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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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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這些事的見證

經文:路24:44-49

引言:
  耶穌一生的五件大事:降生,受苦,復活,升天,再來。當主耶穌在以馬忤斯的路上與兩個門徒談話的時候,祂已作好了三件,快作第四件,並將第四第五件之間的事交給信徒去作。這一段就是見證的時代。我們有幾樣見證要作:

一.要見證聖經(路24:44-45)
  但先要明白聖經;要明白聖經,就要主來開我們的心竅。

二.為主的死作見證(路24:46; 羅4:25)
  主的死是替世人死,成全與神和好的工作。

三.為主的復活作見證(路24:46)
  復活表示得勝,叫信的人稱義,得生命,有永生。

四.傳悔改赦罪之道(路24:47)
  這是恩典的真理。神因耶穌的救贖功效赦免人罪,但人必須悔改,就是悔罪,恨罪,離罪,歸向神,向神而活。

五.傳福音的範圍(路24:47)
  由耶路撒冷直到萬邦。就是傳到任何一個地方,傳給任何一個民族。

六.見證的人就是門徒(路24:48)
  就是信徒,我們每一個人。

七.見證的能力(路24:49)
  靠着聖靈的充滿和聖靈的引導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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