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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靈命扎根(五)棄絕三種扎根的阻礙

經文:腓3:1—4:3

一.種族主義(腓3:1-5)
 1.輕看外族為狗(腓3:2)。狗是指在垃圾中找東西吃,常因一根骨頭而打架。
 2.作惡,是指專對外族人士行惡的。
 3.自行割禮的,是指極端的種族主義。
  解決的方法:
 1.以神的靈敬拜的。
 2.靠基督誇口。
 3.不靠肉體種族誇口。

二.律法主義(腓3:6-16)
  靠律法稱義(6-7節)。但律法的義只是形式上,外表的義,而不是生命上,實際上的義,故保羅當作有損的。解決對付的方法:以基督為至寶(8-16節)。
 1.基督為至寶是在神面前稱義(9節)。
 2.有復活的大能,能勝過死亡的權柄(10-11節)。
 3.可以得着基督所要我得的(12節)。是基督的豐富,而非自己有限的容量。
 4.清楚的標竿可以追求(13-16節)。

三.基督的仇敵(腓3:17-21)
 1.以自己的肚腹為神(19節),單滿足食慾或私慾。
 2.以羞辱為榮耀,即新道德,性問題。
 3.以地上的事為念,即不以父的事為念。

四.解決的方法
 1.天上的國民,當以神為神(20節)。
 2.等候主再來,即聖潔自守(20節)。
 3.順服神的大能,等候身體的改變(21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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