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讀經講義



第三段 在監獄中的見證(1:12-30)

讀經提示

  1. 12-14 保羅身繫囹圄,失去自由,怎麼反而叫福音更加興旺?注意他對苦難的態度和他受苦中的見證,對教外人和信徒的影響。
  2. 15-18 保羅對那些出於“嫉妒分爭”,“結黨”…而傳福音的人,採取甚麼態度?
  3. 保羅是否認為只要傳福音,出於甚麼動機都不要緊?這幾節經文對今天的教會,最重要的教訓是甚麼?我們該怎樣正確地用這裏所啟示給我們的真理原則?
  4. 19-26 注意保羅面對苦難所表現的信心如何?為甚麼保羅確知他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他羞愧?保羅的人生有甚麼不變的目的?保羅說他活着就是基督,是否太驕傲或狂放?為甚麼?甚麼是保羅的“兩難”?面對自己的生死,保羅似乎不理會審判官會怎樣判決,而全在乎他自己在神跟前怎麼抉擇,這事有甚麼教訓?
  5. 27-30 保羅怎樣勸勉腓立比人為福音齊心努力?試分點列出勸勉中的要訓。

第一章

12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13以致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14並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15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分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16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17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18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19因為我知道,這事藉着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20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21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22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23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24然而,我在肉身活着,為你們更是要緊的。25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26叫你們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因我再到你們那裏去,就越發加增。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在本段中,保羅敘述他自己在監獄中的情形。他雖然為福音受痛苦,但因他受苦的見證,卻使許多人得聞福音。為這緣故,保羅雖然為主受苦仍覺快樂。在此分為兩小段研究:

壹 保羅受苦更叫福音興旺(1:12-18)

一.保羅如何因受苦而使御營全軍得聞福音(1:12-13)

“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以至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1:12-13)

  保羅在此有意向腓立比信徒解釋,他這樣為主受苦,不但不會叫主的福音受損害,反而叫福音更加興旺。按徒二十八章30節的記載,保羅初到羅馬時,還享受有限度的自由,可以自己租房子住,不過有兵丁來看守他,因而保羅可以有較多機會傳福音。但在保羅寫這封書信時,大概已經被移至獄中,且審判的日子已近。可能因這緣故,腓立比信徒為保羅更感焦慮。保羅特別解釋,他這樣為主受“捆鎖”,於福音不僅無害,反而有助益。這樣,何必為他焦慮呢?所以他說:“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

  “所遭遇的事”無疑是指他在羅馬坐監的事,但不會是特指他坐監中的某一段時間,而是指他在羅馬坐監的整個時期。

  在此聖經給我們看見,福音在保羅身上,是不會因環境的改變而受攔阻的,不論他所處的環境如何惡劣,福音照樣能因他而興旺,甚至更加興旺。許多人以為,如果自己的環境比現在好些,必定能為主多作一些工作。但保羅的經歷證明這種設想是錯的。他在環境比以前更惡劣,身繫囹圄之時,卻使福音更加興旺。我們不可忽略,保羅在監獄中若發怨言、焦急、煩躁、沮喪、灰心…的話,絕不可能叫福音興旺。他身雖在獄中,卻從未為自己怨天尤人,乃是一心掛念主的事工,照常盡量利用機會傳道,所以才會使福音更加興旺。許多時候我們徒然受苦,對福音毫無益處,與保羅大不相同。

  “以致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御營”(在太27:27;可15:16;約18:28、33;19:9;徒23:35;腓1:13都用過)在福音書中有時譯作“衙門”。這“御營”是否指羅馬皇帝的禁衛軍,因“御營全軍”這句話顯示其中人數頗多。要是御林軍的話,按當時的體制約一萬人。可能有解經家認為御營全軍人數太多,保羅在囚禁期間不可能使御營全軍得聞福音,(按徒23至26章,保羅在該撒利亞被囚時,從未提到他會得釋放,只提到他要上告該撒)。原文 praitōrion,只有一個字,原意是“宮庭”,也有“裁判庭”的意思,因而認為譯作衙門更妥。但保羅在這裏所指的皇帝的裁判庭是皇庭或屬皇帝直轄下的裁判庭。“御營全軍”英文 KJV 譯作“all the palace”,NASB 譯作“the whole praetorian guard”,NIV 譯作“the whole palace guard”,都與和合本相同。但保羅怎麼可能使御營全軍都知道他受梱鎖是為基督的緣故?應留意使徒行傳的記載:

  (1)保羅曾在羅馬軍兵之駐防城腓立比被誣告,受棍打,下冤獄(徒16:1-31):卻唱詩禱告直到半夜,眾囚犯正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眾囚犯鎖鍊松脫,監門全開,卻沒有人逃走,禁卒全家得救,這件大事,全腓立比駐軍必傳為奇聞。

  (2)在耶路撒冷,千夫長特許保羅在營樓向數以萬計憤怒的猶太人作見證(徒21:31-40,22章);後來有人要誓殺保羅,由百夫長領保羅外甥見千夫長,千夫長派出馬兵、步兵、長槍手共四百七十餘人保護保羅到該撒利亞(徒23章)。

  (3)保羅在該撒利亞先後向巡撫腓力斯、非斯都、亞基帕王作見證。亞基帕王且大張聲勢而來(可能跟着不少隨從)與巡撫非斯都會審保羅,保羅卻向這些高官傳福音(徒24—26章)。

  (4)保羅在往羅馬的航程中,因神的啟示與顯現獲得百夫長和全船人的信任。神應許把全船276人賜給保羅(徒27:23-24)。這賜給應指他們脫險及信主得救。後來船擱淺,全船的人(多是告御狀的人)因保羅在米利大島的表現,獲島長部百流禮待及住了三個月之久,當然又有許多人信主。這些人都會自動把保羅如何有神的同在傳開。

  所以保羅早在羅馬高官及軍官之中有了好名聲,他在羅馬入獄,使御營全軍或整個宮庭的人都知道他是為基督的緣故是亳不希奇的事。

  保羅的受苦竟能使御營全軍都知道“是為基督的緣故”!我們今天回頭看保羅的經歷,當然不以他被捕入獄為羞辱,反以為是榮耀,因他的受苦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但當時保羅卻很可能受人的誤會。就如現今我們若忽然被拘留在警察局中,事後恐怕要費相當多唇舌,才能向親友解釋清楚。所以我們不要以為,保羅被監禁在獄中,不會對他的名譽有甚麼影響。但他的見證已顯明,他的下監不是由於自己的錯失,而是為基督的緣故,這也證明神會看顧祂的僕人,祂會顯明每件事的真相,為無辜的人伸冤雪恥。

  神會在人的各種混雜難解糾紛中,顯明祂僕人的忠心,這是一切為主受苦之人的安慰。聖經中也可見相似的例子,如亞伯的流血(創4:9-11),約伯的受冤屈等,神都顯出證明,指出這些人是祂所喜悅的。

  另一方面,既然“御營全軍”都明瞭保羅下監是為基督的緣故,可見保羅在獄中,必然全心全意向那些看守他的兵丁傳講福音,以致凡看守過他的兵丁,都知道保羅對福音的熱心,因而了解他的下監絕不是因為罪行,而是為基督的緣故。保羅傳福音就像商人和政治家,盡量利用每一個機會,總要達到目的。

  注意,任何一個人被捉到牢裏,在案件還沒了結之前,總難免有一種心理:暫時把一切別的事先擱下,等候案件了結再說。保羅卻不是這樣,他並沒有暫時不傳福音,等候案件了結。要是這樣,他必定會虛耗兩年時光。他乃是不管案件如何發展,只管對他眼前周圍的兵丁傳講福音。結果,在他的案件沒了結之前,福音在那些很難有機會聽聞的“御營全軍”中已經傳開了。基督徒應當效法保羅的精神,任何世間沒能解決的事,讓它懸着好了,我們且先盡力把福音傳出去,不用等待世間各種懸而未決的事都解決了,才去傳福音。否則,我們可能錯過了許多寶貴的機會。

二.保羅如何因受苦而使信徒更加得堅固(1:14)

“並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1:14)

  “多半因我”,本句說明信徒因保羅坐監,多半受到怎樣的影響。保羅的見證,不但影響了那些來看守他的兵丁,和御營全軍,他在苦難中的忠心,也仿彿是一種無聲的言語,使其他信徒因他的見證受感,更加篤信保羅所傳的神是真的,他們所信的是對的。按當時的情形說,保羅既身為許多外邦教會之建立者,他被捕下監,似乎很自然會引起許多信徒的恐懼與疑慮;但因保羅的信心,結果適得其反。信徒沒有因他被囚而恐懼,反而因他被囚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保羅在自己的經歷中,證明他所信所傳的神,是能幫助他勝過患難的,是無往不勝的,是不受任何攔阻的。信徒看見保羅這活生生的見證,信心上大得鼓勵,就愈發剛強壯膽了。

  所以,每逢神允許我們受些苦難時,就可能因此使許多人跌倒,也可能使許多人得堅固與激勵,其關鍵全在乎我們在受苦中的見證如何。

  “多半因我”,這句話也提醒我們,在我們周圍有許多人在注意我們,在接受我們的影響,或正想影響我們。我們是受人的影響?還是影響別人?這真是值得我們深思。保羅曾對哥林多人說:“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4:12),他在這裏的經歷,證實了這句話是真確的。他又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1:4-6),而在此,他自己在患難中,就能用他患難所得的安慰,去安慰腓立比的信徒。他所傳的,確實是他自己所見證的。

  “篤信不疑,愈發放膽…無所懼怕”,在此可見信心與膽量的關係:能夠無所懼怕的秘訣,在於信心堅固,篤信不疑。保羅在監獄中竟也能使信徒如此勇敢,因為他能使信徒感覺到他所信的神,是位又真又活的神。

  若神許可我們為祂受苦,就是賜給我們一個機會,好像祂曾賜給保羅的機會一樣,讓我們可以在苦難中顯出更堅強的見證,使信徒因我們所經歷的恩典與能力,更加篤信我們所傳的福音及神的信實了。

三.保羅如何在受苦中顯出他寬大的心懷(1:15-18)

“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分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1:15-18)

  這幾節說出,保羅的受苦對那些反對他、嫉妒他的人發生了甚麼影響,以及對於他們所加給他的難處,保羅採取如何寬大的心。

  保羅在15節指出,傳福音的工作中,可能有幾種不同的存心。有些人傳基督是出於分爭、嫉妒;有些人是出於好意或愛心;也有些人是存心要跟保羅作對。但不論他們存着怎樣的目的,保羅都以一種很寬廣的心包容他們。因為保羅傳福音並非為自己的任何利益,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基督被人傳出去。只要基督被傳出去,他就歡喜,所以不論那些傳福音的人存心如何,保羅都因基督被傳開而歡喜。當時可能有些反對保羅的人,趁保羅下監的機會趕快傳基督,想要跟保羅競爭,以爭取更多的工作效果。豈知保羅並不計較他們的競爭,因為他並不像他們那樣存私心事奉神。這不是說保羅同意人不存純正的動機傳福音,他乃是撇開那些人的動機跟他們在神面前將會得着的結果不談,只將自己對於基督被傳開而歡喜的心意表露出來,藉此說明那些人所作的對他沒有妨礙,完全不能使保羅的工作受甚麼損害,甚至也不能損害神的工作。那些人如果以為這樣便能使保羅慌亂,唯恐被他們爭了先機,就完全錯了。

  這幾節話也顯示神的永遠得勝。雖然人傳基督會各存私心,想利用基督為自己求榮耀,但最後倒是他們被神利用,反倒是基督被傳開了,而那些人所能得着的,只不過是一些至暫至輕的“虛浮的榮耀”而已!他們並不能從神那裏得着甚麼。先知巴蘭就是一個例子,他雖然想去咒詛神的百姓,結果反而被神的靈所控制而說了祝福的話。人若存心自私,只能敗壞自己的工程,並不能真正損害神的旨意,而他們卻必須為自己邪惡的存心與行事受到應得的報應。

  保羅在此啟示我們一項真理:對於那些傳基督的人(不是傳異端的人),不論他們的動機怎樣,我們都該存着一種“因着基督被傳開而歡喜”的心對待他們。因我們的主要使命,不是專去跟這些人作對,而是盡力叫基督傳開。除非他們所傳的不是基督,否則我們就該用保羅那樣的心包容他們。我們何必專注於揭發和推測別人存心的事上呢?那是只有基督自己才有資格去作的事。我們為甚麼不多用些時間去省察自己的存心如何呢?為甚麼不多用心在讓基督彰顯的事上呢?那才更符合我們的使命,至於那些不忠心的僕人自有他們的主人,到了時候便會跟他們算賬(羅14:4;林前4:5)。

  “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本節說明保羅喜樂的秘訣,就是完全以主耶穌的利益為利益,專門看基督方面的勝利,這就是他能在一切苦境中喜樂的原因。保羅跟我們一樣,是有感情、有思想的人,他當然也會因人的反對而受刺激、感痛苦的。他並不是機器,遇到對自己有利的事不會歡喜,對自己有損之事不會憂愁。但他雖然也像我們一樣有情感,卻能在苦難中喜樂;雖然外有身體上的枷鎖,內有弟兄的嫉妒,趁機會拉攏信徒,增加他精神上的痛苦,但他的心裏卻看到基督的得失,甚至將主的得失跟自己的得失看為一體。所以他不會因自己受患難、受人嫉妒…而感到有甚麼損失,因基督正因他的受苦得着益處,這就跟他自己受益完全一樣。這種情形就像一個人右手拿出一千元出去,而左手卻得回一萬元。他絕不會去為那拿出去的一千元惋惜。所以保羅能夠很自然地歡喜、更歡喜,因他的心中另有一個算盤,獨具慧眼地看到主方面的得着。雖然他自己受損失,只要基督能得益,保羅就喜樂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