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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教會的啟示(二)神在基督裏所建立的家

經文:弗2:1-22

一.神家成員的本相(2:1-3)
 1.原死在罪惡過犯中(2:1)。
 2.是隨從今世的風俗(2:2)。
 3.是順服背逆的邪靈(2:2)。
 4.是放縱肉體的私慾(2:3)。
 5.是隨心所喜好的去行(2:3),不行真理。
 6.是可怒之子(2:3)。

二.神家成員的轉變(2:4-10)
 1.因神的憐憫大愛(2:4)。
 2.叫神的恩典使我們在基督的復活上有分,一同復活(2:5-6)。即重生,靈命復活。
 3.藉蒙恩的信徒將復活的大能,向世人作見證(2:7)。
 4.得救是恩典,不是功勞,所以無可誇(2:8-9)。
 5.神救我們的目的,是要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2:10)。

三.基督如何建立神的家(2:11-22)
 1.叫一切遠離神的人,在基督裏與神親近(2:11-13)。
 2.以身體拆去種族之牆和仇恨,而成為一個新人,歸為一體,與神和好(2:14-16)。
 3.在一位聖靈的感動傳福音給各處的人,引人到父面前(2:17-18)。
 4.藉信徒建成神藉聖靈居住的所在,靈宮,聖殿,以使徒與先知為根基,基督為房角石(2:19-22)。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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