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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事奉的原則

經文:羅12:1-8

引言:
  事奉的對象是人,而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有看不見的靈魂,與看得見的肉體,而人的生存是多元的,有思想,情感,知識,心志,興趣。在不同的時間有不同的程度,所以在事奉上,如單講求細節,順人意,那會很辛苦,“順了哥情,違嫂意,”所以當有一些原則。

一.把身體(指全人)獻給神為生命的活祭(12:1-2)
  這是一生的,為活祭是生命的,當以神的旨意來更新我們的心意,這奉獻是心志,思想和行動三方面並重,二次提神所喜悅的,事奉單求神喜悅,甚麼是神喜悅的?耶穌的榜樣:祂照記在經卷上的旨意行(來10:5-9)。

二.憑信心的大小(12:3)
  即容量的大小,量力而為,腳踏實地,按步就班去一步步地作。

三.各肢體在基督裏的合作聯絡(12:4-5)
  分工合作,不是自己在指揮人,乃由基督藉聖靈的感動使用人不同的恩賜。

四.按恩賜而作
  清楚各人的不同恩賜,而按恩賜專一去工作(羅12:6-8),聖靈按自己的主權,給人不同的恩賜(林前12:8-11)。應當順服忠心,彼此配搭使用各人的恩賜(林前12:28-29)。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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