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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只見耶穌

經文:太17:1-8

引言:
  背景(太16:13-28)。主與門徒到該撒利亞腓立比去,其目的就是要將自己顯給門徒看,讓門徒真的知道祂是誰(太16:14)。當時人以為耶穌不過是先知,以後彼得蒙主啟示知道祂是基督,但仍不知基督的榮耀是怎樣的,基督是怎樣的。因此,過了六天,耶穌就帶他們上山,使他們清楚認得基督是怎樣的。

一.基督比一切光明
 1.基督是榮耀的光輝。摩西在山上與神同在四十天後面皮發光(出34:28-35),要用帕子蒙面才能見百姓,這光是反映的,惟有基督的光是發自生命的內在的,祂是榮耀的光輝(來1:3),這光是發自生命的,內在的,是永遠不變的,是強大無比的。
 2.基督的光比一切大和強。祂的光一來,其他的光都不見了,好像燈光與陽光的比較,摩西與以利亞也是如此。在基督的大光下,一切都不見了,所以只見耶穌。
 3.是永恆不變的。摩西的光不久就沒有了,以利亞也如此,人的光只在一時一地,但基督是永恆的。
 4.是透徹人心的,叫人將自己隱藏的一切都顯明出來,顯明人的思想和意念等,叫保羅看見自己是罪人(徒9章)。讓基督的光今日也這樣照亮我心。

二.基督比一切慈愛
  光是威嚴,公義;愛是溫暖,饒恕,同情,赦免。基督的光明和慈愛是平衡的。
 1.基督赦免一切知罪和願意認罪的人。在悔改的人心目中,只見耶穌,如十架的強盜。
 2.基督的愛不計較人的罪,祂用生命的寶血潔淨人的罪(太26:28)。在需要寶血潔淨的人心目中也只見耶穌。
 3.基督的愛給人有新生的機會和新生的力量。如那個受公審的婦人(約8:1-11)。在自新的人心中也只見耶穌。
 4.基督給人指示光明的路。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約8:1-11),乃要發光,祂對撒該也是如此(路19:2-9)。在要走光明道的人心中,只見耶穌的恩光。

結論:
  讓我們只見耶穌!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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