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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全能的耶穌

經文:約5:17,19-29; 14:13; 15:7,16; 16:23-24

引言:
  因為耶穌是神,所以能全知。今日我們要進一步思想認識耶穌的全能,就是祂有能力作一切要作的事,但也有能力不作一切不應作的事。我們人類的失敗,是常不能作應作的事,也常不能作不應作的事,我們應行的善不能行,不應行的惡反去行了,今先舉出一些例子來證明耶穌的全能。

一.耶穌全能的例子
 1.水變酒的事上(約2:1-11)。祂在人最需要時,將平常的水變成酒,但祂不變得太多,只夠他們用為止。
 2.五餅二魚的事(約6:1-14)。祂變餅和魚夠那些人吃,並剩十二籃給門徒就好了,不再多,這是人的需要及人力作不到的事,如果是人,有能力變水為酒,或變餅時,一定拼命變,越多越好,結果就產生許多不能收拾的後果。
 3.醫三十八年的病人(約5:1-9)。當時在廊子中有許多病人,但耶穌只醫一個,其他的祂不醫。這不是耶穌不能醫,乃是這病人無人能醫,等了三十八年還無人能醫,故耶穌醫他,其他的為甚麼耶穌不醫?這是祂的全能,控制自己不隨便醫那還沒有到時間的人。
 4.使拉撒路復活(約11:)。在這神蹟裏,只叫拉撒路復活,而其他的死人沒有叫他們復活(約11:43-44)。這是主的大能,祂叫拉撒路一人活,是證明祂是復活的主,是生命的主,而不需要太多人復活。這表明耶穌的全能不是顯耀自己的偉大,求自己的榮耀,乃是按神的旨意行事,神要祂行的祂就行,神不要祂行的,祂就不行。祂行神蹟是赦免人的罪,給人生命。今日人類如果能作一件別人不能作的事,就拼命一直作,表明他的能力偉大得人的稱讚和榮耀。當得人稱讚時他就快樂高興,否則就垂頭喪氣,因此就想再弄出新奇的使人高興,結果所作的事是為自己的榮耀,而不是叫人得好處。
 5.有能力自衛。但為了救人,完成父旨而控制自己的能力(18:1-11)。

二.我們對全能的耶穌當如何
 1.當盡我們所能的去作。如叫人先將水裝滿水缸,叫人將魚餅獻出,那麼我們盡了我們所能的,其他的耶穌就去作了。
 2.當將我們所不能的告訴主。這表明我們在主面前要坦白,承認我們的軟弱和需要,那麼主就要為我們作我們所不能作的事了。
 3.我們當求主為我們作那無限的。如赦免罪,得生命的力量去勝過罪,不再犯罪,這都是無限量的,我們當求主不斷加力量給我們去得勝。
 4.我們求主加力量,使我們能像主,不作不應當作的事,即不去犯罪,作害人的事。求主的大能改變我整個人的生命,脾氣,習慣(腓4:13)。
 5.我們當求主給我們能力去成就神的旨意,使我們在神的面前成為祂所喜悅的,我們如能成為神所喜悅的人,那麼一切所需要的,神必賜下。

結論:
  耶穌的全能,我們當有應有的態度去接受,去得福。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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