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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愛我,為我捨己

經文:路22:39-54

引言:
  在耶穌的受難節,與各位思想主的受難。這次的經文,讓我們看見主的愛和主的捨己。

一.主是愛我(路22:39-46)
 1.祂自己面臨最大的危難,但仍與我們同在(路22:39),並沒有逃難不顧門徒。
 2.祂自己在爭戰之中,但不要門徒在爭戰中失敗。所以教導他們得勝的方法: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3.祂獨自面對魔鬼的大爭戰,而仍差天使看顧祂的門徒。
 4.為了拯救我們,祂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流血至死,叫人的罪得赦。祂捨命為的是叫我們得生命,以義的代替不義的。
 5.祂盡最後的本分提醒門徒,如何儆醒,作得勝的人。

二.祂為我捨己
 1.祂捨去生存的權利,任憑愛徒出賣(路22:47-48)。
 2.祂捨去武力,不以武力救自己(路22:49-51)。
 3.祂捨去神性的權能,不作刑罰的事,乃醫治仇敵。
 4.祂捨去神子的身分,即捨去自己的榮譽,任人如強盜般把祂捉去(路22:52-54)。
 5.祂捨去反抗,任由父的旨意成全。當父許可黑暗掌權時,祂也不強求,只是完全順服。

三.愛我和捨己的回報
 1.因為這樣愛我們,今日才得千萬人真心愛主。
 2.祂捨去生命,今日才能得千萬人的生命免去死亡,得永生。
 3.祂捨去一切為我,今日才能叫我也捨去一切為祂。
  我們當為着愛主的緣故,捨去一切以報主愛。

結論:
  神如此愛我,我愛祂多少?祂為我完全捨己,我為祂捨了多少?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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