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讀經講義



肆 如何勸導眾人(2:11-15)

一.應指明神救人的目的(2:11-12)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2:11)

  “因為”連接上文,解釋信徒們,不論年老長者、家中主婦或僕人,為甚麼都應當“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就是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神的救恩既為救“眾人”,此救眾人的旨意既已顯明,則一切信徒都當各盡本分,將自己已經蒙恩的見證顯在人前,使各階層的眾人也都可以認識神的救恩,這樣就是遵行神的旨意,不辜負祂的恩典了。

“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2:12)

  試將本節經文與上節比較,可知蒙救贖者在生活上應有的改變是甚麼。這恩典不但不是叫人可以隨意犯罪,反倒是叫我們過敬虔的生活。這種敬虔生活,乃是不論哪一階層的信徒(家主或僕人等),都應當有的生活。

  “除去不敬虔的心”,在聖經中不敬虔的意思就是不信與不義。如彼後二章論挪亞時代,與所多瑪、蛾摩拉之時代,都被稱為“不敬虔的時代”(彼後2:5-6);而那位僅僅得救的“義人”羅得卻被稱為“敬虔的人”(彼後2:7-9)。今日的世代正像挪亞的日子那樣(太24:37-39),是不敬虔的世代。神的救恩在這世代顯明出來,是要叫我們蒙恩的人除去不敬虔的心,與不信不義的人分別出來。

  “和世俗的情慾”,使徒約翰亦將情慾與世界相提並論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約壹2:17),情慾的事是屬於這世界的;在此所謂“世俗的情慾”也是同一回事。“情慾”在聖經中的用法有時指舊生命中的壞傾向,如加五章17節“…情慾和聖靈相爭”,故又稱為“肉體的情慾”,或“肉體邪情私慾”(加5:16-24);但有時卻被當作是屬世界的壞事,如上文所引約壹二章17節的話。它一方面指人舊生命的敗壞,因世人既都屬情慾,各種情慾的事成了世人的習慣和風俗,形成一種普通的風氣;於是另一方面,它又成了一種誘惑人的“環境”,使人裏面的壞傾向更容易接受外面的試探,所以“情慾”又被稱為“世俗的情慾”。

  “世俗的情慾”包括些甚麼事呢?加拉太書五章19至20節告訴我們:“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上文是消極方面,應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下半節則指積極方面要留意的事,使徒特別提及三件:

  “自守”:包括個人的靈性,信仰上的純全,生活上的聖別,能守住自己的崗位,不因試探跌倒。

  “公義”:自守注重對己,公義注重待人與處事方面。這不是要我們用嚴厲或審判官的態度處事待人;乃是要我們不茍且徇情,不屈枉正直,站在真理一邊,不畏人的權勢,公正不偏袒地處事待人。

  “敬虔度日”:本節兩次提及“敬虔”,可見敬虔生活是使徒所強調的。在今日教會日趨世俗化的傾向中,譏諷“敬虔”的言論,不但出諸不信者的口中;也常出諸教內人的口中。這是因為假敬虔的人日多,以敬虔為得利之門徑的人也混雜在教會中;以致許多人不明白也不重視敬虔的生活。我們的責任是把“敬虔”生活的真諦活出來,引領已經信主的人,存敬畏神的心生活。

二.應等候基督的顯現(2:13-14)

“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2:13)

  本節的主要教訓是要信徒等候主的再來;“所盼望的福”就是主再來時所要帶來的福(彼前1:13)。因為罪得赦免和生活上得主看顧之福是今生已得着,或繼續享用的;基督再來時我們身體的改變、榮耀的賞賜並與主永遠同在的福則是今生所未得,只是“等候”、“盼望”得着的。

  “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注意中文聖經小字“或作無‘和’字”,表示有些古卷是沒有“和”字的,而再次稱救主基督為神。這裏多次直接將神與救主同稱(見1:3,2:10,3:4;參提前1:1,2:3),是本書之特色之一;可見基督與神合一,且證明基督就是神。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2:14)

  本節繼續13節的意思,勸勉信徒等候主來。上節是論等候主來的福,本節則解明所等候的主基督曾為我們作了些甚麼?對我們有甚麼要求?

  “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本句中的“要贖”不是指時間上祂還未贖(贖罪之功作成);乃是指祂“捨自己”之目的是“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的罪。在此,使徒強調祂救贖之目的,既是要救我們脫離一切罪;這樣,就當潔淨自己作準備,“熱心為善”等候祂的日子,才不致辜負祂的恩典。

三.小結:應善用屬靈的權柄(2:15)

“這些事你要講明,勸戒人,用各等權柄責備人。不可叫人輕看你。”(2:15)

  中文新舊庫譯本:“這些事你要用一切的權柄去講明,勸戒人,責備人,不要讓甚麼人輕看你。”保羅提醒提多不但在責備人的時候,要用權柄;講明各等真理的教訓和勸戒人的時候也要用權柄。

  “要用一切的權柄”,意思是盡用他所有的權柄。這權柄是甚麼權柄?聖經未說明,表示那是無須說明的。神僕人所有的,當然不是今世權位之權柄,乃是屬靈的權柄、真理的權柄。一個人常被聖靈充滿,順服神的旨意,就有屬靈的權柄(參徒13:9-12);若能通達真理,常從神那裏得着真理的信息,就有真理的權柄。一個教會牧者,在屬靈的事上理當是“專家”,具有權威,若生活上有好見證,這牧者身分的權威就能受到信徒的尊重。保羅在此,叫提多用一切的權柄勸戒人、責備人。一方面固然顯示革哩底信徒之“不服約束”(多1:10),已到了必須用權柄來對付的程度;另一方面亦等於提醒提多,怎樣方可以叫人不小看他年輕,而具有屬靈的權柄。就是要常常保持被聖靈充滿,常常順從神的旨意,常常領受神的信息,以及常常表現美好的生活見證。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