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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十架七言默想(七)靈魂的交託

經文:路23:44-49

引言:
  簡述前六句“十架七言”。
  這句話是耶穌的肉身在世上最後的一句話。這句話極其寶貴,啟示了許多真理。

一.啟示了人是有靈魂的
  人是有靈魂的,從以下可知:
 1.有是非善惡之心。
 2.有惡惡好善,知恥明禮之心。
 3.有思想將來的心。
 4.有敬拜景仰的心。
 5.有思歸的心。
 6.有意志情感等。
  人有靈魂,就會想到永生的事。而魔鬼的其中一個工作,就是否認人有靈魂,叫人只忙着物質而忽略靈魂永遠歸宿的問題。當時的人如此,故主大聲呼叫眾人注意;今日的人也如此,故主亦大聲喊叫。

二.啟示了靈魂的寶貴(參路9:25)
  人所帶來世界的是靈魂,所能帶去的也是靈魂。靈魂比一切財物更寶貴,失去靈魂得了全世界亦無益處。今日人以甚麼為寶貴?
 1.上進的青年人以學業為寶貴,不上進的則以玩樂享受為寶貴。
 2.中年人以事業地位為寶貴,婦女以容貌裝飾珠寶等為寶貴。
 3.老年人以產業,地位,名譽,子孫等為寶貴。
  人以這些為寶貴,但這些都不是真的寶貴,都是暫時的。因人不以靈魂為寶貴,所以就任意放蕩犯罪,不關心靈魂的事,不理會靈魂的歸宿,也不去作拯救靈魂的事。因為無人肯作,所以主耶穌就來作這工作。

三.啟示了靈魂唯一良好的歸宿—父的手中
  今日許多人把自己的靈魂隨意放置。有的:
 1.放在財物上。
 2.放在聲色上。
 3.放在人的手中。
 4.放在不知道的地方。
 5.放在命運上。
 6.放在魔鬼的手中任其擺佈。
 7.放在墳墓裏。
  如果我們自愛的話,就當將靈魂放在我們天父的手中。祂的手是最妥當的(約10:29),是無人能奪去的,祂能保守我們直到那日(提後1:12)。靈魂在父的手中必稱為義,必稱為聖!

結論:
  當知自己有靈魂,當知靈魂的寶貴,當知靈魂的歸宿!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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