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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血的能力

經文:來9:11,22; 太26:28

引言:
  寶血最大的功用,在於對付罪。

一.甚麼是罪?
 1.不信神的話語,否認(約3:18)。
 2.違背神的命令,不服從。
 3.不義的事是罪(約壹5:17; 加5:19-21)。
 4.不行善是罪(雅4:17)。

二.犯罪的原因
 1.無知(缺乏知識)。
 2.無法(無能力不去行)。
 3.習慣(遺傳的風俗)。
 4.喜好(抹殺良心的)。

三.罪的可怕
 1.會生殖(雅1:15)。如亞當。
 2.會追上(民32:23)。如約拿。
 3.永痛苦(羅7:24)。如大衛。
 4.受審判(啟20:11-15)。就是顯露出來。

四.罪的救法—寶血的能力
 1.有一位聖潔者代替受死,而流血為贖價。
 2.以寶血洗淨(賽1:18; 來9:12-14)。
 3.以寶血賜新生命。輸血。血是生命的科學見證。

結論:
  要解決罪的問題,必須接受寶血的能力。(馬丁路德的見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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