體中,神並沒有忘記少數相信的人;就如在那拒絕神所打發到他們那裏的彌賽亞的整個猶太民族之中,神也“存留”了少數接受基督的希伯來信徒。

  “不信從”原文 apeitheian 是“不順服”的意思,也就是不信而不順服的意思,因為“不信”的結果,就是不順服神。

“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着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4:7-8)

  從摩西以後到大衛,大約過了五百年。“大衛的書上”就是指大衛所寫的詩篇上,“又限定一日”,這一日非整整一日的意思,乃是又一個可進入安息的日子(機會)的意思;神不但未停止以前所給的機會,且又給予新的機會。從這兩節經文可見:

  a. 就整個出埃及的以色列人而言,雖然他們因不信從不得進入安息,但神的應許,並不因他們的不信而廢棄,仍留給那些以後相信的人。

  b. 雖然那些在曠野新生代的以色列人,跟從約書亞進入了迦南,但究竟他們仍同樣因不信沒有享受到安息;雖然就神的信實來說,神已經把迦南地藉約書亞分了給他們,但他們並沒把所有的敵人滅絕。讀全本士師記就知道,以色列人在迦南並沒有真正享受安息,仍然多次受仇敵的擾害與壓制。這不是神沒有實現祂的應許,乃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完全支取神應許的結果;所以他們雖得進入迦南,卻未得享迦南的安息。

  c. 聖經既在以色列人進迦南的幾百年之後,在詩篇上“又限定一日…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着心”。可見神安息的應許,並未因那些跟隨約書亞的人進入了迦南,而得着真正的應驗。所以須要另把機會給以後的人,使他們能真正進入神安息應許中。由此可見這迦南的安息之應許,無非預表那以後更美的安息而已。

  d. 大衛既受靈感引證以色列人的事,勸告了當時的以色列人;現在寫希伯來書的人,也同樣受聖靈感動,引證大衛的話,警告希伯來信徒。這樣,我們豈可仍然硬着心,不留意神的勸告和祂在基督裏在我們更美的得勝元帥,那能領我們真正進入神安息的“約書亞”裏所存留的安息之應許麼?

  “今日”我們得以進入安息,既是更完全的,我們所聽到的勸告,又比古時的人更多,我們不但看見以色列人的失敗,也聽見大衛警告當時的人的話,又聽見希伯來書的作者對希伯來信徒的警告,和聖靈在我們心中的感動,這樣我們更當趁着“今日”,實在聽從祂的話了。

  C. 另一個安息日的安息(4:9-10)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4:9-10)

  “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不是每週的安息的意思,乃是類似安息日之性質的安息。每週的安息,乃是指神創造的完滿,而歇了一切工的安息,神創造萬物之工作完全之後就安息了。照樣神救贖之工(新的創造)完全成就的時候,也就同樣安息了。第一個安息日的安息乃是神創造工作之完成,這樣“另一個安息日的安息”,就是指神救贖工作之完成的安息。所以這裏“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的意思,就是神為我們存留的有:

  a. 生命成熟的安息:我們原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弗2:10),信徒生命若成熟,就能享受神救贖的安息。信徒若深入基督裏,就知道如何讓神在他的身上作成祂的工作,放棄自己的努力和掙扎,“歇了自己的工”,完全信托神,倚靠神的恩典。(這種信託與倚靠並不是懶惰不負責的意思。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能留心到類似的例子,使我們明瞭,完全信託倚靠一個可靠而有能力的人,與懶惰而不負責的心,實在是不同的。懶惰而不負責的心,乃是根本不關心他自己的難處,得過且過,既無力自己解決問題,也沒有尋求解決的路徑。完全信託倚賴一個可靠的人,乃是他關心到自己的難處,認識自己的軟弱,卻倚靠一個有力量解決他難處的人,然後他自己安息了。)當我們讓神在我們生命中作成祂所要作的工作,神就在我們裏面有安息,我們也在神裏面有安息了。但這種安息,在今生不是不會失去的;因為我們仍會常常受到魔鬼攻擊和試探,以致失敗或受良心的控告而失落。

  b. 在永世裏將要享受之安息:信徒到了永世裏的時候,就會真正享受那永遠完全的安息,真正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雖然信徒在今世所能預嘗到的福分不夠完全,但神所為我們存留的屬天福分,乃是完全的,並且是我們至終必能完全享受到的。

3. 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4:11-13)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4:11)

  “所以”是承接上文的意思,由於上面所說的原因,所以我們就當竭力進入那安息。這一節的話回到1至2節的勸勉上。按上文第1至2節已經勸勉信徒說:“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從第3節起又闡釋了安息的幾種不同意義,說明神為我們存留了怎樣的安息,我們在“今日”和在永世裏所能“享”的安息的意義,並且神是何等願意祂的子民進入祂的安息裏。在這裏就勸勉信從“當竭力進入那安息”。

  注意:在這裏“那安息”的意義,不是指信徒在永世裏所享的屬天安息,因為那在永世裏永遠完全的安息,不是人所能“竭力”進入的。凡是重生得救的人,到“歇了今生勞苦”的時候,就必然會進入。在此既勸勉信徒要“竭力”進入,當然就是在我們今生所當“竭力進入”,又能以“進入”的安息了。所以這裏“那安息”的意思,就是指着信徒藉相信基督完全的救贖,勝過罪惡肉體,在生活和工作上所享受的安息,也就是迦南所預表的安息。因為這裏所勸勉的話,和本章第1、2節的話極相似,而且是繼續第1、2節的意思說的。這樣,這裏的安息,和第1節所說的安息,是指着同一件事(請比較第1節與第11節的話);並且這11節的下半節:“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無疑地所謂“那不信從的樣子”是指那班因不信而不得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那麼這11節的上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的意思,當然是指迦南所預表的安息了。

  在此所謂“竭力”,就是竭力把握神的應許,竭力追趕、免得似乎趕不上,竭力認識自己的無能,竭力謹慎防備那“不信的惡心”,竭力祈求屬天的能力的意思。“竭力”原文作 spoudasōmen,有殷切努力的意思。信徒應當在追求屬靈上好的福分方面殷切努力,不可閒懶不結果子。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4:12)

  這節聖經是繼續前節的話,警告信徒,說明我們應當竭力進入那安息,和不要學那不信從的樣子的理由。因為神的話是活潑的,有功效的,是能剖切人的心思意念的。所以我們應當相信神的話,並進入祂所應許的話中。這裏論及神的話有四點:

  A. 是活潑的:

  原文是有生命的,或活的。神的話就是生命(約6:63),神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詩119:130)、照亮人的心,所以它不但有生命,使人得生命,又是充滿了生命的活力的。聖經在這裏提醒每一個讀聖經的人,不要把聖經的話只當作死的字句而已,應當從中支取活潑的生命能力。

  注意:這一節的開頭有“因為”二字,中文聖經沒有譯出,這是解釋上一節裏勸勉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的原因,因為神的話是充滿能力的。我們所以能“竭力”的緣故,是由相信神的話所得着的生命能力。

  B. 是有功效的:

  英文譯作 powerful 不如中文的譯法更合原文的意思。原文 energēs 新約只用了三次,中文聖經三次都譯作“有功效”,英文聖經也只有這一次譯作 powerful。其餘在門6節,林前十六章9節都是譯作 effectual,但這字原意有“活動的”“正在工作”的意思。

  神的話不但有活潑的能力,也有奇妙的功效,是能產生實際功效的。它能使聾子聽見,瞎子看見,死人復活,使無變有,能改變罪人,能刑罰罪惡,也能攻破人心中堅固營壘(太11:5;徒9:4-5;林後10:4)。信靠神的話的人,神的話要在這人身上發生功效。

  C. 是鋒銳的:

  “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神的話比一切屬物質的兩刃利劍更鋒銳。因為兩刃的利劍,雖比單面鋒銳的刀更便於隨意剖切,卻只能剖切那屬物質的硬物;但神的話卻能剖切一切剛硬的人心,不論屬表面的,表露在外的意念,或是深藏在人的靈與魂裏的意念,都能“刺入剖開”。神的話是那麼鋒銳,使人無法掩飾或收藏任何罪惡、詭詐,或神所不喜悅的意念,使人心中最秘密和黑暗的事被顯露出來,也能把各種糾纏不清,難以分別的是非、異端,或錯誤的主張辨明,使人認識神的旨意。

  使徒保羅以神的話為聖靈的寶劍(弗6:17),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榮耀的基督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基督徒在屬靈的爭戰中,必須拿着主聖靈的寶劍,卻不是憑自己來揮動,乃是憑聖靈來揮動。使徒彼得曾藉着聖靈揮動這寶劍,使三千人覺得扎心,而悔改信主。現今凡想運用神的話來剖刺別人的心的,必須先讓聖靈割去自己不信的惡心,然後才能有效地運用神的話。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4:13)

  前一節說到神的話能剖切人的一切心思意念,是注重在神話語的功效方面;這一節卻是注重在神的全知全能方面。神是鑒察人的心腸肺腑的,也是無所不知的神;萬物在神面前,縱使不“刺入剖開”,也根本不能掩藏。既然萬物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無法躲藏的,這樣我們豈不當趁着還有今日,接受神的話語,剖刺我們的心思,辨明我們的意念,使神話語的功效,顯在我們身上麼?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