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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同住—浪子回家

經文:路15:11-32

引言:
  神是我們的父,與神同住就是與父同住。每個人必須有一個家,一個住處;如果無家無住處,就是浪子。一個不肯與神同住的人,就是浪子。

一.誰是不肯與神同住者?誰是浪子?
 1.歡喜與朋友交往,而不歡喜與父親交往。他歡喜過外面的生活過於家庭的生活。一個人如果歡喜世界的生活過於靈交的生活,就容易成為浪子。
 2.愛財過於父親。要財物不要父親,要神的賜福而不要神。
 3.要放縱自己而不順服父母的管束。浪子之所以起意離家,就是不要父母的管教,不愛聖潔的生活而愛罪中的生活。
 4.只求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體貼父母的心腸。為了滿足私慾,把父親的一切都變賣了。
 5.不愛惜錢財,任意揮霍。不知得錢財的艱辛,浪費錢財。賭博的罪惡,嫖妓的罪惡。
 6.對人的愛情也不專一。他之所以讓娼妓吞盡財物,就是他任意愛人,胡亂戀愛。
 7.倚靠錢財和朋友而不靠父親的慈愛。其實財物和朋友等等一切是靠不住的,只有不變的天父是可靠的。

二.浪子怎樣回頭?
 1.他受了光照,看見自己目前的敗壞,看見目前光景的可憐:成為一個乞丐,連充飢之物都沒有。他發現到心靈的飢餓,是物質,朋友,罪中之樂所不能滿足,所不能溫暖的。世界的一切只有叫他貧窮受飢餓。
 2.他想起父親,想起父的慈愛,溫暖,飽足,豐富,真誠,安息等。
 3.他想起自己的地位,是兒子的地位。現在卻成為浪子,有家卻不回去。
 4.他想起自己的罪,背逆不愛父親,叫父親傷心。
 5.他決心離開罪惡,回到父家,要與父親同住。

三.浪子回家後的情形
 1.得到父親的赦免。一切的過失,父親早已赦免。如他不回家,這赦罪之恩不能得到。
 2.得到父親的愛,歡迎,安慰,撫摸。
 3.恢復兒子的地位。戴戒指—權柄,穿鞋—得平安,穿袍—被稱義。
 4.父親永遠與他同住。因為是失而復得的,死而復活的。
 5.他永不再飢餓,而永遠飽足。不貧窮,而富足。
 6.他永不再受欺負,不再受輕視,而得父的看重。

結論:
  耶穌講這個故事,不是單論浪子的敗壞,更要緊的是論浪子的回頭。浪子肯回家與父同住,悔改成為一個至善的人,這是最寶貴的。你今日是不是個浪子,遠離父神?父神愛你,等你回家,你今日肯回家嗎?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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