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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如何宣教

經文:太10:5-23

引言:
  如何宣教,是一個對象上,方法上和行動上的問題。有了宣教的負擔和熱忱,有了神的呼召和靈魂的呼聲,有了宣教的內容和信息,但如果沒有適當的對象,靈巧的技術和及時的行動,仍然不能達到宣教救人的目的。今日要從宣教的對象,宣教的方法,以及宣教的能力三方面來共同思想。

一.宣教的對象(太10:5-7,17-18)
 1. 不是以文化陌生的人為對象(5節)—外邦人的路,撒瑪利亞的城。
 2. 是以文化熟悉的人為對象(6節)—以色列迷失的人那裏。
 3. 是以各處遇見的人為對象(7節上)—隨處行走,隨處可遇見的人。
 4. 是以逼迫審判的人為對象(17-18節)—在宗教和政治上逼迫我們的人。

二.宣教的方法(太10:10-15)
 1. 用言語宣教—隨行隨傳講說福音(7節下)。
 2. 用權能宣教—神蹟奇事證實福音(1,8節)。
 3. 用信心宣教—信心度日見證福音(9-10節)。
 4. 用生活宣教—給人平安印證福音(11-15節)。

三.宣教的能力(太10:10-23)
 1. 機智隨機應變—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16節)。
 2. 勇敢不怕逼迫的能力—防備宗教政治的逼迫(17-18節)。
 3. 倚靠聖靈說話的能力—專心倚靠聖靈的啟示與感動(19-20節; 帖前1:5)。
 4. 因信忍耐到底的能力—為信仰忍受內憂外患(21-23節)。

結論:
  如何宣教,不單在於對象的正確,方法的合適,更是在於實際行動上的體驗,就是從個人宣教的體驗中,領悟出最合適的方法將福音有效地傳給人,引人歸信基督。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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