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讀經講義



貳 不可貪愛世界(4:4-5)

一.愛世界就是屬靈的淫婦(4:4上)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4:4上)

  這句話並不是指當時的信徒犯了淫亂的罪,而是因他們貪愛世界的宴樂,如上文所責備的各種愛世界的表現,聖經就稱他們為“淫亂的人”(包括男女信徒)。為甚麼雅各用這樣難聽的名稱來稱呼這些信徒呢?這不是漫罵而是一種忠告,說明愛世界的信徒在屬靈方面的可憐情形,就像淫婦一般污穢可鄙。保羅也曾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11:2)。這些話都告訴我們,信徒應當專一愛主,向祂全然貞忠,否則就是犯了屬靈的淫亂。非信徒最大的罪是不信主,基督徒最大的罪則是不愛主(林前16:22)。如果我們覺得聖經不應該這樣責備愛世界的信徒的話,那是因為我們還沒有看見,不愛主的信徒辜負主的恩典有多大,以及我們跟基督的屬靈關係親密的程度如何,否則我們就不會覺得這種責備太“刻薄”了。

二.與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4:4下)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4:4下)

  聖經用這樣反問的口氣來說,顯明信徒理當十分清楚知道與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這件事。“世俗”與“神”這兩個立場是全然不同而敵對的,這已經是十分顯明而無容置辯的事,所以信徒若與世俗為友就是站在敵對神的地位,並且任何信徒不能以“不知”為理由,以掩飾他愛世界而不愛主的心,因為這是我們理當知道的;正如兩個國家爭戰,我們當然應當知道,若果通敵,就是與自己的國家為敵了。

  “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本句“想要”二字加重上句的意思,既明知不該愛世界卻還“想要”愛,當然就是與神為敵了。這裏告訴我們,如果要不被世界所同化就不但不要貪愛世界,而且也不可“想要”愛世界。若我們不能不想也就不能不愛了;我們必須先在心志上拒絕,然後才能在行動上拒絕這世界的“賄賂”。

  本書一章27節已說到信徒不可沾染世俗,在此則更加清楚說明,信徒必須和世界有明顯的分別才能事奉神,沒有分別就沒有見證。

三.愛世界便對神的話失去信心(4:5上)

“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麼?”(4:5上)

  這句話不但說出信徒愛世界的原因,也說出愛世界的結果。不信神的話必然實現,是信徒愛世界的原因;同時,信徒愛世界的結果,也就對神的話失去信心。雅各用這種反問的口氣,要使信徒覺悟他們靈性的最大危機,就是對神的話失去尊重的態度和信心,擅自憑私慾猜測,以為未必像神的僕人所講的那麼真實。這樣懷疑神的應許的結果,常使我們覺得今世的福樂比將來的盼望更“現實”,即使知道這世界要受神審判,卻也總認為是在遙遠的將來的事;這樣,就會漸漸的愛世界多過愛主。

  許多無知的信徒,常常跟着世人的想法一樣,以追求今世暫時罪中之樂為“現實”;卻不明白“現實”的意義並非貪圖眼前。世人不知也不信神的應許,當然覺得永生的盼望是渺茫的,因而以為追求今世物質享受較為現實可靠。但信徒既已確知又確信神話語的全然可靠,知道將來必能得到永遠無比的榮耀(林後4:17-18),那麼為基督而放棄暫時的屬世虛榮與享受,好得着那永不衰殘,永存於天上的“基業”,那反倒是真正的“現實”而且有遠見了。

四.愛世界會使屬靈的知覺錯亂(4:5下)

“神所賜住在我們裏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麼?”(4:5下)

  “戀愛”,不僅是指男女戀愛,原文 epipothei 即“切慕”之意,和羅一章11節的“切切的想”,與林後五章2節的“深想”都是同一個字。神的靈只會使我們切慕屬靈的事,絕不會叫我們去切慕屬世的事物,更不會使人因切慕某種事物以致嫉妒紛爭。所以不論我們為甚麼事物(包括屬靈方面的事物)而彼此嫉妒紛爭,都必然是出於肉體,或有屬肉體的成分,而絕不會是出於內住聖靈的感動的。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加5:19-21)。“戀愛至於嫉妒”,當然是屬肉體的事了,但信徒愛世界的結果卻常造成他屬靈的知覺錯亂,以致連這樣明顯的屬肉體的事,也不覺察。可見聖靈對於專心愛主的信徒的引導常是清楚的;但若我們給肉體留地步,不完全順從聖靈的引導,就會覺得混亂。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