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叁 因信稱義的福樂(5:1-11)

讀經提示

  1. 因信稱義的人有甚麼福樂?
  2. 信徒若遭遇患難與不信的人有甚麼不同?患難怎麼能生忍耐?是否所有遭受患難的人,都會得着屬靈的福分?
  3. 神怎樣向我們顯明祂的愛?我們這些蒙愛的人該怎樣向人顯明神的愛?從本段中盡量列出神的愛的特點。
  4. “以神為樂”是甚麼意思,怎樣以神為樂?

第五章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2我們又藉着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9現在我們既靠着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憤怒。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着祂以神為樂。

一.在恩典中的喜樂(5:1-2)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着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5:1-2)

1. 因信與神和好(5:1)

  因信稱義的第一項喜樂是與神和好,為甚麼與神和好是一種喜樂?這是按罪人的險惡地位,與神兒女之尊貴地位比較而論,罪人是站在與神為敵的地位上。渺小的人與全能的神為敵,怎能有平安呢?怎樣才能不與公義的神站在敵對的地位上呢?就如一個被政府通緝的囚犯,怎能使政府不與他對立呢?怎能使法律不追究他的罪呢?上文使徒已經說過:“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羅3:27)。我們是藉因着信本乎恩的方法與神和好,使公義的神不再與我們為敵,不再追究我們的罪;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得與神和好,就不再與全能的神為敵,反倒與祂為友,這是因信稱義的人在恩典中的喜樂。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6)。這“兩下”原指猶太人與外邦人,也就是一切人。世人在神公義的律法之下,是彼此為冤仇,又與神為冤仇的。律法既是公義的,便要刑罰一切犯罪的人,但罪人卻是無法不犯罪的;所以罪人就與神為冤仇與神對立。怎能消除這樣作“冤仇”互相敵對的情形呢?藉着主的十字架。因主在十字架上已受了刑罰,所以藉這十字架,我們不再怕神對罪的追討,且與神相和,也與人相和了。

  “與神相和”,不只是解決了罪的阻隔,更因我們已被稱為義,可以與神相交往,發生愛的關係了。

2. 因信進入現在的恩典中(5:2)

  “我們又藉着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在這裏注意兩對短句,就是:

  A. “藉着祂”與“因信”:“藉着祂”是神方面的工作;“因信”是人方面的責任。

  B. “進入”與“站”:進入是入門,是開端;“站”則是持守,是繼續。我們不但因信進入神國的門,也因信繼續站在恩典中。

  “現在的恩典”神的恩典雖按人的經歷來說,可分為:過去、現在與將來。但按神方面來說,祂的恩典總是現在的,所以說我們“因信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

3. 因信盼望神的榮耀(5:2)

  “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既是“盼望”,當然是指將來的。在這裏沒有指明是盼望哪一方面的榮耀;但不外乎以下兩方面:

  A. 指主再來的時候要在榮耀中顯現(太25:31,26:64)。

  B. 指信徒在神的榮耀中分享神的榮耀(腓3:21;約壹3:2)。

二.在患難中的喜樂(5:3-5上)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5:3-5上)

  真理的喜樂在乎有正確的人生目標和信心。有了正確人生目標和信心,便知道自己人生的價值,因而認識到自己所忍受,所犧牲的都是有價值的。所以真正的喜樂是經得起環境的考驗的。並且患難鍛鍊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從實際的經驗中產生更堅強的信心,靈命就更剛強成熟了。

  使徒所要我們特別留意的是:當我們遭遇患難時,最重要的不是患難在甚麼時候會過去,而是留心患難能帶給我們甚麼屬靈好處,能鍛煉我們甚麼美好的品格?注意中文聖經在這裏連續用了幾個“生”字,原文只一個字 katergazetai 是產生效果、作成,致使等的意思。本書二章9節,十五章18節都譯為“作”。英文 NASB 譯本譯作 brings。英文 RSV 本譯作 produces。在這裏它的意思實在就是:生出某種效果。所以,怎樣才能在我們的生命中產生出忍耐?是許多患難在我們人生經歷中作工而產生的。常常忍耐之後,便產生了“老練”。不只是一兩次能忍耐患難,且是已有多次經驗的忍耐,在應付患難方面便熟練了。就像一個從未被人責罵過的少女,剛剛上任那天就被上司責罵,她可能回家大哭一頓,若是她多挨幾次責罵,就不會哭了。但如果常常挨罵,那她不只不會哭,可能把它當作耳邊風,滿不在乎。“患難”在類似的情形下,鍛煉我們的靈命,使我們變成更堅強、更成熟、更有能力勝過環境。

  注意:這絕不是說所有遭受患難的人,都會如此蒙福。不少人在患難中怨天尤人,既沒有從患難中吸取人生寶貴的教訓,又沒有使靈性獲得長進;但那些信服神的作為,甘願接受神鍛煉的人,就必蒙福。

  “老練生盼望”。老練怎麼會生盼望呢?真正的盼望是從經歷中體驗出來的。我們一而再地遭受患難,又一而再地從患難中得着益處,便知道神這樣地讓我們遭受患難有祂的美意,會叫我們得益處。於是就產生“盼望”,甘心的忍耐眼前的患難。這種盼望不是虛幻的,是可靠可信的。所以說“盼望不至於羞恥”。不至於羞恥,就是不會落空,不是無知的自我安慰,而是必有收穫的。

三.認識神的愛的喜樂(5:5下-8)

“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因為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5:5下-8)

  我們能以明白神的愛是聖靈的工作。但在患難的時候,聖靈有更好的機會,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這是因信稱義的另一種福樂。在這裏提及神的愛的特點有三:

  A. 是主動的: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就是還未信主得救,對於抗拒罪惡和明白神的旨意還都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既是“按所定的日期”,可見基督為罪人死是神預先計劃的,是神主動的。祂並非等候我們尋找祂,乃是主動來找我們。

  B. 是超凡的:一般人只有為義人、仁人死;但基督卻為罪人死。(“義人”英文欽定本及 NASB 譯本都譯作 righteous man 即公義之人。“仁人”作 good man 即好人。)“義人”可能偏重於描述其為人的正直、公平方面,而“仁人”則偏重於仁愛善良方面。

  C. 是向人顯明的:我們怎麼知道神愛我們呢?看基督為我們死就知道,神向罪人顯明了祂的愛,祂並非只在心中愛我們,卻沒有任何具體表現。祂打發祂的愛子降世,就顯明了祂的愛。基督徒也當向人“顯明”神的愛,能在患難中向人顯明神的愛的超凡能力,是我們在患難中喜樂的理由。

四.以神為樂的喜樂(5:9-11)

“現在我們既靠着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憤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5:9-10)

  這兩節經文指出我們以神為樂的理由有四:

  • A. 我們是因主的血稱義(9上)。
  • B. 我們是藉着主受苦而免去神的憤怒的(9下)。
  • C. 我們因主的死已與神和好(10上)。
  • D. 因祂的生我們已得救(10下)。

  這四件事都已經是信徒所經歷的事實;所以我們理當以神為樂。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着祂以神為樂。”(5:11)

  本節指導我們如何以神為樂。就是照着我們怎樣藉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照樣藉耶穌基督以神為樂。我們如何因誠心誠意地信靠祂而與神和好,也照樣因信靠祂而以神為樂。

  “以神為樂”意思就是以神作為我們的滿足。神的旨意得着成就,神的那一方面得榮耀、得好處…我們便喜樂。本來我們是站在神對面與神為敵,神方面的增益便成了我們的憂愁;但如今我們站在神這一邊,神的增加就是我們的增加,神的旨意成就,就是我們的成就,神的喜樂就是我們的喜樂,所以因信稱義這救贖的恩典臨到人的結果,不只叫人白白得救,而且叫一切得救恩的人的人生觀完全改變了,以神作為他們生活的中心。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