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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你的罪赦了!

經文:可2:1-12

引言:
  耶穌在世時曾行過許多神蹟,每個神蹟都有不少寶貴的教訓。耶穌不是以神蹟來號召人,而是以神蹟將祂的真理啟示出來。

一.行神蹟的地方—迦百農
 1.是耶穌常到的地方。“又進了”表示耶穌常去這裏講道(可2:1; 1:21)。祂在那裏也常行神蹟。主曾在那裏趕鬼,也曾在那裏醫治彼得的岳母(可1:29-31),另有行了許多神蹟(參可1:32-34)。耶穌常到這裏來,因為這裏的人硬心不信,主就特別給他們看見許多神蹟,但他們仍是不信。
 2.這個地方有很多污鬼和病痛,甚至在會堂裏也有(可1:21-34)。有許多的疾病:有熱病,癱瘓等各樣的病;有許多鬼(可1:34)。所以主耶穌來,為要救他們脫離痛苦。鬼是叫人痛苦的,但主要使人得平安。
 3.這個地方因為不信,後來就滅亡沉淪了(太11:23-24)。神給我們看見神蹟,有聽道的機會,是給我們悔改;若不悔改,將來所受的審判必更大,無可推諉。

二.這個癱子
 1.原因:是因為罪(可2:5,9)。罪有行為上的,思想上的,言語上的。罪叫人不能自由行動,作罪奴(約8:34)。
 2.狀態:能說,能看,能聽,能想,但不能實行。罪的捆綁叫人不能實行真理;但就會聽許多的事,會批評,會設詭計陰謀。癱子叫身邊的人受苦,表示罪人也叫別人受苦。
 3.結果:只有等死。如果不是主耶穌來到,加上這班朋友的幫忙,他只有等候死亡。許多罪人也是如此,何等可憐。

三.他得救治—耶穌來了
 1.耶穌來了。主這次來,是專為了醫治他。但主卻受到責難和非議。主為別人而受苦,祂為了救別人而自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到世上來,是自己受苦而叫別人得福;我們為信徒者也當如此。
 2.信徒的抬扶—四個人的抬扶。
  a.這四個人是得救了且對主有信心的人。也許是主曾在他們身上趕鬼醫病的。他們得了救恩,也要別人得着。
  b.他們有愛靈魂的心,自己無能力救人,就將他帶到主前。
  c.他們肯付代價。抬一個人並非易事,而且是癱瘓病人;要走一段路,更肯花心思排除萬難,想到可以從屋頂縋下來。
  d.他們同心且有恆心,最終把病人抬到主前得醫治。
 3.癱子自己的接受。
  a.接受這四個人的信息,相信主能醫治他。
  b.接受別人的邀請。
  c.接受主赦罪之恩。
  d.接受主生命之力,起來行走。

四.主行神蹟的結果
 1.罪人得釋放,不再背罪擔。
 2.生命之道得彰顯,當眾走出去。
 3.神得榮耀,將榮耀歸於神。
 4.但主自己卻受人的議論和攻擊。主就是這樣受苦,叫人得益。

結論:
  未得救的,不要錯過得救的機會,要及時接受主恩,免得沉淪。已得救的,要去抬癱子,使人得救。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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