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

查經講章大綱

大綱目錄

復興的見證

經文:詩116篇

引言:
  我們不但準備復興,得着復興,保持復興,更要有復興的見證,或者說復興的實際。復興是具體的,是可生活出來的;復興的見證,就是復興的實際生活。我們如何能得這實際的生活的見證呢?

一.要愛神(詩116:1-2)
 1.愛神的原因。一個復興的人,是個知道神的愛而真心愛神的人,是個受主愛的激勵而愛神的人。主愛是述說不盡的,如:創造宇宙,大地,個人,供應一切的需要,更教導我們,拯救我們,捨命來救贖,為我們預備天堂,不斷保守我們,直到見主的面。
 2.愛神的方法。如何愛神?
  a. 與神談話。禱告。
  b. 把一切的事告訴神,且是一生的。
  c. 要聽神的話。你愛誰一定聽誰的話。
  d. 要作主所喜歡的,或照祂的心意去作,去生活,為愛神而聖潔。
  e. 將心歸祂。將整個人交在祂的手中,即完全獻給祂。
 3.愛神不落空。
  a. 神知道(約14:21,23; 林前8:3)。
  b. 神永記念(馬利亞膏主的事,永被記念)。
  c. 神更愛我們(約14:21)。
  d. 成為神所愛的。
  復興的第一個見證就是愛神。

二.靈魂得救的見證(詩116:3-6)
 1.從死亡中得救,脫離撒但的權勢。
 2.從罪中得救,脫離陰間的痛苦。
 3.靈魂的得救。得永生。
 4.罪得赦免的見證。因主的恩典,白白得救恩。因神的公義,耶穌代我死,代我受審判。因神的憐憫,完全無條件的赦免。
 5.墮落者得升高,得提拔。本來是罪人,現為神的兒女;本來為浪子,今已歸家為兒子;本為罪奴,今為聖徒。這個得救不是口頭上的,而是有實際的生活的。用實際的生活見證主的拯救,證明是個活人。

三.生活得救的見證(詩116:7-8)
 1.靠主恩過生活。所以心要歸主,善用主的厚恩,靠主恩去作自己所作不到的或不能作的,主的能力幫助我作。
 2.在生活上不死亡。即不犯罪,不流淚,不傷心,受主的安慰。不跌倒,不失敗,完全靠主的扶持。

四.有行為上的見證(詩116:9)
  行活人之路,即除去死行,走天堂永生之路。雖然活在世上,但有屬天的行為,按聖經真理去生活。

五.有信心的見證(詩116:10)
  因信說話。因信有把握,知道現在已得着永生,將來必在天國。亞伯,亞伯拉罕等的信心的工作與生活(來11:)。

六.傳揚主名的見證(詩116:12-13)
  舉起救恩的杯,稱頌主,還所許的願。我們一生要以作見證為主工作。

七.甘願作主的僕人(詩116:16)
  一生效法主,服事主,以報答主恩主愛。

結論:
  真正的復興是應有這些見證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1986-2024 ©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