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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管家恩賜的再思

經文:路12:41-48; 16:1-13

一.管家
  原意是受託,神造人就是要管理受造物(創1:26-28),就是統治一切的意思。所以人是在一切受造物之上,去管理受造物,管理的人必須:
 1.有受託書。
 2.要忠心(路12:42)。
 3.有知識,見識。
 4.要按時分糧。要分配各人所需要的。
 5.要向主人負責任。

二.管家管些甚麼?
 1.生命,和生命的潛在力。
 2.管自己的思想,感情,意志。如何善用主權。
 3.管神所託付的才幹,及才幹所得來的資財(申8:17-18)。
 4.管一生的光陰,日子。
 5.管物質的財富。“不義”(路16:1-10)指在某一時間能朽壞,無用。當在有用時盡量使用。

三.如何管理
 1.用生命智慧來學習聖經,明白真理,來管理。
 2.用智慧口才去傳真理,不說敗壞人的話語(弗4:25-31; 賽50:4-5; 詩140:3)。
 3.善用時間,作神要我們去作的事。
 4.善用錢財傳福音,幫助窮人等。

結論:
  最好每年結算一次所管的,準備好,安然見主。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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