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叁 第五個插入的警告“不可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12:14-29)

  著者在說了上文的勸勉之後,就再加入這個警告,目的要加強上文所勸告的話的重要性,進一步也說明信徒應當存着盼望和忍耐的心,忍受苦難奔走前面路程的理由。一方面因為信徒若不向前進步,追求聖潔,就恐怕他們當中會有人失了神的恩,又有毒根生出擾亂眾人;另一方面因為信徒既在新約之下,有更美的盼望,等候那更美的國度,就應當忍受這至暫至輕的苦楚,再接再厲,向前奔走了。

一.要追求和睦聖潔(12:14-17)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2:14)

  許多屬靈的經歷,是要追求才能得着,在此給我們看見,與人和睦也是必須追求才能得着的,不是聽其自然就會和睦;聽其自然就必給魔鬼機會引起誤會和紛爭。“追求”原文為 diōkete 有追尋、追逼、追逐的意思,正如獵人追逐他的獵物那樣地追逐。我們也應當有這種態度追求和睦,願意捨棄自己的利益和榮耀,愛好和睦,決心務要追求到為止。

  “眾人”,這眾人的範圍大概也包括教外的人,連那些使他們受苦的人在內。在受苦中的信徒更須要追求與“眾人”和睦,因為這樣能顯出信徒的愛心、寬容,和善良的德行,使神得榮耀;又能減少外人對信徒的誤會,而多得人的同情,同時也使弟兄姊妹之間更加同心,互相體諒勉勵,勝過苦難。

  “並要追求聖潔”,個人的生活聖潔,與對眾人的和睦相處也有很大的關係。個人不追求聖潔,就難以與眾人和睦,因為個人的任何罪行,都多多少少會損害別人的利益。這兩句話使我們看見兩方面的真理:

  A. 所謂要追求與眾人和睦的意思,並不是在庇謢或容納罪惡的情形下,來保持與眾人和睦,乃是在聖潔的原則下竭力尋求與眾人和睦。

  B. 追求聖潔並非不顧自己與別人的關係;反之,有聖潔生活的人,他和別人的關係是良好的,不是有隔膜的,否則就是不聖潔,而且也不和睦。

  所以信徒應追求的,不只是對別人的和睦,與個人的聖潔,且應當追求教會性的(團體性的)聖潔與和睦。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句話並非說信徒要憑自己在生活行事達到聖潔才能得救的意思,否則在古今中外的信徒中少有人能以得救。因為“聖潔”並非不犯大罪只犯小罪,也不是比別人少犯罪就算聖潔,聖潔乃是像神那樣的無罪。聖經中論聖潔的意義,乃是毫無瑕疪玷污的才算聖潔(弗1:4,5:27;西1:22;來7:26)。信徒能以得救,乃因信賴基督贖罪的功效(來9:10、14;林前1:2),以基督的聖潔為聖潔的緣故(林前1:30)。

  所以這裏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的意思乃是:雖然信徒因在基督裏成聖而得救,非靠自己,但究竟仍然是聖潔了才能“見主”,可見聖潔乃是神對信徒的要求,是神所喜悅的。所以信徒縱然不靠自己的行為聖潔以得救,但仍當追求聖潔的生活。信徒在信主以後,即當遠離罪惡,不再犯罪,即使偶然犯罪,也應當立即悔改,求主的赦免,以保持“聖潔”的生活。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12:15)

  “失了”原文 husterōn 是缺乏、遲到、趕不及、算作次等的意思。這個字新約中共用了十六次,其中太十九章20節,可十章21節,路二十二章35節譯作“缺少”;路十五章14節譯作“窮苦”;約二章3節譯作“用盡”;羅三章23節譯作“虧缺”;林前一章7節譯作“不及”;林前八章8節譯作“損”;林前十二章24節譯作“缺欠”;林後十一章5節,十二章11節譯作“以下”;林後十一章9節,腓四章12節譯作“缺乏”;本書四章1節譯作“趕不上”,又十一章37節譯作“窮乏”,只有這裏譯作“失了”。而以上的十六次,中文的譯法雖有許多種,但意義都相近,唯有這裏譯作“失”,意思與以上的完全不同,所以這裏的“失”譯作“及不上”更為適宜。在新舊庫譯本,這句話是譯作“恐怕有人達不到神的恩”較接近原意。

  “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毒”原文 pikrias 即苦味、苦性,在徒八章23節譯作“苦膽”,羅三章14節譯作“苦毒”,弗四章31節譯作“惡毒”,小字作陰毒,在新約中只用過這幾次。“根”riza 是本、源、緣因的意思。

  注意這“毒根”不是指信徒個人心中的一種惡毒因素,乃是指團體中的惡毒因素,因下文接着說:“…擾亂你們…叫眾人沾染污穢”,可見確是指團體中的一種“毒”。這毒根可能是指一種異端或錯誤的道理,或一種犯罪的人,能影響其餘信徒的。按照上下文,這“毒根”更好的解釋就是指上句那些達不到神恩的人,他們知道許多道理,卻把屬靈真理的教訓視作平常,沒有敬虔的心,甚或淫亂、貪戀世俗,他們的行事與言論似是而非,使許多其餘的信徒受影響而沾染污穢;總之,這“毒根”與林前五章6節的“麵酵”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都是能使全教會陷於不聖潔的罪中的。不過著者在這裏並未肯定地說,他們當中已經有了“毒根”生出,但著者警告他們,如果他們不謹慎不為自己和全教會謹慎,不追尋和睦同心,不在聖潔的路上向前追求,不挺起下垂的手發酸的腿,其結果必使教會失去見證的能力,以致那些在教會中原本是有名無實的信徒,更加放膽犯罪,給魔鬼攪擾教會的機會。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着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12:16-17)

  “恐怕”,這是這幾節中第三次提到“恐怕”,信徒個人在靈性上放鬆、停頓、不振作的結果,就會影響全教會在靈性上也放鬆、停頓。繼之而來的,就是各種罪惡和錯誤的事都會發生在教會中了。所以著者在警告的話中,為那些疲倦灰心的信徒有那麼多的“恐怕”,因為信徒甚麼時候一停止追求,他的靈性情形,就已經到了值得憂慮的地步了!

  在這裏特別引以掃為例,來警告貪戀世俗之人的危險,以掃因一點食物而將他的長子名分出賣,這件事最重要的就是表現出以掃對於神旳應許、祝福,和將來的產業沒有信心而輕視,對於世俗的事卻貪戀不捨。按創二十五章說他善於打獵,常在田野,他會貪食一點紅豆湯而出賣長子名分的原因,實不是偶然的,因他未貪吃紅豆湯之前,已經先有貪戀世俗的心了;他已經是常在田野追逐獵物的人,然後才至於因一點食物出賣長子名分的地步。這以掃很適合代表現今教會中那些掛名的教友,以掃並非已經得着父親的祝福然後失去,不過他原本有可得着父親祝福的機會,卻在未得着之前失去;現今那些在教會中的掛名信徒也是這樣,他們本來有必可得着神恩的機會,卻因貪愛世界至終沒有得着神的恩。

  以掃貪戀世俗的結果,是每一個貪愛世俗之人的鑑戒。他並非不想得屬靈的祝福,他乃是想先得了“紅豆湯”,先愛了世俗,以後再得屬靈的祝福罷了。但結果他卻得了“紅豆湯”,無法再得着與長子名分相連的福分!許多人想眼前先愛世界,屬靈的福氣以後再說,這樣的人,必走上以掃的痛苦道路,後悔莫及。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