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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價值,權利和責任

經文:路15:3-32

引言:
  簡述本故事的背景(路15:1-2)。法利賽人對罪人的價值觀念與責任,和耶穌對罪人的價值觀念與責任。前者看罪人無價值所以不負責;但主耶穌看罪人有價值,所以負責。這三個比喻的重點如下:

一.權利的價值
  有權得多少東西,那就是權利的價值。管一百隻羊,那權利的價值是一百隻羊。得十塊錢,那權利的價值是十塊錢。

二.權利的責任
  有權利得價值後,就要負起責任去處理那價值,否則那價值就會減少,甚至降到沒有價值。他管一百隻羊,就是管理保持那價值;如果少了一隻羊,那他的價值就減少了。

三.責任與價值
  越負責任,價值越增加。找回一隻失去的羊,不但得了一隻羊,且還會增加。結果他的價值就越增加。

四.責任與快樂
  負責任的人,自己就會因着責任感和權利的增加而快樂,也叫別人與之一同快樂。

五.責任與第二次機會(即悔改)
  這裏神啟示我們,人會不負責任,失去權利和快樂。但祂給人第二次機會,有悔改的機會,可以重新負責。

六.負責的對象(向誰負責)
 1. 向權利負責。相對的。
 2. 向神負責。絕對的。

結論:
  人人都要向神負責,有一天要向神交賬。如何管理神給我們的才智和時間等,都要向神負責。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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