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讀經講義



伍 不可張狂誇口(4:13-17)

  在此雅各勸告愛世界的信徒,不要憑肉體的圖謀誇口,有兩點理由:

一.我們的生命原是一片雲霧(4:13-14)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4:13-14)

  這些話是雅各模仿那些憑肉體圖謀之人的語氣說的,用意是要責備他們的無知。有時我們對於自己所說無知的話,常常不自覺;但是當別人照樣說給我們聽的時候,就會覺得可笑了。在這些話中,讓我們看見,屬肉體的信徒,常常有許多肉體的打算和夢想。這些打算完全以自己為中心,他們是:

  A. 作事憑自己的計劃:“今天明天我們要…”。

  B. 行路照自己定規的方向:“往某城裏去”。

  C. 生活按自己的籌算:“在那裏住一年”。

  D. 工作照自己的意思揀選:“作買賣得利”。

  E. 完全不認識自己生命的有限:“…明天如何…還不知道”。

  這樣完全憑自己的圖謀,不顧念神旨意的籌算,就是一種向神張狂誇口的表現。

  “作買賣得利”,是肉體圖謀的代表。愛世界,也必愛錢財,所以這裏的話與主耶穌在路十二章16至21節所講無知的財主的比喻,有相同的教訓都是叫人認識肉身生命的暫短,要更熱心追求永遠的事。今世的榮華富貴,全都繫於生命的久暫。生命既如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那麼,今世的福樂無論怎樣可靠可慕,也不能超過“一片雲霧”的價值。這樣,縱使我們在今世有極大的財富,也不可稍微張狂誇口,更不可行事不存敬畏神的心了。反之,若今世如此短暫的財富榮耀,尚且能使我們這麼醉心自豪,那我們為甚麼不憑這短暫的財富,測度天上福樂是何等的可慕呢?

  人的生命不過如雲霧出現少時,但人的打算卻遠及“一年”,這比例相差太大了;太長遠的打算常是人們各種愁苦的來源。

二.我們理當凡事尊主為聖(4:15-17)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4:15)

  這節聖經與上文兩節的經文成明顯的對照,說出我們該有敬虔生活的態度,與我們實際有的態度,是何等的不同。這裏告訴我們,怎樣才算是尊主為聖的生活,就是在凡事上不敢自斷,只存敬畏的心讓主作主;甚至相信,自己的生命所以能繼續存活,也完全在乎主的恩典,並承認,自己所作的任何事沒有一件是能越過祂的許可的。

“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4:16)

  這句話顯明上文憑自己的籌算,就是一種張狂誇口的惡事。信徒若大膽而任意行事,不理會神的旨意,就不是好信徒。

  “張狂”,原文 alazoneia 就是自誇,誇口的意思。全新約只用過兩次,除本節譯作“張狂”外,在約壹二章16節譯作“驕傲”,英文 KJVNASB,本節都譯作 boastings(即誇口)。

  本節的“誇口”,原文 kauchaomai,有誇耀、歡欣的意思。英文聖經這字大多數譯作 glory(榮耀),本節 KJV 譯作 rejoice(狂喜),NASB 譯作 arrogance(傲慢,自大),和合本大多數譯作“誇口”或自誇(羅2:17、23;林前1:29、31,3:21,4:7;林後5:12,10:8等),但在羅五章2至3節,卻譯作“歡歡喜喜”。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4:17)

  “知道行善”,就是知道甚麼是對的、是該行的,卻不去行,就是他的罪了。本節跟上文連接起來的意思是:若知道應當親近神,尊主為聖,卻不去行就是他的罪了;但本節的意義也適用於一切當行的善事,顯出聖經對罪的標準,遠超過人的標準。人的觀念只以為行了不當行的罪才是罪,但聖經卻告訴我們,知道甚麼是當行的卻不去行,那就是罪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