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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作神的兒女

經文:約1:1-13

引言:
  神造人的目的,就是要人成為祂的兒女,有祂的生命,可以與祂來往交通,因為生命相同的可以交通,但人不知道這寶貴的真理,卻不接受神的生命,而接受魔鬼的話語,以為可得神的知識,結果就這樣失敗了。

一.神來找人(創3:8-9)
 1.人有罪,沒有神的生命,不能與神來往,所以神設立救法。
 2.神來救人,用祂的兒子,流血代死,來潔淨人的罪(約1:29),並叫人得生命,可與祂交往。
 3.神將祂自己的生命賜給人。神的生命在耶穌裏面(約1:4),我們如接受了耶穌,就接受了神的生命,這樣就可以成為祂的兒女。

二.怎樣接受祂的生命(約1:12)
 1. 承認祂捨命給我們生命的事實。
 2. 接受。即用信心接受,即拿過來。
 3. 享用。享用祂的生命,即享用權柄。
 4. 安息在祂的言語上,不再懷疑。神的話是真實的,就是這樣相信。

三.作神兒女的福分
 1. 不再作罪奴。
 2. 有永生。
 3. 可以承受天國的一切福分。
 4. 有無上的榮耀—神的兒女。

結論:
  現在就可以相信和接受這救恩,成為神的兒女。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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