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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今生決定來生

經文:路16:19-31

引言:
  本事。人都想未來如何?死後如何?所以有看命,迷信等事,其實許多都是靠不住的。因為在未來未知的事,誰也不知道。但在這段經文中,神的兒子祂將未來的事,按着實際的告訴我們。

一.來生的實際
 1.肉身死後,靈魂仍然存在。雖然我們在肉體中不清楚知道,但藉着可靠的人告知就可知其有了。
 2.人死後靈魂有二去處。一是快樂的,一痛苦的,快樂即無刑罰。痛苦即有刑罰,這痛苦在於回想(路16:25)。
 3.人死後仍有感覺,渴,痛苦,快樂,得安慰,感官作用仍存在,故能認識人,且有極好的眼力,能看見遠的地方,這是因為靈魂沒有物質的限制,故能看得遠。
 4.信與不信者之間有大的間隔,不能來往,原因是二者的生命不同。故分別為二處,生命不同不能在一起。
 5.死後不能彼此幫助。因為死後一切的狀態,是由今生決定的,今生定了,以後不能改,因這決定是在於生命的本質,如是惡人不信的本質,來生仍是不信的,如鳥的生命本質,魚的生命本質決定他們在世上的生活狀態一樣。

二.如何決定來生呢?
 1.不是金錢問題。故拉撒路也在天堂。
 2.不是地位和朋友或親屬之問題。所以亞伯拉罕雖為祖宗,但仍不能幫助。
 3.乃是信聖經上所記載的真理(路16:31),信聖經上所記主耶穌的救恩。
 4.乃是接受主耶穌的生命。有主的生命,就能在主的國度裏,永遠享福。
 5.乃是現在就決定的事,“水”即恩典或機會,目前不信,以後就沒有機會了。

結論:
  現今信耶穌,信聖經上所記的,接受耶穌為救主。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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