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五.祝禱的話(15:13)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着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15:13)

  這些祝禱的話,仿彿是上文講論的小結,也可以說本書的主要信息已告一段落。以下所說,似乎是附帶說的話。在這祝禱詞中,使徒特別注重盼望。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祂要因信徒的信心,將各種喜樂平安充滿信徒的心,而使他們大有盼望。

  本書從十五章13節的祝禱語後,看來就要結束了。下面的話可能是保羅在寫完本書之後,再加以補充的。本書若干重要的教義方面的信息,都有它不容分割的連續性。不論是稱義、成聖、選民、信徒各方面的生活法則等問題;好些經文必須連續的讀下去,才能領悟其中的真意。但在十五章13節之後,使徒所講論的事不像上文那麼緊湊,也沒有甚麼貫串的題目。我們不妨假定保羅是一氣呵成地把一至十五章13節的信息寫完,而在此之後,由於主要信息已經發揮完畢,所以寫得比較輕鬆,而停頓的時間也較多。所以好些話似乎說完了又再加上去。但若以為十五章13節之後的話原是保羅不打算寫的,甚至以為是後人加上去的,這種推測就太武斷了。倘若本書果真是在十五章13節就結束,則與保羅所寫絕大多數的書信,在結束之前向教會問安,或替同工向教會問安的習慣完全相背;所以本書十五章13節之後的話,雖然不像上文寫得那麼緊湊;但若因此而妄作推斷,未免太過魯莽了。

  此外,從十五章13節至十六章之中,許多言詞是上文保羅所講過或其他保羅書信中用過,以及與保羅一向之觀念相符合的。如:

  A. 十五章15至16節:論到保羅作外邦使徒,與本書十一章13節,加二章9節的意思相合。

  B. 十五章18節:保羅說他除了基督藉他作的以外,甚麼都不敢提,與本書三章27節及林前一章31節,二章2至3節,三章5至7節…等處的觀念相同。

  C. 十五章22節:保羅說他多次被攔阻,不得到羅馬,與本書一章13節的話相合。

  D. 十五章26至27節:論外邦信徒既然從猶太信徒得着屬靈的好處,就算用財物幫助他們,也是合理的,與保羅在林前九章11節及門18至19節之觀念相合。

  E. 十五章30至31節:請求信徒為他祈求,使他可以脫離猶太人的陷害;這和保羅在外邦傳道,屢次受猶太人逼害之事實相合(徒13:45,14:2、19,17:5,18:5-6,21:27-31)。

  F. 十六章3節:提到百基拉與亞居拉跟保羅同工時,把妻子百基拉的名字排在丈夫亞居拉之前,一反普通習慣,也與徒十八章18、26節,提後四章19節記載的次序相合。

  G. 十六章3至16節的問安語中,保羅屢次稱所問安的人為“所親愛的”,又喜歡提到他們是為主“勞苦”,是與保羅一同坐監的,這種口吻,和林前十六章10節,弗六章21節,西四章7、10、13至14節,腓二章22節,四章3節等處的口吻相合。

  H. 十六章19節:保羅願羅馬信徒,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與林前十四章20節的意思相近。

  I. 十六章25至26節:論福音是隱藏之奧秘,如今顯明出來,這種講法在新約的書信中,是保羅獨用的講法(弗1:9,3:3-6、9,6:19;西1:20-27,2:2,4:3)。

  J. 本書十六章的問安,與保羅寫書信的習慣相合。

  由此可見,對本書十五章13節以後之記載是否出自保羅本人的懷疑,實屬多餘。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