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金燈臺主頁 | 期刊 | 書籍 | 聖經 |
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但以理的靈命追求

經文:但1:8; 2:17-23; 6:10-11; 9:1-23

引言:
  但以理的一生是成功的,因為他的人生有目標,並且向這目標追求。

一.追求目標(但1:8)
 1.他尊重自己,不自暴自棄。他不容別的東西玷污自己。
 2.他不要與世俗同流合污,表示他能克制自己攻克己身,不容自己放鬆,嚴嚴管理自己。
 3.他能勝過試探,勝過食慾物質的試探。
 4.他不追求物質的享受,而追求靈命的潔淨。他是一生如此持守,故他有潔淨的生命。

二.追求智慧(但2:17-23; 1:4,17)
 1.追求智慧是應當的(參箴1:2; 3:13-14; 8:; 雅1:5)。
 2.只有神能賜給智慧(雅1:5; 但2:20-21)。
 3.有眼光,知道追求本源是最主要的,而非追求次要的,如所羅門一樣,我們也當如此。
 4.追求得到之後就專為主而用。而非高抬自己,為榮耀自己。

三.追求忠貞的見證(6:10-11)
  但以理在生死大難的試驗中,仍然心中禱告。這表明他禱告的見證,也表明:
 1.神是活的,所以他禱告,他忠心禱告。
 2.神是可親的,所以他不能不親近祂,尤其在最困苦中仍然親近祂。在患難中神向他忠心,故他也忠心的親近神。
 3.他認為向神忠貞比保全生命更重要;失去忠貞來保全生命是可恥的。這就是有骨氣。
 4.他知道至死忠心是神所喜悅的。為叫神喜歡,他必須忠心。

四.他追求盡代禱者的責任(6:10-11; 9:1-23; 10:2-3; 耶15:1; 結14:14)
  他常常也持久地禱告,二十一日(10:2-3)。這表明在代禱的事上他非常忠心和盡心。
 1.他承認祖國的罪和同胞的罪。他認為祖國和同胞的罪就是他的罪,沒有分別。即承擔自己的罪。
 2.他承認神的公義,接受神對罪的刑罰,不對神的刑罰有任何的怨言。
 3.他求神的憐憫。
 4.他仔細一一認罪代求,直到神應允;神並將國度的真理向他顯明。
  我們今日也要如此盡忠,為祖國和同胞禱告。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 下載 PDF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