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讀經講義



第五段 言語與智慧(3:1-18)

讀經提示

  1. 為甚麼不要爭作“師傅”?
  2. 三章3至8節中論舌頭的比喻有幾個?
  3. 用“嚼環勒住馬口”來比喻言語,有甚麼屬靈的教訓?
  4. 用“船舵喻舌頭”有甚麼意思?
  5. 為甚麼說舌頭就是“火”,而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
  6. “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有甚麼喻意?
  7. “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是甚麼意思?
  8. “舌頭既是不止息的惡物”,因此信徒該怎樣謹慎“舌頭”?
  9. 我們舌頭的正當用處是甚麼?
  10. 為甚麼舌頭只能有一種用處?
  11. 何以雅各在講論“言語”之後又講“智慧”?
  12. 自以為智慧的人應該怎樣顯出其真智慧?
  13. 假智慧和真智慧有甚麼分別?

第三章

1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2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3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裏,叫牠順服,就能調動牠的全身。4看哪,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大風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隨着掌舵的意思轉動。5這樣,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着最大的樹林。6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7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8唯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9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10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裏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11泉源從一個眼裏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麼?12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麼?葡萄樹能結無花果麼?鹹水裏也不能發出甜水來。13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14你們心裏若懷着苦毒的嫉妒和分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15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16在何處有嫉妒、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17唯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18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

  全章內容顯示,當時的信徒,有些人爭作師傅,又爭着表現自己的智慧,以致在言語上不謹慎,甚至有用言語中傷別人,以高抬自己的情形。所以雅各勸告信徒,謹慎言語比較作人師傅更為明智。真有智慧的人,絕不會用言語傷害別人,因為真智慧是從“上頭來的”,不會引起紛爭、嫉妒;倒是“清潔和平、溫良柔順”的。

壹 言語(3:1-12)

  言語也是信心行為的一種。使徒保羅在提前四章12節,勸勉提摩太要在凡事上作信徒榜樣時,把“言語”列在第一。事實上、“言語”在我們的人生中(不論信徒或非信徒)確是生活表現的最重要部分,時刻都會影響我們自己或別人的聲譽、人格或事業。沒有人能一天不說話,也很少有人能在一天中沒有說錯過一句話,許多人在信主以後,別的方面已經有改變了,但是“口”卻還沒有改變。可見謹慎言語,實在是信徒不可忽視的屬靈功課。

一.言語無過就是完全人(3:1-2)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3:1)

  本章開頭就警告信徒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作師傅的,雖或在人前多得一點虛名、多受人的稱譽,在神前卻要多受審判、要向神多交代。大概當時有些信徒爭作師傅,自覺高明,而論斷弟兄,故意挑剔別人的不是,以顯出自己的是。這跟主在世時,門徒爭大的情形頗為相似,想不到這種情形會在使徒時代的教會中重演。可見人的肉體無論在甚麼時代都是同樣醜惡的;同樣須要經過各各他和五旬節。主在世時曾教導門徒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他們彼此都是弟兄,只有主耶穌是他們的夫子(參太23:8),稱他們為“學生”(太10:24-25),所以這種爭大的事與主的教訓相背。基督徒的今生,就是“學生時代”,我們應當隨時保持學生的態度。教會中雖有神所設立的教導人的“教師”一類職分的人,但並非人可以自取;乃是神的恩賜。保羅說他傳福音是出於不得已的,成為教導人的人,也不是他自己選取的,而是神把這樣的職分和恩賜託付給了他(參林前9:16;提前2:7;西1:25、28;徒20:24)。

  本節使我們看見,爭作師傅,常是喜歡批評別人錯失的根本原因。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3:2)

  在這節中,雅各用很謙虛的態度,提出一種高尚的屬靈德行,作為信徒共同追求的目標。雅各指出,我們用心追求一種屬靈的德行,一種關乎靈命進深的操練,遠勝過追求一種可以得人尊敬的地位。作師傅的人,仍難免有過,而要受更重的判斷;但一個人若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真正完全的人,這比作師傅的,還要來得光榮。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各很謙虛地用“我們”這兩個字,把自己包括在“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之列中。他雖然受靈感寫這封信去教導當時爭作師傅的信徒,卻完全不以師傅自居。雅各在言語上,也曾經有過失;他曾經譏誚過主耶穌(約7:3-5),但那是他不信的時候作的。在此他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他用這種不肯定的口氣,似乎暗示,在他所認識的人中,還不敢提出甚麼人,可以作為言語沒有過失的實例(主耶穌當然除外,約8:46;彼前2:22-23)。雖然這樣,他話裏的口氣,卻已顯示出對於這種言語無過的屬靈德行的嚮往和羨慕;而這也正是現在信徒所應當竭力追求的。

  “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這意思就是,人若能在言語上約束自己,也就能在其他生活行事方面約束自己了。“勒住”,就是不讓它隨便,不聽憑放任它。想少說錯話的方法之一就是少說(箴10:19,21:23),並且小心地說;多說不但自己多錯,也給聽的人多聽錯的機會。這些言語上的錯誤,是現今教會人事發生困難的主要原因。

二.幾個關於舌頭的比喻(3:3-8)

  在這幾節中,雅各用了幾個極淺顯而富有意義、且對我們有重要教訓的比喻,來講論我們應當約束自己舌頭的原因:

1. 嚼環(3:3)

“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裏,叫牠順服,就能調動牠的全身。”(3:3)

  馬嘴裏若放了嚼環,就能使馬順服,騎馬者可以隨意調動牠,這和信徒的舌頭若受真理的靈的約束,就能讓神隨意使用的道理是一樣的;反之,人騎在沒有嚼環的馬上,就不能隨己意走動,倒要隨馬的意思走動,正如同信徒的話語若未受到神的對付,神的旨意在他們身上,就像騎在沒有嚼環的馬身上一樣,是不能隨意通行的。可見,學習在話語上順服神,受神的管理,是學習所有順服功課中的第一課,人若在舌頭上不能受神的管束,自然也就不能被神用來作甚麼別的事了。

  “就能調動牠的全身”,嚼環雖只放在馬嘴,但它的效用卻不只限於馬嘴,而是能調動馬的全身。信徒在言語上受神的管束,雖然似乎只是舌頭受約束;但實際上卻是整個生命受對付、得益處。事實上,當我們有些話想說,而又能禁止不說的時候,使我們覺得難過的,不是“口”而是“心”;所以如果一個人的口,已經受到神的管制運用,自然也就能在其他的一切事上受到神的管制使用了。

2. 船舵(3:4-5上)

“看哪,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大風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隨着掌舵的意思轉動。這樣,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3:4-5上)

  舵是船的最重要部分。一隻船所以有用,並不只因它能裝載貨物、能行走而已,而是在乎它能否依照掌船人的意思,照一定的方向航行。船舵就是決定船航行之方向的,正如同我們全身中的舌頭一樣,雖然在百體中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使我們一生受很大的影響。主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掌舵者,我們的“舵”若在掌舵者的手中,祂就能隨意轉動我們的全身,成為有用的“船”;不然的話,我們的人生就像一隻沒有航行方向的船一樣,不但無用,而且充滿危機。

  本節顯明言語的重要,不但會影響神的工作和旨意,也能影響我們自己一生的前途,或是別人的前途。神常藉我們口中所說的話,影響我們的道路,改變我們的境遇或生活方式,如:撒迦利亞說錯了一句話(路1:18),結果口啞了十個月(路1:51-64),不能作祭司;施洗約翰因勇敢地說話而被下在監裏(太14:3-4);希律說錯了話,施洗約翰就因此被殺(太14:7-11);又保羅因着照神的旨意說話,結果禁卒一家得救(徒16:31-34)等都是。

3. 火(3:5下-6)

“看哪,最小的火能點着最大的樹林。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3:5下-6)

  火的危險,不但因它能把東西燒毀,且因為它會蔓延到各處繼續地燃燒。小小的火能把最大的樹林燒着,就是因為它是不斷擴大地燃燒的。“舌頭就是火”,因為舌頭惹禍也像火一樣,會繼續不斷地擴展。注意六節末句:“並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這句話更加重六節第一句的意思,說明舌頭不但是火,而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火。地獄的火與世界的火的分別,在於今世的火是能熄滅的,地獄的火卻是不能熄滅的。所以這意思就是說,舌頭所說出去的話,就像不能熄滅的火那樣不停地燒着,正如一個人呵一口氣出去,無法再把它收回來一樣。

4. 罪惡的世界(3:6)

  罪惡如何污穢了世界,使全人類都陷在罪惡的痛苦之中;舌頭也怎樣敗壞我們的人生,污穢我們的人格,毀滅我們的前途,把我們陷在痛苦中。

  “生命的輪子”,輪子(trochos),全新約只在這裏用過一次。這是一句喻意的話,形容我們整個的人生或是生命就像一個輪子般不停地轉動着。舌頭像火一樣,能把我們生命的輪子燒毀,使我們的一生受累,所以本句的意思,還是連續上文的。雅各用各種不同的比喻,加重語氣,使信徒知道謹慎言語的重要。

5. 不止息的惡物(3:7-8)

“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唯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3:7-8)

  聖經在這裏提醒我們,雖然人類能憑着神所賦予的特有智慧,制伏各種身外之物,使他們合乎人類的使用,但卻還沒能制伏自己身內的小舌頭。除了主耶穌之外,聖經中沒有一個人敢承認自己在話語上是沒有過失的;反之,許多屬靈的偉人,都深覺自己在話語上需要神特別的扶助(參詩34:13,141:3;箴13:2,21:23,30:8等),所以我們在話語上,格外需要倚靠聖靈的能力。

  “不止息的惡物”,這句話也表示,舌頭是要經常留心約束,而不是一勞永逸的。

  “毒氣”,原文 thanatēphoros,就是“死毒”的意思。全新約只用過這一次,英文 KJV 譯本、NASB 譯本、Williams 譯本及 BECK 譯本都譯作 deadly poison(死毒)。

三.不要一口兩舌(3:9-12)

  這幾節指出言語如何關係神的榮耀,並告訴我們不要一口兩舌的理由,有二方面:

1. 因我們理當用舌頭頌讚父神(3:9-10)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裏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3:9-10)

  用舌頭頌讚神,這是神造我們舌頭的正用,但我們若用舌頭頌讚神,就不該再用舌頭咒詛神照祂形像所造的人。人既是神最大的傑作,是照着神的形像而造的受造者,那麼,要是我們真是尊重神的話,也必定尊重神所造而帶有神形像的人。這樣,若我們一面用舌頭頌讚神,一面又用舌頭咒詛人,就顯出自己的矛盾,不是真心頌讚神了。

  或有人說,為甚麼舊約詩篇中有咒詛的話?事實上不只詩篇或舊約,新約中也有咒詛的話,例如:王下二章24節;申二十七章11至26節;林前十六章22節;加一章9節。舊約先知或新約使徒奉神的旨意宣佈的話中,有祝福也有咒詛,宣佈那些咒詛,是因為神認為那些人的罪惡是該受咒詛的,但基督既已為我們受了咒詛,所以我們就不該存着惡毒的心,順着自己的私慾說咒詛人的話。

  這裏特別稱神是“那為主為父的”,這意思是,我們既然稱神為“主”,就當把舌頭讓祂作主,由祂管理運用;既稱神為“父”,就不可用舌頭咒罵那與我們同有一位父的弟兄。

2. 因我們的舌頭只能有一種用處(3:11-12)

“泉源從一個眼裏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麼?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麼?葡萄樹能結無花果麼?鹹水裏也不能發出甜水來。”(3:11-12)

  這兩節用了幾個不同的比喻,表達相同的意思,說明我們的舌頭不能作兩種用處,正如一個泉源不能發出兩種水;又好似一種果樹不能生出兩種果子,就像一種水不能有兩樣味道一樣。

  注意:上文是說,我們一個口不應該作兩種相反的用處;這裏是說,我們一個口不但不應作兩種用處,而且不能作兩種用處。如果我們用口咒詛,就根本不配再用口來頌讚,因為縱使我們一面用口咒罵又一面用口頌讚,但神並不收納我們的頌讚,這樣我們的口還是只作了一種的用途。所以,若我們的口不順從聖靈說榮耀神的話,而說敗壞人的話,或是迎合人的喜歡而不按真理說話,就不能被神使用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