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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創造者

經文:約1:1-3,10; 林前8:6; 西1:15-17

引言:
  宇宙是創造的,還是進化的?創造,是從“無”中造出“有”來;進化(演化),是從甲狀態因許多客觀的影響而變成乙的狀態。所以就算乙是甲的進化,但實在是甲的延續,進化的第一個因,仍是由創造而來。

一.創造的證據
 1.神說。由一本造出萬族(徒17:26)。
 2.物證。科學,各從其類(創1:11)。
 3.良心的證明。神創造人,人有神的形像,是高尚的;進化論卻說人是由猴子而來,是可恥的。

二.神是創造者的證明
 1. 神在萬有之先(創1:1),在萬有之上(羅9:5)。
 2. 神的智慧無比(羅16:27),能力無比(創17:1),生命無比(存在)(出3:14)。
 3. 神能使無變有(羅4:17)。
 4. 神叫萬物生活(提前6:13),使萬物有生命。

三.神創造萬物,怎可說耶穌創造萬物?
 1. 耶穌是道(約1:1),道就是神(約1:2)。
 2. 耶穌是神本體的真像(西1:15; 來1:3)。
 3. 耶穌是神的奧祕(西2:2)。
 4. 耶穌在萬有之先,萬物是神藉耶穌造的,是為耶穌而造的(約1:3; 西1:16)。
 5. 萬有是耶穌用權能的命令托住的(來1:3)。

四.創造的核心—人
 1.神造宇宙和地上的萬物,但不以萬物為滿足。所以祂沒有安息。
 2.神只以造人為滿足,故安息了(創1:27-28; 2:1-3)。

五.神為何以人為滿足
 1.人是照祂的形像造的(創1:27)。所以人有神的仁愛,真理,聖潔(弗4:24)。
 2.人是照祂的樣式造的(創1:27)。有意念,思想,理智,感情等。
 3.人有祂的氣,靈,生命(創2:7)。
 4.神授權給人管理萬物(創1:28)。
 5.人要成為神的殿,神的居所;神要成為人的主宰(林前3:16-17)。
 6.人可以事奉神。是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民(出19:5-6; 彼前2:5,9)。
 7.人是為榮耀神而造的(賽43:7)。

結論:
  耶穌創造我們,知道嗎?耶穌賜祂的形像,樣式,生命給我們,我們有嗎?耶穌要我們榮耀神,我們是否如此?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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