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讀經講義



肆 思念遵行真道(4:8-9)

  遵行主道也是喜樂的秘訣之一。信徒遵行主道,過着公義清潔的生活,雖或可能遭遇艱難,卻也從其中領略行道之樂。使徒在這兩節中勸勉信徒應思念遵行所已領受的真道,如此,“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一.應思念的事(4:8)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4:8)

  上文要求信徒“應當一無掛慮”,是消極方面不為今世的事思慮煩擾。在此則從積極方面勸勉信徒應思念甚麼事,就是關乎屬靈品德之長進,關乎所聽過、所領受之真道應如何實行的事。當我們的心思意念完全思想神的事時,便自然能因在屬靈的事上有所收穫而喜樂了。在此保羅更具體地舉出一些所應當思念的事項,以為勉勵:

  A. “凡是真實的”,這“真實的”包括待人、行事、言語、盼望等,這一切都應當真誠。看見別人如何在神面前裏外如一、言行相符,也應當去思念效法。

  B. “可敬的”,一切引人敬重的事,使人佩服的事,都應當思念。有時看見別人的作為,我們會從內心中景仰,那時就應當思想他們的行事為何會使人景仰。

  C. “公義的”,神是公義的神,祂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來1:9)。公義的行事,就是完全沒有偏私或體貼人意,只站在公正的地位上,照着真理而行。這“公義”不但用於待人,也應當用以對待自己。凡有公義表現的事,都是我們所應當思念的。弗六章14節論及信徒應以公義為護心鏡遮胸,表明信徒心中應常存公義。

  D. “清潔的”,就是沒有沾染罪惡的,不含罪惡的成分和動機的。保羅曾勸勉提摩太,要在清潔上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

  E. “可愛的”就是令人愛慕的。信徒的生活見證要令人羨慕,使人感覺可愛。

  F. “有美名的”,這“美名”不是指因屬世的地位、財富而有的名聲,而是由於以上種種“真實”、“可敬”、“公義”、“清潔”的行事而有的名譽。人若因有美德而獲得美名,就表示他的品德並非只偶然表現一次,或只在少數人面前有好見證,而是經常、隨時都有好見證,且被多數人所承認,看為是實在的。對於這等行事,我們也應當“思想”。

  G. “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句話並不限定是指自己或別人,不論是自己的德行或別人的德行,是自己受稱讚或別人受稱讚,都該留心思想其中真正的原因。

  “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思念”原文 logizesthe,有計算、思想、考慮、決斷等意。我們若多思念屬世之事,結果必陷於痛苦與憂慮中。但我們若多思念屬天的品德,思念神所喜歡我們追求的事,就必因此得着屬靈的喜樂。正如加六章7至8節所說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我們所追求的是甚麼,所得着的也是甚麼。屬世財富的追求,常易引起嫉妒、貪心、痛苦、爭鬥等類的事;屬靈的追求雖然可能遭遇困難,但就像一顆喜樂的種子,種了下去,到時候就可以收成喜樂的果子。事實上,每當我們對真理的認識有新的領悟和亮光,對靈性經歷有新的長進時,必然在心靈中享受到一種說不出來的喜樂。

二.應實行的事(4:9)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4:9)

  思念是內心的渴慕,實行是外面的行動。上節是講到該思念的事,本節是講到該實行的事,這次序是十分自然的。我們在實行之前,要多多思念,思念之後,該切實去行。我們不是只將真理放在頭惱中回味、欣賞、研究,卻不留心實行;也不是只顧盲目的前進,卻不留心領悟真理,依循真理的亮光前進。

  在此保羅要信徒去實行的,是他們在保羅身上所學習、所領受、所聽見、所看見的事。這是一項不容易發出的要求,因他不是只要信徒去實行他所講的,而是要他們實行在他身上所看見、聽見的。可見保羅的生活確有美好的榜樣,不怕讓人看、給人學。

  “所學習的”,表示保羅曾留下良好的模範。

  “所領受的”,表示保羅有屬靈的糧食和真理的亮光,使信徒有所領受。

  “所聽見”,表示保羅從主耶穌那裏有神所要他傳的信息,並且他所講的一切,都是造就人、叫人得益的。

  “所看見”,表示保羅常將自己從神所領受、所傳講的實行在生活中,所以信徒們從他身上能看見榜樣。

  這幾點說出了一個成功的傳道人應具備的條件:(1)要有榜樣,(2)要有靈糧,(3)要有信息,(4)要有經歷。

  “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這句話可以跟上文7節比較,說明神所賜的平安,怎樣保守我們。我們怎能在各種不同的環境中得着神的同在,有神所賜的平安?就是留心思想使徒的教訓和榜樣,並實行之。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