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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神的選召與事奉

經文:羅9—12章

一.神要人事奉的旨意
  以色列民不得神選召的目的(羅9:)。
 1.神選人,教導人的旨意—事奉,但以色列民不領會(9:1-13)。
 2.神選人,主意的主權(9:14-18)。
 3.神選外邦人的權能(9:19-29),對背逆的以色列民只留下餘種。
 4.外邦人得選召,是因信,此原則是對全人類的(9:30-33)。

二.事奉的態度與信息(羅10:)
 1.有熱心更要有知識(10:1-3)。
 2.真知識,即信基督,信息在心裏即基督成為生命(10:4-8)。
 3.信心與見證,不分種族(10:9-15)。
 4.信道是從基督的話(10:16-21),有想不到的果效。

三.事奉的機會,地位(羅11:)
 1.神給各人事奉的機會與地位,是他人少知的(11:1-12)。
 2.外邦人事奉的機會與原則(11:13-24),如不忠心事奉,機會將失去。
 3.神給肯悔改的人有第二次機會(11:25-32)。
 4.神的旨難測度,故當謙卑事奉(11:33-36)。

四.事奉與恩賜(羅12:)
 1.事奉的動機與動向(12:1-2)。
 2.事奉的信心與恩賜(12:3-8)。
 3.事奉的態度與原則(12:9-21),二十三種待人的態度。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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