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二.保羅所傳的福音(1:2-6)

  1節末句保羅自薦為“特派傳神福音的”,所以緊接在2節首句的“這福音…”表示2節以下是解釋這福音特派使所傳之福音的內容是甚麼。

  在新約書信中少有像本書這樣,在作者的自稱中對他所負擔的使命,作了這麼詳細的解釋。從二至六這幾節的解釋看來,保羅在上文自薦中所提的三種職分,其重點是在第三種,就是自薦為福音之特派使這一點。本書內容既是要辯解福音之真諦,保羅如此自薦是十分有意義的。可使讀者更重視其講解之福音原理,是具有獨特之權威,是神藉祂的福音特派使徒所闡釋的。就如國與國之間,雖常委派外交大使,互相駐在有邦交的國家中,但有時遇有非常之需要,一國的元首,可能差遣一位特派的專使,以完成某種特殊任務。保羅在此似乎就是要強調其使命之特殊性:他不只是使徒,且是特派傳神福音的使徒。他對於如何講解福音,如何把福音傳到外邦,負有特殊之使命;所以在新約中他又有“外邦使徒”之稱(參羅11:13;加2:2-9;徒9:15;26:17-18)。

1. 福音的根據(1: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1:2)

  這福音的根據就是神的應許。所稱“在聖經上”當然是指舊約聖經;保羅在此證明他所傳的福音絕不是他自己的發明,也不是由他開始的新道理。“福音”早在舊約時代,神已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應許了。他所講解的,不過把舊約已經應許而又在新約應驗了的“福音”,再加以詳細闡釋罷了。

  然則舊約聖經有甚麼地方提到福音?或說舊約有甚麼地方提到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升天、再來…讓我們略引幾處經文:

  A. 關乎基督的降生: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9:6)。

  “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5:2)。比較:

  “…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2:10-11)。

  B. 關乎基督在世之工作: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祂,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祂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祂憑真實將公理傳開。祂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祂的訓誨”(賽42:1-4)。比較:

  “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裏,有許多人跟着祂,祂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又囑咐他們不要給祂傳名。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祂,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等祂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太12:15-21)。

  C. 關乎基督的受死: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21:9)。比較: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3:14;參詩22篇,賽53章)。

  D. 關乎基督的復活: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16:10)。比較:

  “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徒2:31)。

  “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比較:

  “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着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徒13:33)。

  E. 關乎基督升天: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比較:

  “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徒2:34-35;參來1:13,8:1)。

  F. 關乎基督的再臨:

  “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亞12:10)。比較:

  “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啟1:7;參猶14-15)。

  G. 關於福音之臨及萬國: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參創22:18)比較: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3:8)。

  總之,保羅在本書所要辯證的,不過證明神在舊約聖經所應許的確已應驗罷了(參書21:45;林後1:19)。

2. 福音的內容(1:3-4)

“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1:3-4)

  A. 基督的本身:“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基督本身就是福音。基督是福音的主題,也是福音的內容。

  B. 基督降生:“按肉體說…”,本句說明基督之道成肉身是上節的“這福音”的內容。“是從大衛後裔生的”,這是強調主耶穌的降生是按神所應許的“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徒2:30)。

  C. 基督復活:“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聖靈是聖而善的,故稱為聖善的靈。基督是藉着聖靈的能力而復活,又因祂復活所顯之大能,證明祂是神的兒子,總之,3、4節合起來可證明基督是神而人,人而神的救主。

  D. 基督作王:“是從大衛後裔生的”,這句話含有繼承大衛之寶座作王的意思。按太一章1節“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原文“後裔”與“子孫”都是“兒子”。雖然猶太人常用兒子來統稱子孫,但這“兒子”正好可以表示耶穌基督才是所羅門所預表的王。按:神曾應許大衛要堅立他的寶座直到永遠;但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並沒有保持大衛的寶座直到永遠,這應許實際上是要在耶穌基督身上應驗。祂要第二次降臨,設立祂的國度,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參但2:44;亞14:9)。

  所以,“從大衛的後裔生的”表示基督的再來與作王,也是福音內容的一部分。

3. 福音的功效(1:5-6)

“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1:5-6)

  這兩節可見福音功效如何臨到人,並如何擴展成為萬人的祝福,可分四步:

  A. 使罪魁蒙恩:“我們從祂受了恩惠”這句話說明福音的初步功效。基督成功了救贖的恩功,使罪人可從祂領受神的恩惠,甚至保羅這樣反對基督的罪人,也可以蒙恩,且成為祂的僕人。“祂”,是你我蒙受恩惠的關鍵;而蒙受神的恩惠,是我們可以事奉神的基礎。

  B. 使蒙恩者承受榮耀之託付:“並使徒的職分”,福音不但使人在神前蒙恩,也使蒙恩的人在神面前接受神聖的委託。“福音”不只是權利,也是責任。“使徒的職分”是榮耀的責任。這榮耀的責任並不像得救的恩典那樣臨到一切人,只臨到少數蒙特別揀選的人。這些人不但領受了神拯救之恩,也在所領受的恩典中格外長進,比別人更完全的奉獻,為基督的名更肯撇下一切,保羅就是在這些領受使徒職分的人中得了一分。

  C. 使萬國的人信服真道:“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福音不但把少數不堪的罪人提高到高貴的地位上,領受神榮耀的責任;並且他們領受這樣榮耀的責任,並非只為他們個人的榮耀,令人羨慕,而是為着叫萬國的人,可以因他們得着福音的好處和神的祝福。

  “萬國的人”雖然有各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背景,但他們都有一項共同的需要,就是:“信服真道”,那就是使徒的責任;怎能使萬國的人信服真道?最重要的秘訣是靠聖靈的大能。

  D. 有自動傳播之功效:“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羅馬教會之設立,證明福音的功效,無遠弗屆;也證明使徒們如何盡職,確已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但福音是怎樣傳到羅馬呢?在保羅未到羅馬之先,羅馬教會已設立了。可見福音有其自動傳播之生命能力。凡真正領略福音的好處的,必自動分給別人。

  (在五旬節時有羅馬之客旅亦蒙恩得救,這些人可能是羅馬教會之創始者。無論如何,他們能把福音帶到羅馬,是神設立使徒職任的間接效果,參概論。)但不論在羅馬或在別處的信徒,他們都像保羅一樣“從祂受了恩惠”,作“屬耶穌基督的人”。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