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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從主耶穌所作的四大事上看祂是誰

經文:路9:18-27

一.祂受苦被殺(路9:22)
 1.因講真理和神的恩典而被人棄絕(路9:22)。
 2.為背負人的罪過受苦(賽53:4-6)。
 3.為勸人悔改離罪受苦(路19:—22:2)。但祂的死卻成全替死救人的贖罪工作。

二.祂的復活(路9:22)
  第三天復活的事是主耶穌多次預言的(約2:19; 路9:22; 18:33; 24:7,46),復活表明:
 1.勝過死亡,得着生命的權柄。
 2.勝過罪惡,得着聖潔。
 3.可以釋放相信的人(來2:14)。
 4.成為生命的主,賜人生命(徒3:15)。
  所以耶穌復活後,叫信的人得生命,聖潔,勇敢,愛人,捨己,友愛的生命。

三.祂的升天(路9:26-27; 24:51)
  是祂的形體與人分離,但祂的靈卻不受限制,與人同在,祂升天的工作:
 1.訓練人,信任人去傳福音,作與祂一樣的工作。
 2.叫人可以預享天堂的實際。
 3.為人禱告,預備居處(來7:25)。
 4.憐憫人,為人在神前辯護(啟12:10)。

四.祂的再來(路9:26-27; 太24:30; 25:31; 26:64)
  祂再來是將國度實際運行地上:
 1.結束惡人,撒但的工作。
 2.顯明人一生的生活,工作(林後5:10)。
 3.領受賞賜或報應(太25:31-46)。
 4.完全具體地實現救恩。

結論:
  這四種工作證明神所立的基督是人類獨一的救主。我們如何對待祂,是決定我們永遠的命運,所以當及時信靠祂,可得永福!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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