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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償失

經文:詩106:15

引言:
  許多人以為求就得着就是福氣,求而不得着就是失敗。又以為無論向神求甚麼祂就賜給我們,那是神的愛;如不賜給我們,那就是神不愛我們。其實這不過是片面的真理。

一.得着所求的損失
 1.羅得求亞伯拉罕與之分離,結果住在所多瑪,出來時甚麼都沒有(創13:—19:)。
 2.撒拉求子,讓夏甲給丈夫生以實瑪利,結果叫家庭分爭。有孕時分爭(創16:),生了兒子又分爭(創21:)。
 3.基哈西求得二他連得銀子,二套衣服,結果染了痲瘋,禍及子孫(王下5:20-27)。
 4.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求熱心奉獻的好名聲,卻得了死亡(徒5:1-11)。
 5.以色列民求得肉食,卻犯了不滿神的罪(詩106:15)。
  還有許多例子。這證實主所說,得了全世界卻失去生命,有何益處呢(太16:26)?那麼我們是否不必求?我們當求一些神要我們求的。

二.當求些甚麼?
 1.當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太6:33)。
 2.當求得着耶穌基督(腓3:7-8,12)。
 3.當求聖靈的充滿(路11:13)。
 4.當求智慧(雅1:5)。
 5.當求教會的復興(哈3:2)。

三.求的態度
 1.不是按自己的意思求(太26:39)。
 2.不是滿足自己的私慾(雅4:3; 1:12; 羅15:1)。
 3.不是單求自己的好處(腓2:4; 林前13:5)。
 4.而是按神的旨意求(太26:39)。

結論:
  我們禱告,要按着神的旨意求,得着神要我們得的。世上的事物均會損失;只有生命的長進,靈魂的得救,才是永恆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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