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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人是萬物之靈

經文:拿1:17—2:10

一.萬物之靈—靈巧(傳4:4)
 1.用石頭造大城—工程建築(1:2)。
 2.用木頭造大船—傢具製造(1:3)。
 3.用拳頭造大財—用手段拿財物(1:5)。
 4.用鐵頭造大風—即用背逆的心引起大風浪(1:4)。許多災難都是因人背叛神而得來的。
  這靈巧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智慧非從物質的血肉,而是從靈魂而來。從人的智慧可知人是有靈魂的。

二.萬物之靈—靈命或靈魂
 1.人有靈魂,有道德觀念,不敢隨便害人,不敢輕易將約拿拋入海中(1:12,14)。約拿雖背逆,但自知有過而悔改(2:2)。有時我們犯罪過後,心中自責,並有改過的意識,這證明人有道德。你的道德生活如何?
 2.人有靈魂,有敬拜神的生活。各人的神(1:5),就是各心靈中崇拜的對象。不單是有形的偶像,多數是無形的,或一代表物。其宗教的生活就有:
  a. 獻祭:把自己最好的獻上。獻給某事業,某主義或某英雄,皆是崇拜。
  b. 許願:要為所崇拜的對象作些甚麼,給些甚麼。
  c. 掣籤:期望由所崇拜的對象來指示命運,將前途交之指揮,順服其安排。
 3.有求生的欲念。就是不想死,不要死,不甘心死。船上的人為何在風浪中把貨物拋在海中?不想死。約拿跳下海中,在魚腹裏為何還要禱告?不甘心死。飢餓時為何要吃東西?不要死。人之所以求生不要死,是因為神造人的時候將永生放在人的心裏(傳3:11)。自殺的人還是盼望有人來救他。

三.萬物之靈—靈交
 1.靈交就是與神相交(參約4:23-24)。靈靈相交,靈命才會活潑,否則靈會發昏(2:7)。“我心”原文為靈魂。
 2.靈是活的,所以要與活的靈相交。相交是雙方彼此交流。我們向祂禱告,祂藉着聖經對我們說話,我求告你就應允(2:2),我的禱告進入聖殿達到神面前(2:7)。虛無的神(2:8)不但是無生命是死的,根本就是沒有的,不過是幻想或假設的,所以不能與人相交。所以,靈交的對象必須是永活的生命的神。
 3.靈交的根基:要有相同生命。得着救恩,擁有神生命的人,才能與神相交。神發明救恩(2:9),祂拯救我們,將祂自己的生命賜給我們,叫我們以祂的生命與祂相交。
 4.靈交的地方:約拿在猶太地與神相交,在魚腹中與神相交,在尼尼微城外也與神相交(參拿4:)。這說明隨時隨地都可以與神相交,也說明神隨時隨地都歡喜與我們相交,只要我們用心靈和誠實就可以敬拜祂。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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