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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一個嚴嚴的囑咐

經文:可1:40-45

引言:
  猶太人曾在中東埃及居住,也許因水土問題,而患這種痲瘋病,且為害甚大,會腐蝕人的肉和骨,也會從血液傳染給人,所以猶太律法有痲瘋病診斷潔淨之條例(利13:—14:),最早記載的是神叫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為首領時的能力記號,就是伸手就長痲瘋,放在懷中就得潔淨(出4:6-7)
  所以在猶太人看痲瘋為不潔淨,主耶穌在世時有不少醫治痲瘋病的例子,十個人(太8:; 可1:40-45; 路17:11-15),及伯大尼的西門(可14:3),當時按律法只有祭司可以判斷痲瘋的潔淨,所以耶穌醫好病人,就叫他們去給祭司察看(可1:44)。

一.彌賽亞的工作
  有能力潔淨痲瘋的是彌賽亞救主的工作(參太11:4-5; 路4:18-20),所以耶穌在醫治他以後,叫他去祭司那裏證明他的健康,因為祭司不能潔淨人,只能證明人潔淨,並行潔淨禮(利13:; 14:)。

二.痲瘋得主潔淨的原因
 1.有迫切要得潔淨的心。不願過隔離的人生。
 2.他突破當代律法的禁例,向主祈求潔淨。
 3.他求主“若肯”,這是求主用祂的主權,而不是問主你若能(那是質疑主能力的問題)。他知道主能,但肯不肯是主權的事。現在肯現在就能,這是尊重神的主權。
 4.主以慈悲憐憫的心去醫治。主是充滿了同情的心,這是主權的運用,是立刻見效的,沒有舉行禱告會或禁食禱告等。
 5.立刻見效,是表明主的話語大有權能,潔淨人,醫治人,先治人的心靈,使他有信心,相信主的主權和憐憫,但他不強求,只是求主按祂的旨意成就。

三.主嚴嚴囑咐的內容
 1.許多人以為主不要他告訴人,免得引起法利賽人的反對。
 2.事實上是行律法上所定的,給祭司察看,並獻上禮物,對人作見證,這是守法並作生命生活的見證。
 3.主到世上來的目的是使人得生命與生活的改變,而不是單疾病得醫治,或言語上的見證,信徒生活的見證是比言語的見證更重要。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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