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二.忍受有盼望的管教(12:5-13)

  在這幾節中,著者再以忍受管教的事勸勉希伯來信徒,不可因所受的苦難灰心喪志,因為他們遭遇的一切事,無非是神的管教,使他們得着屬靈的益處,引進更美的指望而已。

  “管教”原文 elenchomenos 含有督責、折服、責備,而使之知罪等意。“試煉”與“懲治”雖與“管教”相似,卻有些分別。試煉是出於神的慈愛,完全為使人得益處,不是為刑罰錯失;懲治是出於神的公義,是因人的錯失而有的痛苦;“管教”則包括試煉與懲治兩方面的含意,有時是為處罰人的錯失而使人知道回轉,有時為試煉人的心性而得造就。在這幾節中的“管教”包括這兩方面的意義(12:5、6、11)。大概當時的希伯來信徒中,有些人所受的痛苦固然是出於神的試煉,但也有些人之所以受逼害,並非單純為走十字架道路的緣故,也攙雜了自己的錯失在裏面,所以著者用“管教”的事勸勉他們,而不是只和他們講論忍受試煉的真理。在此論及應當忍受管教之理由分七點:

1. 應忍受管教,因這是聖經的教訓(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12:5)

  本節引自箴三章11、12節,提醒信徒不可忘記聖經中關於忍受管教的教訓。聖經對於信徒日後所會遇見的艱難早已預先留下教訓,使他們在受管教中知道應保持甚麼態度;但最要緊的乃是信徒在遇見艱難時不可忘記聖經的話,才能從聖經的話中得到力量和安慰。這裏著者特別指出那些希伯來信徒所以會因所受的困難而灰心疲倦的原因,是由於“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信徒最不會忘記的是別人稱讚的話,最容易忘記的則是聖經勸告的話,但聖經的勸告都是我們最不應當忘記的,因為聖經的勸告不但不會有錯誤或偏見,而且完全出於神聖潔的愛心,完全為信徒的益處,如同父母勸告兒女一樣。

  忘記聖經中有關忍受管教的教訓之結果,會使我們在受管教時完全得不到屬靈的益處,白白地受了許多苦,不能幫助自己也不能幫助人。

  “我兒”,原文“兒”是 huios 是已經長大的兒子,不是小孩。

  “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這兩句話針對兩種信徒。

  A. 第一種信徒完全忽略他們所遭受的痛苦是出於“主的管教”,他們把一切的艱難處境完全看作從人而來,只知埋怨人,歸罪於人,而不能安靜地忍受管教,不會想是否主藉着人對自己的管教。

  B. 第二種人,雖然承認所受的困苦是出於主的管教,但他們也輕忽了主的管教,不明白主的管教對他們的靈性有甚麼價值,在受管教時不自己省察自己,從所受的管教中得着益處,反而埋怨主對待自己不公義,而在信心的道路上灰心退後。這兩種信徒都是因為忘記了聖經勸告我們的恩言的緣故。

2. 應忍受管教,因主所愛的祂必管教(12:6)

“‘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12:6)

  本章解釋上節所論,不可輕看主的管教的理由。因為愛使人對所愛的人有所期望,愛得越深,愛的期望也越大。主要管教我們,因祂對我們有極深的愛,而我們的靈性情形往往總是離開祂所期望的標準太遠,甚至有時竟背道而馳,這樣、主就要管教我們了!“管教”乃是主要使我們達到祂所期望的程度所用的方法,絕不是祂對我們的惡意。所以不可因受主的管教而疑惑主的慈愛,或以為主沒有眷顧祂的兒女,其實這正是主對待我們像對待自己兒女一樣的證據。

3. 應忍受管教,因所受的是“神的管教”(12:7)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12:7)

  應忍受管教的另一個理由,因我們所受的乃是神的管教,是天父的管教,“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照樣,焉有天父的兒子不受天父的管教呢?我們受父親的管教,雖或當時有反抗,但事後總是承認父親這樣地管教我們,是出於他的愛心;這樣,我們豈可因為受了天父的管教,而疑惑天父的慈愛呢?父親若不溺愛兒女就必管教他,天父既是必然不會溺愛我們的,當然就要管教我們了。

  這兩節聖經告訴我們,神決不願意祂的兒女犯罪而不悔改,必要藉“管教”使他們回轉,甚至神也不願意祂的兒女停步不前進,必要用管教使他們長進。神對我們各人,都有一定的期望,祂不會任讓我們停留在自己以為滿意的地步上,乃是要我們進到祂所期望我們達到的地步上。

4. 應忍受管教,因管教乃是眾子所共受的(12: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12:8)

  神並沒有偏待祂的兒女,好像只管教祂兒女中的少數人,而不管教所有的兒女;雖然他們並非都是同時受管教,但都必在他們應受管教時受到當受的管教,因為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我們既然與神其餘的眾子一樣受了神的管教,就證明神待我們確是像待兒子,不像是待外人了。神雖然可以任憑罪人在今世隨己意犯罪,又自作自受地受到罪惡的痛苦報應,但神決不會待祂的兒女像待外人那樣,任憑他們犯罪而不加管束的。

  許多人在受管教時,似乎以為只有他一個人才受神這樣的管教、這樣的磨難,這節聖經提醒這樣的人,不要以為只有他自己受苦,許多其他神的兒女也同樣地遭遇過磨難。

  “私子”指不合法或不正當的情形下所生的兒子。私生子既不能在家中有合法的地位,當然也就不能像兒子那樣地受到同等的教育。在此是引用“私子”比喻,說明信徒不但不可視神的管教為苦事,且應視為一種合法的權利,是一切外人和一切掛名的教友所不能享受的。但這比喻除了解明這一點以外,絕無含有神的家中也有“私子”的意思。

5. 應忍受管教,因神的管教是要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12:9-10)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麼?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唯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12:9-10)

  上文第7節已經有類似的話,在此則更明白地以神管教我們的高尚目的,與生身之父之隨己意管教我們為比較,說明我們應當順服神管教的理由。生身之父的管教,雖然許多時候也是出於好意,但未必能使我們得益,縱然得着益處,也只是屬今世的益處;因為生身的父本身也不完全,他們的管教有時也會出於錯誤,或出於洩憤,或應當管教的沒有管教,或管教得不得法等等的弊病;雖然這樣,我們仍然敬重生身之父的管教,承認他們有這樣權利對待儿女。那麼,萬靈之父的管教,既不含任何差錯、偏執或過分,每次管教,都是照着一定的宗旨,要我們在靈性上得着益處,在祂的聖潔上有分,這樣我們豈不更應當敬重順服接受祂的管教,信賴祂的善意麼?

  每一個在基督裏蒙召成聖的信徒,雖然因倚賴基督永遠贖罪的功效,得以成聖,但仍會犯罪跌倒,生活不聖潔,所以神常要用苦難的方法,使他們能從各種罪惡中醒悟過來,重新悔改,接受主血的洗淨,在神的聖潔上有分。

6. 應忍受管教,因能結出平安的果子來(12:11)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12:11)

  這裏使我們看見,勝過苦難的方法,就是不可只看“當時”的痛苦,只顧眼前看得見的今世,乃應用信心的眼睛望到受苦難之後所能得着的福氣,顧念那看不見的有永遠價值的事(林後4:17、18),就不致因受苦灰心了。注意這裏的“當時…後來”明顯地告訴我們,受管教之當時和以後的不同。神的管教雖然當時使人感覺痛苦,後來卻使那些經過管教的人結出更美的屬靈果子來。這節聖經給我們三點教訓:

  A. 神的管教,雖然使我們當時愁苦,但這種苦難不會白受,必能得着更大的利益。

  B. 神所允許我們受的痛苦只是暫時的一段時間(在我們人生的旅程中,神不會讓我們完全享樂或受苦),當苦難的日子過去以後,快樂的日子必會跟着來到。

  C. 神使我們受苦的目的,是叫我們的靈命結出更多的果子來,生活更加聖潔像神,如果我們順服神的旨意,神就能達到這種目的。我們若留心比較我們自己每次受苦的前後,就必會發現,我們在每次受苦之後,又比以前老練了許多,長進了許多。但反之,若我們不順服神的管教,在每次受苦時都發怨言,為自己抱不平,或是灰心退後,則每次受苦的結果,必然完全得不到益處,反而使信心大受損害。所以這節聖經給我指出忍受神管教的最大理由,就是因為神的管教會帶給我們美好的盼望,能夠使我們的靈性進到更完美地步的緣故。

  “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中文淺文理譯本作“平康之果,即善義所結者也”,意義略異。這“義””原文是公義或善義的意思。人在不平安的苦難中,受到人不公平、不良善的待遇時,就會格外感覺到“義”的可貴,並覺悟自己以往之不義行事的錯誤;所以神的管教使受過管教的人結出公義良善的果子來。用善義待人,則不獨自己心中有平安,也能與別人平安相處,使別人平安。所以說:“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這平安的果子,也就是善義所結的果子。

7. 結論(12:12-13)

“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12:12-13)

  這兩節聖經是本分段的結論,由於上文的各種理由,所以不應灰心喪氣。雖然苦難的道路常常使我們的手下垂、腿發酸,但我們既有美好盼望擺在前面,就應當效法古時那許多有信心的人一樣,藉着信心堅持所承認的盼望,使我們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重新得着能力,作應作的事,走應走的路。

  “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這意思就是在靈性上走正直的道路,不要走彎曲起伏如波浪的道路,否則,就會使我們的腿更加發酸,更覺得疲倦灰心。許多人在受苦時不走正直的路,而憑自己的意思走歪路,結果痛苦更甚。

  “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歪腳”小字作“差路”,更為適合。瘸子走路原比常人困難,若瘸子走差了路,要回頭再走就必更易疲倦灰心,不想前進。如果我們沒有走正直的道路,除去我們靈性道路上各種崎嶇不平的阻攔,其結果不但使自己的腳發酸,停止前進,且使那些在靈性上原本是“瘸子”的人,因我們所留下的彎曲腳蹤而走差路,更加疲倦喪志、無力前進。但如果我們修直自己靈性的道路,留下正直的腳蹤,使那些靈性上是瘸子的人不致走差路,這樣他們在正直靈性道路上可以練習前進,就使他們的瘸腿“反得痊癒”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