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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耶穌的靈修生活

經文:路2:40-52

引言:
  靈修即是與神相交。與神相交有二大目的:
 1.要認識神,認識自己,認識真理的真相,知識論,真知道(羅10:4)。
 2.求神指示,當作甚麼,生活與工作的指示。

一.主虛心求問真理(路2:46-47)。

二.經常長期禱告
  禱告天開了(路3:7)。為選門徒整夜禱告(6:12)。為求父對工作的指示清晨禱告(可1:35)。

三.受試探四十天
  受試探的四十天即是操練如何運用聖經真理(太4:1-11; 路4:1-13)。以後不斷有人的試探,耶穌均用聖經去應付或去解決。

四.靈交後的表現
  主靈交後的表現,以父的旨意為生活工作:
 1.知道使命(路4:16-20)。
 2.知道父旨要各民族得救,而如何救各民族(約4:34)。
 3.知道工作的時刻(約9:4-5; 12:27)。
 4.知道如何完成父命,在耶路撒冷受難(路13:32-33)。
 5.準備領受父所定的,順服至死(腓2:6-8)。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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