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代之間的關係
經文:得1:15-18
一.以利米勒的父親責任
1.負責家人生活費用。
2.為兒子們成親。與外族人結婚事不是錯。
二.拿俄米
1.關心年青兒媳。
2.見證獨一真神。
3.為兒媳祝福。
三.路得
1.接受以色列人為夫。
2.接受以色列人的神。
3.順從婆婆。
4.聽從指示。
5.因信成為大衛之祖母,基督肉身的祖先。
四.波阿斯
1.聽見路得的賢德。
2.樂意負起親人的贖價。
3.好待外族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