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二.兩種器皿(9:22-24)

“倘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9:22-24)

  這裏提到兩種器皿,一種是遭毀滅的器皿,就是一切未曾虛心接受基督救恩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另一種是預備得榮耀的器皿,就是蒙神揀選,領受永遠生命作神子民的人,也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使徒在這裏沒有提到為甚麼有些器皿成為預備遭毀滅,另外的器皿又成為預備得榮耀的理由。使徒只說明了神對那些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曾給了他們“多多的忍耐寬容”,甚至忍耐他們的狂妄褻瀆,就像祂忍耐法老那樣。如此便更顯明神的恩慈和公義,更證明那些器皿遭毀滅是應該的,神這樣作有甚麼不可以呢?

  照樣,神要把祂豐盛的榮耀顯在那些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他們既有一個可蒙憐憫的心,神就多多的憐憫他們,顯出神榮耀的豐富,又有甚麼不可以呢?

  這些得榮耀的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人”,“不但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難道神不可以隨祂自己的意思,從猶太人或外邦人中召出一些人來享受祂的豐富麼?這些話是針對猶太人的優越感說的。猶太人以為他們既有神所給予的種種有利條件,必然比外邦人更優勝,必然是屬於預備得榮耀的器皿;所以當他們看見許多外邦人蒙恩,他們便懷疑神的作為。保羅特別答覆這些人的疑難,說明神有絕對的權柄,從任何種族的人中,選召出祂的百姓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