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四.神兒女地位的穩固(8:31-39)

  在這幾節經文裏面,保羅用了五個問答,說明神兒女地位之穩固。我們是站在一個完全得勝的地位上,這些話也是保羅自己的經歷。

1.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8:31)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8:31)

  “既是這樣”表示連接上文,上文提到信徒有聖靈之幫助,使我們照神旨意禱告,而且我們是神所選召而稱義,又叫我們得榮耀的。既然神如此幫助我們,還有誰能抵擋我們?這話暗示:

  A. 我們藉禱告和聖靈的幫助,是無可抵擋的。

  B. 我們若站在神那一邊,順從聖靈,不體貼肉體,就必然得着神的幫助。

  雖然魔鬼的試探是厲害的,我們的肉體是軟弱的,世界的惡勢力是強大的;但若我們不順從他們,而抵擋他們,就必定得着神的幫助,只要神幫助我們,還有誰能和我們對抗?

2. 神豈不把萬物與基督同賜給我們?(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8:32)

  使徒以神賜下祂的兒子為例,證明神必眷顧我們。神最愛的獨生子,尚且賜給我們,這樣神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賜給我們麼?這一問答,為要增強信徒的信心,從一項很簡單而又是信徒們都經歷過的例子,說明神必看顧我們的需用。在人方面常把萬物看得比神兒子更實在,信徒常憑着神有否供應他們的需用,或是否賜他們豐富的財物,作為神是否愛他們的憑據。但在神方面,祂的愛子比萬物更寶貴得多;祂的愛子既已賜給我們,為我們死了,那麼“萬物”在神眼中就全不在意了,祂當然願意把它們也賜給我們。但是在這裏有一個次序:先是愛子,後是萬物。先要追求得着耶穌基督,然後神自然把萬物附帶地也賜給我們。所以本節的意義與太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是相似的。

  本節從現實方面勉勵信徒不要體貼肉體,而該體貼聖靈。不體貼肉體只體貼聖靈,並不表示必然是生活艱苦,物質貧窮,因為我們得着基督也就得着萬物,我們的心若專一追求認識基督,何必擔心神不把萬物給我們呢?但我們的心若專一追求得着萬物,神反倒不能把萬物豐富地給我們,因為這樣只會使我們更體貼肉體。

3.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8:33)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8:33)

  這問答似乎特別針對那些對自己得救有懷疑的人。他們可能過去犯了許多罪,在得救以後還是常受良心控告;或因所犯的罪,無法對付清楚,因而良心不安。這種控告,是魔鬼所利用叫我們灰心跌倒的,所以使徒特別強調地宣告說:若神已經稱你為義,還有誰能控告你呢?無論是撒但、是人、或是你自己,都不能控告你了。神既已稱你為義,就沒有人能否定你稱義的地位了。

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8: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8:34)

  使徒要我們看重基督所成就之救贖功勞,過於我們自己良心的感覺。不是自己感覺我的靈性光景好,就以為我不該被定罪;也不是我以為自己情形太不像樣,就認為我是應當被定罪。乃是憑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復活了,根據祂已成就的這個事實,所以沒有人可以定我的罪。

  本節中文聖經小字的譯法作“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麼?”這意思是:難道替我們死的基督會定我們的罪麼?除了基督還有人能定我們的罪麼?基督的寶血不但消除我們在神前之罪案,也洗去我們天良的虧欠,不受撒但的控告了。

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8:35-36)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饑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8:35)

  保羅以上所講的,其實就是他自己的經歷,有甚麼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以下保羅提起七樣苦難,他自己對這七樣苦難都有經歷,如:

  A. 患難:“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23-24)。保羅曾多次受患難,但患難並未使他與基督的愛隔絕,反而在患難中表現出他的忠心與勇敢。在林後一章4至7節,保羅提到患難對他的益處,也可以看出,他不但未因為基督所受患難退後,反而看定患難乃是神的好意,叫他得造就。

  B. 困苦:“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林後4:8)。可見保羅如何為福音遭遇困苦,但困苦並不能使他跌倒。

  C. 逼迫:“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林後4:9)。保羅在第一次遊行佈道時,按使徒行傳十三、十四章所記,曾多次為主受逼迫;但他並沒有因此不愛主,反而更堅強、更樂意地為主受逼迫。

  D. 飢餓:“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林後11:27)。可見保羅曾多次為主受飢餓。從他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也可以知道他已學會了如何處飢餓(腓4:12)。

  E. 赤身露體:“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林前4:11)。

  F. 危險:“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林後11:26)。

  G. 刀劍:“他們正想要殺他,有人報信給營裏的千夫長說,耶路撒冷合城都亂了”(徒21:31;參徒23:12)。

  經過這一切苦難之後,在保羅快要殉道之前卻滿有信心地宣告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8)。可見他直到行完他的路程,還是愛慕他的主顯現,這一切苦難並不能使他與基督的愛隔絕。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8:36)

  本節引自詩四十四篇22節,如此引證,為要說明忠心信徒為主受苦,早在先知的預言之中。也就是說,為主的旨意而忠心受苦,乃是自古以來所有先知所同有的經歷。

6. 小結得勝的秘訣(8:37-39)

“然而靠着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8:37-39)

  “靠着主”,這是得勝的第一個要訣,在一切事上靠着主就在一切事上得勝而且有餘。“得勝有餘”意即不但勝過患難或仇敵的攻擊,而且在爭戰過去之後還有餘裕的力量,不是勉強僥倖的得勝。

  “深信”,第二個秘訣是“深信”,在一切事上深信在基督裏的愛是不能被隔絕,這種信心就是得勝的能力。

  在這幾節經文中所提的十件事,簡括可分為二大類,就是關於物質界的和屬靈界的。不論今世的或來世的任何事物,都沒有任何能力或權柄,可以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這十樣簡釋如下:

  A. “死”:是人類各種苦難的頂點。

  B. “生”自然比死好,但有生一日,便會受到各種貧、富、哀、樂,情感上、理智上、身體方面或精神方面各等苦惱,“生”延續了人受試煉的時間,使我們愛主的心志受磨練。

  C. “天使”:靈界的受造者,能力智慧都比人更大。

  D. “掌權的”:可能指魔鬼的權勢,聖經有時用“掌權的”指魔鬼所掌握的幽暗世界(弗2:2,6:12;西1:13)。

  E. “有能的”:泛指任何反對神的能力。

  F. “現在的事”:屬今世的一切事物。

  G. “將來的事”:凡屬將來的一切事物。可見在基督裏的蒙愛是永遠穩固的,並且進入永世之後,不會再有類似魔鬼敗壞世界的事情發生。

  H. “高處的”:原文只是一個“高”字 hupsōma

  I. “低處的”:原文 bathos 是深的意思。

  J. 是別的受造之物:任何其他未能說出名字的受造之物。

  總之,一切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既沒有能勝過基督的,當然就沒有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的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